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状企业和奖章人员名单公示


正文

经基层单位工会和劳动关系三方民主推荐,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等四家单位联合评审、复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0年平顶山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奖章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3日到9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17。

关于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的起步之年。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激发起广大女职工同心协力迈向新的伟大征程的使命担当,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广大女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女职工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选树先进典型。在女职工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化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创争活动。深度挖掘各行各业优秀女职工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树立新时代榜样。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通过选树表彰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大力宣传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平顶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通过宣传好典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进一步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

(三)办好关爱实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各单位集中开展三八节“我为女职工办实事”活动。通过为广大女职工送安全、送健康、送知识、送欢乐,通过关爱慰问女劳模、女先进、生活困难女职工,通过帮助女职工解决急难愁盼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女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举办提素活动。组织动员女职工广泛参与第九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系列阅读,激励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组织开展优秀女职工进企业、校园学习和优秀师资进一线指导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更多女职工学优看齐、对标赶超。

(五)推动法规落实。广大女职工干部要走进企业、走进车间、走进班组,深入宣传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督导《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地落实。按照“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女职工广泛参与全总开展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三八”国际妇女节是激发引领女职工建功立业热情和为女职工办好事实事的重要节点,也是增强女职工组织影响力和凝聚力的有力抓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浓墨重彩书写工会女职工组织在组织女职工、引导女职工、服务女职工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生动实践。

(二)精心谋划组织。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区、本单位女职工组织特色和女职工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不搞形式上的轰轰烈烈,务求效果上的实实在在,扎扎实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契机,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女职工勇于拼搏的奋斗姿态,宣传各地女职工组织在竭诚服务女职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方面的经验举措。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女职工、促进女职工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用心谋划,围绕主题、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开展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市总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数量及名额分配 

根据全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开展情况,此次评选表彰名额按照2020年基层工会组织数和会员数相应比例统筹协调分配。

1.评选表彰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50个;

2.评选表彰平顶山市模范职工小家60个;

3.评选表彰平顶山市优秀工会工作者100名。

名额分配见附件,此前已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不重复参加评选。

同时,对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5个、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5个、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5个。

二、评选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

评选申报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

评选申报条件为:

1.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2.健全组织体系。工会组织机构单独设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等领导机构健全,按时换届选举,工会工作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职工 (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3.促进经济发展。围绕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团结动员职工群众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活动,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履行维权职责。有效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厂务公开,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制度,有效化解劳动纠纷,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无群体性事件、无生产事故;

5.服务职工群众。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拓宽服务职工渠道,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工会工作获得职工高度认可。

6.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到位,基础资料齐全,依法独立设立工会经费账户,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自主管理,规范使用。

(二)平顶山市模范职工小家

评选申报范围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或工会小组。评选申报条件主要考察其组织职工学习、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加强阵地建设、维权帮扶职工等方面的情况。

(三)平顶山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评选申报范围为各级工会组织专兼职干部、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评选申报条件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坚持原则,模范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和集体协商,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受到职工广泛信赖;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基层工会组织申报。基层工会组织按条件申报平顶山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前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本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征求党组织意见。名单和事迹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推荐人选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层工会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二)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工会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后予以推荐上报。

(三)市总组织部审核。市总组织部对申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向市总党组提出拟表彰的建议名单。

(四)市总党组审议批准。经市总党组研究审议后,表彰名单在市总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表彰名单,进行表彰。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评选表彰与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结合起来,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全面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二)要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各评选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向非公企业工会和基层工会干部倾斜。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非公企业工会的比例不低于分配名额的50%。

(三)要加大先进事迹宣传力度。通过以点带面、学赶先进,进一步掀起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热潮,不断激发基层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四)要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单位要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总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1.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纸质版需用A3纸对折双面打印,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一式三份;

2.申报登记表、推荐基本情况汇总表、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从平顶山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pdsgh.org)本通知链接处下载。

市总组织部联系人:梅淑洁

电话:3799609

电子邮箱:pdsghzzb@163.com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激励广大女性爱党爱国,积极投身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中,引领全市女职工在阅读中获取知识、增长智慧、传承文明、提高素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依托由红旗出版社、中国妇女报社联合举办的第九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开展“书香三八”--“百年圆梦·幸福启航”主题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年圆梦·幸福启航

二、活动意义

第九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秉承“推动女性阅读,建设书香家庭”的宗旨,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系列阅读活动,讴歌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及带领中国人民取得的辉煌成就,引领广大女职工爱党爱国,激励女性立足岗位,以最美的奋斗姿态砥砺前行、建立新功!

三、活动时间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

四、投稿须知

1. 所有作品,打开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投稿

投稿二维码

投稿链接:https://shuxiang38.wjx.cn/jq/54305530.aspx

2.作品必须切合“百年圆梦·幸福启航”的活动主题,须本人最新原创。

3. 主题征文、一封家书、表演阅读、书画阅读、摄影阅读,限投其中一类作品。

4. “书香三八”读书活动承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宣传、展览和出版权。

5. 所有参评书画作品不予退回。

五、参评作品要求

1. 征文作品要求

(1)品读活动用书,结合活动主题创作,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2)标题新颖,主题鲜明,构思巧妙,结构完整,写法独特,内容饱满,情节感人,文字优美。作品内容,可写为实现第一个百年梦想而努力奋斗的感人故事,歌颂建党100周年的丰功伟绩,“我”向祖国的真情表白,精读活动用书后的体会和感悟,以幸福、阅读为题材的美文等。作品内容涉及宗教、迷信或非主流文化等,不予参评。

(3)作品须反复打磨、认真校对,达到文通句顺、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规范。文稿质量较差,不予参评。

(4)字数控制在 1000~2500字,诗歌除外。

2. 家书作品要求

(1)写给父母、恋人、丈夫、孩子及其他亲人,也可以写给未来的自己。

(2)母亲与孩子的往来信件可以作为一个作品提交。

(3)构思巧妙,写法独特,结构完整,文美情深。

(4)结合书信内容自拟新颖标题,书信格式正确规范。书信格式不正确、无标题的作品,不予参评。

(5)字数控制在 1000~2500 字。

3. 表演阅读作品要求

(1)内容凸显“百年圆梦·幸福启航”的活动主题,主要表演者为女性。

(2)作品形式多样,主题演讲、配乐朗诵、情景剧、舞蹈或小品等,作品时长控制在5~8分钟。

(3)投稿视频文件格式为 MP4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大于200M系统将不接受上传,文件命名为作品标题(例:阅读中的幸福. MP4)。如需视频压缩软件,请在官方网站第九届在线投稿教程页面进行下载。

路径:www.shuxiang38.com→通知公告→第九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在线投稿教程

4. 书画阅读作品要求

(1)创作紧扣活动用书内容,突出“百年圆梦·幸福启航”的活动主题。脱离主题的古诗词书法作品、临摹的绘画作品,不予参评。

(2)作品须采用书画专用纸,横幅或纵幅不小于 68cm。硬笔书法作品横幅或纵幅不小于34cm。

(3)投稿作品须是投稿人原创,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交数字油画、临摹等作品。母亲和孩子共同创作的作品可一同署名。

(4)每人限投书法或绘画一类作品。

(5)投稿作品可为JPG、JPEG格式文件, 文件大小控制在2~6M,大于6M系统将不接受上传,文件命名作品标题(例:阅读中的幸福. jpg)。

(6)入围复评的作品需提供作品原件,无需装裱。

5. 摄影阅读作品要求

(1)用摄影的艺术形式,有创意地体现“百年圆梦·幸福启航”的活动主题。用纪实的手法拍摄为实现第一个百年梦想而努力奋斗的精彩瞬间,用独特的视角呈现建党100周年的辉煌成就,以及展示祖国的秀美河山等。

(2)拍摄设备、表现风格和形式不限。所有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纪实类作品可以做整体色彩变动和剪裁,不得局部增减内容和改变色彩。每位作者限投 2幅作品,不收组照。

(3)作品须本人原创,且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因作品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投稿作品可为JPG、JPEG格式文件, 文件大小控制在2~6M,大于6M系统将不接受上传,文件命名为作品标题(例:幸福的阳光. jpg)。

六、第九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用书

■《幸福启航》   金子谦主编

■《我将无我 不负人民》   刘润为、陈继安编著

■《书香画意——第八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书画阅读获奖作品集》(精美画册)

七、其它书目

■《爱上阅读——阅读力就是幸福力》  徐升国主编

■《铿锵玫瑰——奋斗的女性最美》    卞毓方主编

■《轻轻走向完美》  毕淑敏著

■《奔跑吧,姐妹》   何青志主编

■《人生最美是初心 》 宁新路主编

■《孔母:颜征在》  林锋、叶长强著

■《人生三曲》 (全三册)   侯爵良著

征订单位可直接与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组委会范阳阳联系, 电话010-88621456 , 15810129478

 八、相关要求

1.各地要将读书活动与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相结合,与“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8日)、“国际幸福日”(3月20日)、“世界读书日”(4月23日)、“国际家庭日”(5月15日)等重要节日相结合,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多读书、读好书,推动读书活动创新发展。

2.请各单位统一将参赛作品于7月31日前按要求报送至全国书香三八组委会,并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阳阳

电话:010-88621456  1581029478   

QQ:398741862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8号楼503室 

“书香三八”读书活动读者互动QQ群号: 302839710      

网 址:www.shuxiang38.com  

邮 箱:shuxiang38@126.com

关于开展2021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八五”普法开端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市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

二、活动内容

(一)面向广大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到基层活动。以《民法典》、《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性别平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地方和基层实际,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宣传专栏、专题讲座、巡讲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进基层、走近职工群众。全总女职工部、全总法律工作部、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中国工人出版社将联合组织开展“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全国职工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届时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市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将组织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权载体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歧视部署要求,紧密依托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实际出发,通过集中要约、发布示范文本等,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将劳动就业、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生育保护、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等内容纳入协商议题,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促进男女职工享有平等的机会、权利和待遇。注重总结推广积极适应职工需求,将灵活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时间、提供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务等内容纳入集体协商的实践经验,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职工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着力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保护“三书一公布”工作制度(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见书、劳动法律监督告知书、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社会公布),通过宣传解读、专题培训、典型示范等,推动“三书一公布”工作制度切实成为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法监督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要及时发现、协调处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限制女职工生育、生育待遇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等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加强与地方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女职工卫生费、女职工“两癌检查”纳入体检范围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纳入重点工作,整合女职工部、法律和社会工作部资源力量,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按照“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全国职工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求,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积极参与,着力提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普及率,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参与率。

(二)创新活动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不断扩大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女职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材料。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于3月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活动总结;

2.图片视频资料;

3.1-2份在本地区、本单位有影响、有突破、有实效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典型文本。

联系人:女职工部            刘备   3799620

        法律和社会工作部    叶金   3799619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关于开展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正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总体要求,全国妇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定于2021年共同开展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推荐1-2个我市办理的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案件办结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统一格式编写,于2021年3月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电话:3799620

邮箱:pdsghngb@126.com

关于下达2021年度审计计划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总工发【2011】27号)、《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5号)、《工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办法》(工审会发【2016】6号)、《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经审监督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19】103号)及《工会专项资金审计暂行办法》(工审会字【2012】7号)的有关规定,市总经审会决定对市总本级2020年度的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市总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5家县(市、区)总工会、5家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进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对列入本年审计计划的单位在审计本级财务的同时对市总拨付各类专项资金一并进行审计。对未列入本年审计计划的单位涉及市总拨付专项资金的进行抽查审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为便于市总审计计划的顺利实施,请上述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如计划安排的时间有变化,以审计通知为准。市总经审会将按规定,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会系统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正文

当前正值冬春火灾高发期,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增多,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工会系统“两会”及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务求工作实效。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研判分析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作用,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积极督促整改到位。要积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推动建立“风险自知、安全自査、隐患自改”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要主动向职代会报告。

三、突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实施方案》为突破口,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要统筹工会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工人文化宫等宣传阵地,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字幕、播放警示片、宣传图标(条幅),普及消防车通道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知识;结合年终困难职工调查和关爱走访活动等开展安全提示,在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针对性提示短信。

四、强化责任,做好工会系统内消防工作。各级工会及所属工人文化官、疗养院等要全面认真排査工作生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冬春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査整治,重点排查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老化损坏,消防车通道是否标识化,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关闭有效,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或被遮挡占用,监控设施是否有效,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发动群众自觉清理屋顶、楼道、阳台、消防车通道,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对所有在建工地或装修场所要加强值守,严禁使用违规材料或不合格材料,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扎实推进安全文明施工。

关于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正文

经基层单位工会民主推荐,市总工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复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1年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2日到8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20。

2020年平顶山市总工会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正文

根据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招才引智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部反映。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联系电话:0375—379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