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动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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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中国工会十七大和河南省工会十五大胜利召开,大力推动工会组织向新兴领域和自由职业等群体延伸,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按照省总工会要求,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推进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推进建会专项行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会要制定建会专项行动方案,从10月起至11月30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情况,对未建会的企事业单位分类登记,制定建会计划,分步推动建会。

二、要把非公企业、外资企业作为推进建会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对辖区内未建会企业,深入分析未建会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建会,消除空白点。对拒不建会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落实。

三、要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为专项行动重点区域,以非公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等社会组织为推动建会的重点对象,以非公企业和外资企业职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八大群体”为入会重点群体,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一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吸收一批非公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入会。

四、要结合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八大群体”在建会模式、入会方式、活动形式、权益维护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其依法建会。要坚持服务在先的工作理念,运用好工会服务资源,为“八大群体”参加工会活动、接受工会服务提供便利条件;要有针对性地拓展工会网上服务功能,丰富服务项目,充实服务内容,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职工自觉加入工会,更多的企事业单位主动要求建会。

五、要把专项行动与推动工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六有”标准,推动基层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要坚持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维权,确保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在同级党委、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职工民主权利的落实。对基层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发现,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坚决防止其它势力渗透破坏、插手利用,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六、要加强组织领导,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完成全年建会和发展会员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工会应在开展集中建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新建会企事业单位和新发展会员信息的数据库录入工作,准确掌握工会动态组建率和职工整体入会率。

七、要加强督导检查,努力推进建会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工会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督促检查,特别对重点区域、行业建会和发展会员情况跟踪问效,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市总根据河南省会员管理系统录入情况,对各县(市、区)建会工作进行排名,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工会要及时总结本地建会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电子邮箱:pdsgh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