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会志编纂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正文

各县(市)区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产业工会、二级单位、直属企业工会:

根据《平顶山工会志编纂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定于2012年11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市总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举办工会志编纂人员培训班,望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产业工会、各二级单位、各直属企业工会派人参加培训。

市总工会志编纂室
2012年11月22日

宝丰县总工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正文

11月20日下午,又逢每周学习日,宝丰县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早早的集中到机关西三楼会议室,翻开笔记本,交流着平时各自的读书学习心得,讨论着各自计划宣讲的主题内容,征求着各自宣讲时存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期待着又一轮精彩内容的呈现和展示。“轮流宣讲”成了大家缓解压力、历练胆识、增强素质、提升能力的一种期盼和享受。

伴随着党的十八大的胜利闭幕,宝丰县总工会把深入开展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纳入了当前乃至今后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就具体的学习方法和步骤,列出和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方案,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和部署,以学习日为平台,以学习笔记展示、学习心得宣讲、十八答题笔试、岗位演讲比赛等为载体的学习活动,迅速掀起了机关全员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郭鹏飞参加集中学习活动。两名机关干部就收听收看十八大期间相关电视、视频新闻内容进行了心得宣讲,郭鹏飞就十八大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郭鹏飞要求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十八大内涵、准确把握十八大实质,依据机关学习活动大方案,拟定个人学习小计划,做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要结合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身岗位,履行职责,不断推动工会工作在组织建设、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和谐创建、思想教育、文化活动、技术竞赛等方面的创新和突破,团结动员全县广大职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孙秋丽)

汝州市总工会召开作风纪律集中整顿座谈会


正文

11月20日,汝州市总工会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既作风纪律集中整顿座谈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建设,激发调动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各部室主管领导及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谈了自己的体会,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重点汇报了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安排,并按照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的要求,认真剖析自身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联系当前工会工作和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与会的同志纷纷表示,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动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中的作用。

姚军柱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大家在发言中都敢于正视问题,做到深刻剖析、自我批评、自我查摆,达到了加深了解、增进团结,促进工作提升之目的。同时要求市总机关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一是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二是要联系实际,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三是要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广大职工促进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汝州市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赛


正文

为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普及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女职工维权水平和能力,汝州市总工会女工部11月上旬 在全市各级工会中广泛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

汝州市总工会女工部在9月份组织全市基层工会女工干部参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培训班。全市各系统、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单位的女工干部共80余人参加学习。汝州市各级工会以此为契机,于10月份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活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市上下掀起一轮学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新高潮。为了检验学习成果,11月份汝州市总工会女工部在全市各基层工会中间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基层女工组织都踊跃参加,共有个33个乡镇、系统、市直机关的女工干部、职工参加了知识竞赛。截止目前共收到试卷1512份。这次竞赛突出了普及范围广、参加人员多的特点。赢得了广大女职工的好评,提高了广大女工干部知法、懂法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晓利 丽洒)

舞钢市总工会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档案工作


正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困难职工档案,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更好的做好全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近日起,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将对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摸底、调查、重新统计。

市总工会对困难职工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要求: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舞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68)元,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2、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400元以下)但生活仍然困难的“低保边缘户”职工;3、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突发事件等原因当年致困,造成实际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针对此标准,做到:“全覆盖、不遗漏“,脱贫的要及时除档,新增的及时增补,绝不能让一名困难职工受困。

市总工会还要求各系统各基层工会,要深入到困难职工人数多、困难程度大的企业以及困难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困难家庭住址和困难需求,除向市总工会上报资料外,还要利用这次入户调查的机会对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贯彻落实国家民生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写出本辖区困难企业状况和困难职工现状的调研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以便各级工会更好地开展帮扶工作。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2013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在各级党委、工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总工会九届十五次全委会议和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发展女职工教育培训阵地为重点,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抓手,落实“两个覆盖”,推进女职工工作的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了弘扬先进,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精神,激发女职工组织扎实推进女职工工作全面发展的干劲,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2013年“三八”节期间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表彰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50个,从中产生10个集体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称号,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表彰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50名,从中产生10名女职工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称号,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委员会50个;评选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5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以班组、科室、车间、分厂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

1、在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推动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应是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一线女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

1、在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及在素质提升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

3、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发明创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提合理化建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委员会

1、健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并坚持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本级女职工工作,本级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待遇落实;

2、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措施,单位女职工参与率达到85%以上;注重选树典型,宣传先进;

3,女职工组织建设、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实现“全覆盖”;

4、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劳动争议处理形成制度;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教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与女会员(或女职工)占会员(职工)总数的比例基本相适应;

5、按照“六有”标准建立女职工培训学校,每年正常开展女职工培训活动;

6、积极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认真落实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同时引导女职工参加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险。

(四)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较好完成本年度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各项任务;从事工会女职工工作两年以上的各级工会专兼职工会女职工工作者。

三、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以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为基本推荐单位。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各推荐单位按评选条件和分配指标(见附件)向市总推荐,市总将组成评审组,对上报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候选者,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工会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和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的评选,在各推荐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总将按照2012年《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方案》考核结果及平时工作情况确定。

四、评选要求

1、各级工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和树立一批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女职工工作先进典型,注重在非公企业中选树各类典型。

2、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务必从一线中产生,兼顾各行各业、各个工种,同时注意向苦、累、脏、险工种倾斜,把优秀的一线女职工集体和女职工典型选树上来。

3、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4、被推荐单位未建工会、未建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交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会经费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认真填写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推荐表用小四号宋体、正反两面打印,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用A4纸四号宋体打印),于12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及汇总名单报市总女职工部。汇总名单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3799621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检查组来我区检查指导工作


正文

11月18日上午,以开封市总工会副主席金体义为组长的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检查组一行四人,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冬梅和市总工会副县级调研员、保障部部长唐建勋的陪同下,莅临石龙区检查指导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金体义一行首先分组查看了石龙区总工会的帮扶资金管理收支使用管理情况和困难职工档案及帮扶信息录入情况,并随机对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助学救助类困难职工进行了电话随机回访。随后在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反馈会上,金体义指出:石龙区总工会帮扶工作资料完善,程序严谨,工作扎实,效果显著,帮扶资金能按照上级工会要求,按时到位,按时向困难职工发放,组织基层职工培训、金秋助学、送温暖工程等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希望石龙区总工会,能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帮扶各项制度,力争为广大困难职工办更多的好事、实事,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及时整改检查组各位领导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制度,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力争帮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污水净化公司工会积极开展“喜迎十八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赛”活动


正文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积极推动女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污水净化公司工会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号召,于11月1日至9日在公司开展了“喜迎十八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51份,每位女职工都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答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我国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公司工会已于5月份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分别在公司机关、污水处理厂和站网管理所组织学习三次,并在公司机关、污水处理厂和站网管理所三处张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挂图达三个月,公司工会还组织编写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教育测试题,使这项重要法规得到了有效落实,并受到广大女职工热烈欢迎。

继5月份学习之后,公司工会又一次参加了市总工会女工部组织的“喜迎十八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再次组织全体女职工学习和答题,更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全体女职工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加懂得如何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更进一步激发了公司全体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决心立足本职岗位,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十八大献礼!

汝州市总工会“一加强四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正文

11月16日,汝州市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采取“一加强四结合”措施,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关于工会工作、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高潮,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精心安排组织;二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完成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查找不足,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结合起来,把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四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工会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结合起来。当前工会干部要深入企业特别是要深入到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困难职工多的企业,走访慰问职工,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为职工服务,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五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市委开展的“三讲三提升”“作风纪律集中整顿”等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激发调动工作积极性,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对2012年度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正文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平工办[2002]32号),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对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2012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办法、措施和成效;

2、各单位全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围绕工会重点工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情况(按附件表格填写);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2012年度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报送市总宣教部。

联系人:范 磊 电话:0375—3799612 电子邮箱:pdsghxjb@163.com

附件:2012年平顶山市工会系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统计表。

平 顶 山 市 总 工 会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