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工办【2018】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市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目的意义

劳模访问调查是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国、省、市各级劳模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升劳模管理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为了做好今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和省、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发放工作的重要依据。开展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心厚爱。各级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切实摸清劳模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困难劳模数量和困难程度。

二、时间安排

2018年9月中旬至2018年10月中旬。

三、调查范围

此次摸底调查的对象为我市全国劳模、省(部、全国五一奖章)级劳模和市级劳模(省五一奖章)。

四、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今年劳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此次劳模调查将作为今年各级劳模帮扶救助的主要依据,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报者,将不参加今年的劳模帮扶救助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组织专人,集中精力开展工作,确保如期上报。

2、要认真填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劳模访问调查表》(附件1)、《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奖章访问调查表》(附件2)、《全国劳模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同时做好市级困难劳模访问调查工作,认真填报《市级劳模和省五一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申请、荣誉证书复印件、本人收入证明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单据复印件等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3、要严格把关。各单位在填报上述材料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必须经基层工会审核,并在劳模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

请各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和调查表汇总盖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市总生产部(电子文档和打印件各一份,邮箱:pds2916491@163.com)。

附件:1.全国劳模访问调查表

           2.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访问调查表

           3.全国劳模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

           4.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

           5.市级劳模和省五一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