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就做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针对我国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提高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条件、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明确界定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强化违法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用工作了进一步规范。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完善我国劳动用工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的重要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工会要将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日程,把《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纳入工会“六五”普法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修正案施行前的预备期,深入企业,深入社区,以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为重点人群,采取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系列报道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微博、社交网络等移动多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推进建立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三、扎实推进《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贯彻实施

全市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法律施行后劳务派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用工动向,及时主动向立法机关、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切身利益。要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合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切实遵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会劳动关系矛盾排查、预警、调解、处理机制,及时介入侵犯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事件的查处,强化工会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

四、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工作是当前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总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本产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工作作出部署,着力抓好落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工作作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适时通报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并将其作为“六五”普法中期评比重要指标。

市总“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法律工作部。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情况报市总法律工作部。

关于在工会系统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全面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更加深入开展,结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工会系统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职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法律素质,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任务: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宪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眼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推动工会重点工作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四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主题活动为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编写出版一批符合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实际需求的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文化产品,不断满足广大职工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法律进企业”。

立足增强职工法律素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 “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企业职工书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各种手段,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重点做好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深化“法律进机关”。

认真落实《2011-2015年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关于工会干部培训基本内容的要求,组织工会干部把涉及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学法和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增强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能力和服务职工的能力。

(三)深化“法律进乡村”。

利用农民工回乡休假探亲等时机,深入乡村,重点做好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普及,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

(四)深化“法律进社区”。

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大力推进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橱窗、宣传栏等方式,为职工学习法律提供方便。

(五)深化“法律进学校”。

通过网络、宣传栏、大学生法律讲堂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大学生就业前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对工会组织的了解。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

积极引导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六五”普法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把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参与劳动纠纷大调解、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密切结合,不断创新工会普法载体,打造集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服务管理、法律咨询等于一体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有效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注重实效,扩大影响。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职工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尤其要向非公企业、新经济组织等延伸,向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延伸。要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优势,推进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报刊、网站的宣传阵地作用,探索运用新媒体拓宽工会宣传渠道,及时对本地区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总结,创造经验。

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主题活动的总结和情况交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做好先进的推广示范工作。在各县(市)区、各产业工会总结和自查的基础上,市总普法办将安排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互查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今年“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及时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总法律工作部。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2013-2015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的通知


文件正文

近日,河南省总工会制定下发了《河南省2013-2015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现将文件给予转发,请你们根据省总制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三年目标任务,及时安排布置本区域、本行业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等维权服务工作,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河南省总工会2013-2015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2013年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对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凝聚起来,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制定2013—2015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工会维权观,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充分运用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三年目标任务:

(一)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三年目标。

到2013年6月底,省辖市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县(市、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80%;到2014年6月底,县(市、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

(二)职工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三年目标。

到2013年6月底,万名职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3人;到2014年6月底配有3.5人;到2015年底配有4人。

(三)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力争到2014年底实现困难职工、农民工申请工会帮助的劳动侵权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四)职工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职工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办公办案条件显著改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基础更加扎实。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要进一步扩大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职工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和援助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将更多的职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提高职工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指派具有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特长的法律援助人员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组建专业化的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加强专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工作水平。结合全国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和工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组织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创建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争当优秀服务标兵,不断提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根据案情需要采取和解、调解等非仲裁、诉讼方式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消除劳动争议隐患。认真做好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化解基层和一线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力争做到劳动争议“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社区”,保持社会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平稳和谐。认真办理集体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重组和破产等涉及职工人数较多、利益较大、矛盾较为集中的法律援助案件,切实解决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问题,畅通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避免矛盾激化,稳定职工队伍。

(二)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从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载体,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并向乡镇、社区延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有效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充分利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等平台,通过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开设法律援助窗口、加载法律援助职能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工会系统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合作,建立专门的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或者联合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加强职工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整合内外资源,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公职律师、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等工会法律工作者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及其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大专院校等协调配合,积极利用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资源,组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和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援助人员坚持把竭诚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学习掌握劳动法律政策和实务知识,学习掌握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学习掌握处置突发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以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素质为重点,制定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各项培训制度,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四)健全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

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围绕劳动争议案件办理、人员管理等制定与《法律援助条例》、《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相配套的职工法律援助规章制度。规范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程序,制定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促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开展。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法律援助人员行为规范、法律援助人员表彰奖励办法和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完善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统计等涉及日常管理及业务开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大调解”格局、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根据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完善法律援助办案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工会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信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的衔接机制,完善与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和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职工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五)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应当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从中央财政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困难职工帮扶配套资金、工会经费等方面统筹解决职工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制度,并逐步扩大覆盖面,以解决公职律师力量不足问题,对职工请求做到“应援尽援”。各级工会应根据职工法律援助需求,编制经费预算,保证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经费监管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与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场所,提高办公办案设施配备水平。加强方便职工窗口规范化建设,在临街地点、工会活动场所、工矿厂区等地设立专门接待场所,方便广大职工群众。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把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全会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和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更多的工作资源和手段,促进解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工会内部工作协调机制,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指导、协调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法律工作部门指导、协调本地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由工会保障部门牵头,工会法律部门负责对其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二)实施目标考核。

各地工会要按照全总规划和指标要求,深入调研,尽快摸清底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各级工会要加强督导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各地工会每年年底前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向上级工会报告。省总法律工作部每年通报全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级工会要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和评价机制。要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地方工会创先争优的重要指标。省总将配合全总继续开展“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选树开拓进取、热心服务、勇于奉献、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并从今年起到2015年,每年集中命名一批在职工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维权服务工作中特色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工会及其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机构为“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积极性。

(三)积极宣传引导。

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传媒手段,大力宣传中央关于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职工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各级工会和法律援助机构在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要注重发掘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宣传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进职工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自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

(此件发各省辖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总工会领导到江河公司走访慰问


正文

1月29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办公室主任张国旗,法工部部长徐新民等一行冒着严寒到江河公司进行走访慰问,江河公司工会主席郑永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郑主席就江河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工会工作进行了汇报,就职工家属生活情况进行了交谈,张建明副主席对江河公司在国防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中做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肯定,对江河公司工会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之后,张建民一行深入到困难劳模家属、员工家中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祝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

宝丰县总工会主席郭鹏飞慰问离退休老干部


正文

伴随着新春佳节的与日临近,宝丰县总工会主席郭鹏飞在机关班子成员张龙江等的陪同下,带着节日礼品于1月31日上午,看望慰问了机关离退休老干部,送去了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心与祝福。

“你们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先驱和功臣,是我们工作的引领和财富-----”。慰问中,郭鹏飞充分肯定和感谢老干部为宝丰工会创新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详细询问了他们的生活和身体情况,并祝福和希望老干部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继续为宝丰经济社会和工运事业的发展发挥余热、建言献策。

每到一处,郭鹏飞都要求随行人员详细记录和掌握每位老干部的思想诉求和基本情况,要求班子成员要把关心老干部放在心上,体现在日常,切切实实为老干部服好务,确保老干部开心幸福的生活。(孙秋丽)

新华区领导看望慰问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


正文

1月30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娄文奇、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带领区总工会相关人员看望慰问我区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

区领导首先看望慰问了市级劳动模范代双全,作为高庄村委会支部书记,戴双全为高庄的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现因患心脏病,仍坚持在工作岗位上。
随后,又来到困难职工桓文瑞家里,是原毛巾厂下岗职工,现在曙北社区做网格管理员,月收入500元,家中6口人,爱人1988年出车祸腿部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孩子上中学,公婆年迈,还有一个弟弟患癫痫病,一家6口人靠低保金生活,生活困难。区领导给他们送上了米面油等慰问品,鼓励他要树立信心,想方设法战胜困难,早日走出困境。

市总工会领导到我区看望慰问我区省、市级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


正文

1月30日上午,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同志带领市总工会办公室张国旗主任和法工部徐新民部长一行来到我区看望慰问劳模和困难职工,为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和慰问金,新华区委副书记娄文奇、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等陪同慰问。

张建明一行来到高庄村委会,看望慰问了市级劳动模范代双全,作为高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新农村示范点的高庄,代双全为高庄的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虽患病,仍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张建明主席详细了解了他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并送上新春祝福、慰问金和慰问品祝他身体健康、春节愉快,希望他为高庄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鲁山县总工会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正文

1月30日下午,鲁山县李玉洁县长和李怀中主席带领县总工会相关人员一行前往方圆集团、汇源公司、迷王制衣等企业,对辛勤劳作在生产一线的企业职工和农民工进行慰问,为他们送去了米和面等慰问品。走访中,李玉洁县长和李怀中主席认真倾听职工呼声,关心职工疾苦,并祝愿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把党和政府的深深关切之情送到了每一个困难对象的心坎上。李玉洁县长希望公司里职工和农民工都要树立“以厂为家,厂荣我荣、厂衰我耻”的企业精神,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李主席说“维权帮扶是工会的重要职能。我们要将困难职工的生活冷暖放在心上,真情实意地给予职工帮助,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据统计,这次慰问活动,共发放米、面600袋。

今年,县总工会及早筹划安排、多方筹措资金,创新开展冬季送温暖及元旦春节慰问活动,重点开展对因家庭成员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单亲困难职工;退休困难职工和孤老职工;生活上有一定困难的劳动模范;遭受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致困的职工进行救助。同时,还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实施资金援助和精神帮扶相结合,积极开展“五送”活动,即为生活困难职工送扶助金;为重症困难职工送医疗救助;为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送助学;为就业困难人员送技能培训和就业;为合法权益受侵害职工送法律援助。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对劳动模范、下岗职工、农民工群体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截止目前,共发放41.11万元,帮扶356人,其中大病救助28人,生活救助328人。

舞钢市总工会慰问结对帮扶村困难群众


正文

1月30日,舞钢市总工会主席陈云洲及市总工会领导班子一行带着慰问金及棉被、大衣、油、面等慰问品深入尚店镇王庄村进行慰问,将新年祝福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家里,帮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在困难群众家中,陈主席亲切询问了他们的家庭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要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一直以来,市总工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扶贫工作,每逢过年过节,都要开展慰问帮扶活动,实地看望慰问困难群众,了解他们家庭情况与存在的困难,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工会组织浓浓的温情。

汝州市总工会召开工作会议


正文

1月30日上午, 汝州市总工会召开工作会议,回顾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主席和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姚军柱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去年来,在平山市工会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紧贴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获“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六好”县(市、区)工会、“工会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政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平顶山市“三工”宣传先进单位,汝州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26项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汝州工会人的辛勤与汗水,更是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大力支持的结果。

对于今年的工作姚军柱主席强调指出,今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工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汝州建功立业,为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发展战略,动员组织广大职工续继推进“十二五”建功立业技术创新竞赛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安康杯”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激发调动广大职工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科学快速发展中立新功、显本领。二是强化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全总数据库录入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的把职工、农民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壮大工会队伍。继续开展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力争其余13家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三是维护职工权益。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行厂务公开,促进各类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职工有序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多元化的维权需求。四是做好帮扶济困。建立健全工会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日常帮扶与重点帮扶相结合、生活帮扶与就业帮扶相结合,积极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的“四季”帮扶活动,努力打造工会帮扶品牌。五是加大经费收缴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积极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采取强力措施,完成工会经费收缴任务。同时,加大对事业单位和中小型企业工会经费提取的审计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确保全市工会工作正常运转再上台阶。六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平顶山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机关作风纪律集中整顿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坚决杜绝决各种毫无意义的活动、没有成效的应酬,遏制推推动动、拨拨转转、敷衍塞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把有限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财力用在为职工办事上,用在推进工作上,树立干事创业的形象、奋发有为的形象、求真务实的形象、诚实守信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姚军柱主席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新的一年里,要确立新目标,强化新举措,要有新收获,实现新跨越,在上级工会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广大干部职工不懈努力,推动我市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