关于推荐平顶山市 “劳模主题雕塑园”入园人物的通知


文件正文

劳动模范是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楷模。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劳模为平顶山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工作的指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市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进程。根据市委有关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建设平顶山市“劳模主题雕塑园”(以下简称劳模园),同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推荐入园人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劳模园入园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成立平顶山市“劳模主题雕塑园”入园人物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严寄音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左玉昆、市广播电视台台长程贵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相军、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担任,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评选推荐对象

劳模园入园人物评选推荐的对象为我市建市以来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河南省劳动模范。

已担任企业负责人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以上(含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推荐。

三、评选推荐名额

劳模园入园人物为24人(暂定),按1:2的比例分配入园人物候选人名额。分配名额兼顾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已有的劳模人数,特别是全国劳模人数(入园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评选推荐工作以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为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县(市、区)等评选推荐机构在评选时,应该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意见,被推荐候选人确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确定入园候选人后,报送市入园人物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提出初审入园名单进行网上投票(网上投票方式另发)。

(四)市入园人物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网上投票情况,审议确定入园劳模人选,入园劳模人选确定后在市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审定。

五、评选推荐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9月10日,为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评选推荐阶段,9月10日前将评选推荐的入园劳模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9月11日至9月20日为网上投票阶段;9月底前,市入园人物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审议确定入园人选,并在市新闻媒体公示;10月10日前报市委领导审定。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平顶山市“劳模主题雕塑园”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二)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入园人物评选一定要突出先进性,坚持按照品德高尚、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单位推荐、群众认可的标准进行推荐,评选出的入园人物必须是事迹特别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社会各界广泛公认,并具有时代特点和行业特征的先进人物。

(三)坚持面向一线,统筹兼顾原则。入园人物评选推荐要兼顾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全国劳模为主,兼顾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动模范;二是以一线工人、农民和科教人员为主,兼顾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三是以改革开放以来评选的劳模为主,兼顾建国后各个时期、各个发展阶段评选的劳模。

(四)凡被推荐的入园人物候选人,须填写《平顶山市劳模园入园候选人推荐简表》(一式20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文革前劳模可在1000字左右;一式20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6张反映劳模生产生活的照片和3分钟视频。

联 系 人:祁  岩、任国伟、赵若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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