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项山市总工会关于做好消费扶贫工作情况统计的通知


正文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总、省总、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决战决胜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对口援疆等工作中展现工会组织新作为。

市总工会高度重视,针对上级有关消费扶贫的工作精神,先后制定《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系统消费扶贫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平工办[2020]10号)、《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总工会持续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工办[2020]12号)和《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消费扶贫 邮连万家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工文[2020]41号),转发了《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助发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商请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助力湖北省第二批滞销农产品销售和52个未摘帽县如期脱贫的函〉〉〉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消费扶贫工作。

尽管在各级工会组织的推动下,有效缓解了受疫情影响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1. 个别单位参与度低。国务院扶贫办2014年就提出消费扶贫的理念,但个别单位仍把消费扶贫看做单纯的购买农副产品,没有对标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治站位较低,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动员力度不够,阶段性统计总结不及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2. 部分单位存在认识偏差。部分单位认为消费扶贫不是工会系统的传统工作,各部门存在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导致上下联动受阻、信息传递不畅,制约了工作的有效推进。
  3. 未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各级工会争取社会各界、劳模等支持不足,方法手段单一,相互协同、形成合力抓扶贫、促消费的局面还没形成。在宣传推广方面,未能与新闻媒体形成上下联动,抑制了大众对消费扶贫和工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知晓率。

    我市工会系统在省总工会最近消费扶贫工作的情况通报中与兄弟市存在很大差距,为缩小差距,改变落后局面,特要求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 按时完成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各单位要把今年1-10月的消费扶贫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并总结好本单位在消费扶贫工作中好的做法,于10月16日下班前上报给市总轻纺工会(邮箱:pingqf163@163.com)统计详情见附件。
  2. 按照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下发的文件要求,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消费扶贫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进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消费扶贫统计表上报市总工会,并将本单位的消费扶贫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所上报的数据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
  3. 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各级工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发挥主动性,开拓工作思路,形成消费扶贫合力。
  4. 建立通报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市总工会将根据统计数据于11月对1-10月份消费扶贫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将对全年消费扶贫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各单位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及承担工作任务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务必要有大局意识,要有为平顶山争先的荣誉感,确保在年底消费扶贫工作排位中我市进入省总第一方阵行列。

关于推荐2020年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十大领军人物”“十面红旗单位”和2020年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基地候选单位及人选的公示


正文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选树2020年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十大领军人物”“十面红旗单位”的通知》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选树2020年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基地的通知》要求,经基层工会推荐上报,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同意,推荐鲁山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周耀伟、平顶山市绿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郭亚培为“十大领军人物”候选人;河南康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为“十面红旗单位”候选单位;汝州市华予生态观光旅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劳动模范李运山助力脱贫攻坚基地为示范基地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前后),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

联 系 人:祁  岩

联系电话:0375—3799613

关于2020年9月份平顶山工会网发稿情况的通报


正文

市总机关各部室、市产业工会和市总二级单位发稿统计表

名次 单位(部门)名称 总发稿量 今年发稿量 9月份发稿量
1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325 32 4
2 市轻纺工会  88 19 3
3 市总工会办公室  995 82 2
4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165 17 2
5 市总工会组织部  127 13 2
6 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84 7 2
7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45 35 1
8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146 11 1
9 市总工会经审办 40 8 1
10 市建设工会  56 3 1
11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335 17 0
12 市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  218 6 0
13 市工人文化宫  86 4 0
14 市财贸工会 63 3 0
15 市总工会工运研究室  51 3 0
16 市工交工会  55 2 0
17 市总工会财务部 25 1 0
18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  82 0 0
19 市职工技协 20 0 0
合计   3206 263 19

各县(市、区)总工会发稿统计表

名次 单位名称 总发稿量 今年发稿量 9月份发稿量
1 郏县总工会  760 362 69
2 宝丰县总工会  1233 253 29
3 叶县总工会  575 146 24
4 汝州市总工会  1075 165 19
5 舞钢市总工会  985 160 15
6 石龙区总工会  731 82 13
7 鲁山县总工会  413 41 3
8 卫东区总工会 139 31 3
9 新城区工会联合会  107 9 2
10 湛河区总工会 190 22 0
11 高新区工会联合会  195 19 0
12 新华区总工会  455 8 0
合计   6858 1298 177

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发稿统计表

名次 单位名称 总发稿量 今年发稿量 9月份发稿量
1 姚孟发电公司工会  136 41 8
2 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159 37 8
3 平高集团工会  55 16 1
4 河南江河机械公司工会  120 15 1
5 平东热电公司工会 220 6 0
6 舞钢公司工会  118 6 0
7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  30 1 0
8 中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工会  168 0 0
9 平顶山供电公司工会  107 0 0
10 舞阳矿业公司工会  1 0 0
合计   1114 122 18

说明:1、根据组织机构的体系,统计通报范围不包括县(市、区)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的下属基层工会在平顶山工会网现存注册账号的发稿量。平顶山工会网以后不再为除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之外的基层工会开设新账号,基层工会的投稿可直接通过企业微信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各自的上级工会组织,由他们审核后在平顶山工会网发表。

2、统计表格的排名顺序首先以月份发稿量计算,然后以当年度发稿量计算,最后以总发稿量计算。按Excel常规约定,在统计月份中未发稿者标以玫瑰红色,发稿量在月均值以下者标以金色,在月均值以上者标以浅水绿色。

关于推荐上报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十大领军人物”、“十面红旗单位”和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基地的通知


正文

近期,省总工会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选树2020年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十大领军人物”“十面红旗单位”的通知》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选树2020年河南省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基地的通知》,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市在各项评选中榜上有名,请各单位按照省总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原则上各奖项,即“十大领军人物”、“十面红旗单位”和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示范基地可分别推荐1个集体或个人。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下午17点前。

联  系  人:赵若伊

联系电话:0375-3799656

关于创新帮扶工会组织、创新工作优秀法人代表、鹰城榜样贡献奖的公示


正文

根据《平顶山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平顶山市第二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平脱贫攻坚[2020]25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由平顶山市总工会牵头推荐的创新帮扶工会组织,优秀法人代表,鹰城榜样候选组织和个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1、创新帮扶工会组织:平顶山市总工会

2、创新工作优秀法人代表:国网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波

3、鹰城榜样贡献奖:平顶山市总工会驻村第一书记刘国杰

公示举报电话:0375-3799638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消费扶贫 邮连万家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河南省消费扶贫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安排,市总工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联合制定了《“消费扶贫 邮连万家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推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公示


正文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及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豫工办[2020]44号)要求,平顶山市总工会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方式进行。现将平顶山市总工会推荐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总工会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者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工人文化宫院内市总工会13楼组织部

邮 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3799609

电子邮箱:pdsghzzb@163.com

推荐名单如下:

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1、河南省舞钢市银龙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

2、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1、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处工务段工会委员会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平顶山分公司鲁山分会

3、河南天伦燃气管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工会委员会

三、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1、禹民政  汝州市纸坊镇中山寨村工会联合会主席

2、王红岩  鲁山县人民法院工会副主席

关于召开平顶山市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现场会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正文

为全面落实省总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切实做好保障帮扶工作,经市总研究决定,在宝丰县召开全市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现场会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9月23日(周三)上午8:5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宝丰县迎宾馆(文峰中路与文化路交汇处西南角)。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工会分管保障工作的领导、保障部部长和帮扶中心主任,市总各产业工会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现场观摩户外劳动者驿站;

2、领导讲话;

3、交流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经验;

4、安排部署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级工会于9月21日上午10: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发送至市总权益保障部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同时发送至宝丰县总工会保障部电子邮箱:bfbfzx@163.com

2、请参加会议人员于9月23日(周三)上午8:50签到完毕,9:00准时在宝丰县迎宾馆集中乘车观摩爱心驿站。

3、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需书面说明情况,报市总领导审批。

六、联系方式

1.平顶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冯铭,电话:3799617

2.宝丰县总工会保障部:张亚旭,电话:18837531658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号)和《河南省五一劳动奖、河南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豫工发〔2020〕7号)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是平顶山市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先进职工的称号。

第三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的评选管理工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  荣誉称号的授予

第四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包括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上述组织所属的人员较多的基层单位;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职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上述荣誉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第五条 获得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尊重劳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民主管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从县(市、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企事业单位的先进模范人物中产生。基本条件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在本系统、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有较高的职工群众认可度;作风优良、公道正派,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 评选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一)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其中,县级以下工会实行差额推荐,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所有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二)推荐评选工作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县(市、区)级工会和市总工会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市总工会公示媒体为市总工会网站。

(三)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申报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

(四)申报平顶山五一劳动奖章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同意。

(五)未组建工会,拖欠拒缴工会经费,依法应当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而没有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入失信黑名单,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发生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第八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分综合表彰、专项表彰和即时表彰。

(一)综合表彰。除劳模评选表彰年份外,市总工会于每年“五一”前下达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分配名额并由各级工会推荐产生。综合表彰名额为: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不超过30个、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不超过120个、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不超过60 个。综合表彰的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基层一线职工的比例不低于55%,注重向产业工人倾斜(产业工人的比例不低于35%)。农民工、女性职工、少数民族职工应有适当比例。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比例。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2%,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超过4%,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

(二)专项表彰。对年初集中上报计划并经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市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职工选手,以及经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在全省职工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二名、在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20名(或三等奖以上)的职工选手,符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专项表彰名额不超过120个。因其他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进行表彰的,由市总工会党组另行研究。

(三)即时表彰。对在我市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建设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等方面的先进集体和职工,按程序即时申报有关荣誉称号。

对市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或县(市、区)级党委作出向其学习决定的个人,经县(市、区)总工会等申报,可授予或追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第三章  奖励和待遇

第九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市总工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奖状、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参加工会组织的休养和其他活动。休养和活动期间按出勤对待。

第十一条 获得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的集体和个人,在推荐河南省五一劳动奖、河南省工人先锋号以及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平顶山市先进工作者时,予以优先推荐。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在市总工会党组领导下,由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县级工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评选管理机制,制定和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广泛宣传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四)关心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做好与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荣誉称号的撤销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称号,收回奖状或奖牌、证书。

(一)弄虚作假,骗取称号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

(三)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影响恶劣、拒不改正的;

(五)其他不宜保留称号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收回证书、奖章,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一)弄虚作假,骗取称号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受到行政开除处分的;

(四)受到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五)其他不宜保留称号的。

第十五条 撤销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依照评选审批程序,由其原推荐单位逐级上报,市总工会审核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县(市、区)总工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明确界定基层一线职工。本办法所指基层一线职工包括企业一线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一线职工。

企业一线职工是指产业工人或其他直接从事生产或业务的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含)以下的生产人员、直接面向顾客的服务人员、主要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企业中层(如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分厂负责人等)及以上人员不属于一线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分层级明确。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的机关事业单位一线职工是指科级领导职务(不含)以下人员;县(市、区)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的机关事业单位一线职工是指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不含)以下人员。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如教学、科研、医疗等)的人员属于一线职工。

第十八条 从严控制评选表彰的规模数量。各县(市、区)总工会每年综合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状不得超过20个、五一劳动奖章不得超过40个、工人先锋号不得超过30个。专项表彰的数量要根据技能竞赛等重大工作专项情况合理确定。

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名额比例。各县(市、区)总工会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基层一线职工比例(包括产业工人比例)不得低于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比例要求。科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2%,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

第二十条 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各项程序。各级工会组织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机制,民主推荐、评审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参照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评选办法执行。其中市总工会评选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要进行基层单位、县区级、市级三级公示;各县(市、区)总工会评选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要进行基层单位、乡镇级、县区级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媒体应选择本级工会网站或其他工会信息公开平台。

第二十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评比表彰政策规定,对应省总评比表彰项目及要求,市总或市总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的专项表彰,不再重复授予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平顶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平工办〔2017〕29号)同时废止。

关于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为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充分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脱贫攻坚方方面面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

二、参加对象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活动安排

1、征文要求。围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撰写个人经历以及身边的感人故事。参赛作品要求自主原创、内容健康、观点鲜明,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字数1500字左右、文体不限。每位参赛者限交1篇参赛作品。

    2、征文时间。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3、评选办法。征文结束后,市总工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审,确定19篇入围作品,进行综合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4、组织方式。各县(市)总工会上报不少于5篇作品,各区总工会,新城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不少于3篇作品,市直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不少于3篇作品,市总两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1篇作品,并于10月10日前以纸质形式(一式五份)上报市总工会脱贫攻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王维,联系电话:0375-3799638,邮箱:pingqf163@163.com

5、其他事项。所有作者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请注明详细单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来稿要求原创,对抄袭他人作品的,将取消参赛资格。征文获奖作品将在《平顶山工人》、平顶山工会网刊登宣传。

四、活动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及时总结本次主题征文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浓厚氛围,彰显工会组织力量。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