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开展10年来,促进了我市女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保障了患大病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女职工的热烈欢迎。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寿平顶山分公司为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的承保单位。2018年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的相关事宜,严格按照2018年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方案执行(见附件)。

二、为女职工办理团体特病保障,保费可采取由单位出资、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个人出资的方法。

三、充分认识开展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此项工作是新时期对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工会女职工组织关爱弱势群体、为女职工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能够进一步缓解患病女职工的特殊困难,提高广大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四、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由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工会女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个案赔付情况,努力扩大保障覆盖面。主动督促上年度参保单位提前做好2018年度续保工作,确保按时或提前续保,凡按时续保单位的参保职工可不受投保后30日疾病观察期限制。

五、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列入各级工会帮扶困难女职工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达标竞赛活动的考核内容,投保单位女职工参保率应达到80%以上。

各级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要从对女职工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动员女职工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社会献一份爱心,为自己留一份放心,为家人添一份安心”的互助理念,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构筑广大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屏障。

平顶山市总工会2018年春节送温暖活动启动


正文

1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严寄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和市总工会相关部室负责人看望慰问了我市部分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向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拉开了2018年市总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的序幕。

严寄音一行为平煤神马集团送去了87万元慰问金,看望慰问了集团困难劳模刘红义和困难职工魏根会,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米、面、油等。在刘红义家中,严寄音详细了解了刘红义的工作和家庭情况,鼓励她树立信心,乐观面对生活。随后又前往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的困难劳模王昆富家中,详细询问了他们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表达了新春的祝福和亲切的慰问。

严寄音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劳模和困难职工的冷暖放在心头,搞好服务,经常上门看望,在实际工作中爱护劳模和困难职工,切实让大家感受到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

关于集中宣传工会重点工作、亮点工作、创新工作的通知


正文

按照2017年度宣传工作计划,于阴历年前,在《平顶山日报》集中宣传全市各级工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总结各级工会组织工作中的亮点、重点、创新工作,要有实例、有活动、有成效,杜绝泛泛而谈、大而空的文稿。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形成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于2018年1月23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总工会宣教部邮箱:pdsghxjb@163.com;市总将择优安排在《平顶山日报》上进行宣传。

 

平顶山市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 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计划


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按照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豫工文〔2018〕1号)要求,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自2018年1月起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现制定如下计划。

一、主题

“尊法守法·携手筑梦”。

二、目标

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督促企业经营者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广大律师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服务社会提供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落实工会组织增强“三性”、去除“四化”要求,提升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效果,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向基层和职工延伸,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激发基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二)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实际解读工会工作、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提高农民工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能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民工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政策举措。重点宣讲《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工会条例》《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三)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律师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农民工涉法涉诉案件,调解农民工劳动争议,特别是在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突出的时间段重点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代书、代理等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农民工人数多的企业,通过完善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联系点等多种形式,协助企业工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要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发生重大、集体争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违反劳动合同法等问题企业,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促进企业积极改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方式

(一)实地宣讲。到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为农民工讲解法律政策、宣传道德规范,开展法律跟踪服务,也可以讲座、论坛等形式,邀请农民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

(二)新媒体宣传。通过工会和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等媒体平台,宣传与农民工权益特别是劳动保障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借助互联网信息便捷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加活动。

(三)联合服务。在春节期间,就重大、疑难、人数较多的集体争议等案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代书、代理等联合法律服务,以促进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争议快速解决,顺利返乡。

五、步骤

组织2个服务分队,每个分队由1名工会干部和3名律师组成,到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总数不少于400人次的农民工进行公益法律服务。具体步骤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总工会牵头成立“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确定1名联络员,与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对接各分队行动、安全、宣传等相关事宜,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本地区活动计划和联络员信息报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二)选取地点与服务对象。活动地点和服务对象由市总工会负责协调联系、商议选定,尽量联系农民工群体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活动范围原则上不超出本市范围。

(三)行前培训。在队伍组建后,由市总工会组织培训,包括安全教育、团队纪律、农民工群体特点及需求以及开展法律宣传需要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等。

(四)推进活动。各服务分队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深入农民工工作生活一线,认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鼓励同城的队伍根据队员专业特长进行互动结合,共同开展活动。

(五)成果总结。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总结报告、照片、视频等上报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市总工会牵头成立活动协调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在1月10日前,启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1-2月:结合活动主题,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农民工工作、生活场所进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提供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帮助,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

(三)成果转化阶段。2018年3月,总结活动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关于成立“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正文

按照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平顶山市“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振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徐占政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印卿  市律师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法工部。

成  员:张东升  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

             高士英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

             刘克成  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市总工会法工部联系人:叶金。联系电话:3799618,

传真:3799605,电子邮箱:pdsflb@163.com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联系人:

刘克成。联系电话:7058726,传真:4945860,电子邮箱:lsk3226142@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举办全市女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弘扬先进精神、展示巾帼风采”先进事迹报告会


正文

1月10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女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弘扬先进精神、展示巾帼风采”先进事迹报告会。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出席报告会并讲话,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主持报告会。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工部长及女职工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张国晓代表市总工会向报告团全体成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女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

张国晓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我们举办全市女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弘扬先进精神、展示巾帼风采”先进事迹报告会,既是全市工会系统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宣传发扬新时代优秀女职工崇高品质的生动体现。  

张国晓希望全市广大女职工要以这些先进代表为榜样,学习她们胸怀全局、爱岗敬业的主人翁精神,刻苦钻研、争创一流的进取意识,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顽强作风,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优良品格,真正把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结合起来,在全市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氛围。

湛河区北渡司法所所长高丽帆、卫东区吴寨小学教师崔培培等7名报告团成员用真实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向来自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女职工代表讲述了发生在自己或身边人的先进感人事迹,畅谈她们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十九大精神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生动实践。

报告会催人奋进,让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备受鼓舞。女职工代表纷纷表示,要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主动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紧紧围绕市委提出“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转型发展新篇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不懈奋斗。

关于召开2018年全市工会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件正文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工会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会期全天。

地点:市总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安排2017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18年经费收支预算工作;

2、工会财务票据管理使用;

3、座谈交流工会财务工作:1、2017年工作总结(工会经费收缴情况、财政划拨数额、沉淀资金清理情况、),2、存在的问题,3、工作建议,4、2018年工作打算。

请各单位准备书面材料2份交市总财务部。

三、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主管副主席、财务部长、会计。

四、议程安排

9:00---11:00:交流工会财务工作

11:00--12:00:领导讲话

12:00--13:00 工作餐

14:00---15:00 工会财务预决算工作

15:00--16:30 工会财务票据管理使用

五、其他

请各单位人员于会议当日9:00之前报到参会;

联系人:苏新娜  18237585686   胡恩超 13782467771

 

 

关于平顶山市女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弘扬先进精神、展示巾帼风采”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报


文件正文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展示我市女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号召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市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平顶山市女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弘扬先进精神、展示巾帼风采”先进事迹报告会。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层层选拔,积极推荐优秀女职工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各报告人感情饱满、语言生动,从不同侧面讴歌了女职工及女职工集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建功立业的感人事迹。

市总工会决定对舞钢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14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弘扬先进精神、展示巾帼风采”女职工先进事迹报告会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

 

关于开展2018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示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我市广大女职工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谱写转型发展新篇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功立业,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于2018年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5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50个。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1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10个。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从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中评选产生。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集体同时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个人同时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以班组、科室、车间、分厂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营造和谐环境,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四)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所在基层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签署意见后,按照推选指标分配渠道上报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工会。

(二)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对推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统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总工会女工部。

(三)市总工会成立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候选集体及个人,在市总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后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四)对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集体、个人,按程序同时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三)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务必从一线中产生,兼顾各行各业、各个工种。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被推荐单位未建工会、未建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交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会经费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各项表格填写工作。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登记表用A4纸小四号宋体、正反两面打印,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用A4纸四号宋体打印),请于1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报市总女职工部。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省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在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长效化的基础上,各级工会干部以重大节日为节点,直接赴基层一线关心慰问、帮扶服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和困难劳模,传递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创新方式、讲究实效,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实际问题,突出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的导向示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1. 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头脑,找准工会贯彻落实的着力点,把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会新的使命,让广大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以解困脱困为目标,明确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一是通过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进一步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真实状况和实际需求。二是重点走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去产能任务重的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发展规划、职工安置和待遇落实等情况。三是突出保障困难职工节日生活,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应急生活问题。



3.做好职工正常福利和后勤保障服务。一是了解掌握职工福利的落实情况以及需要加强的职工生活保障服务,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加大对基层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坚守岗位服务一线的广大职工和工匠劳模、技能人才、学科带头人等专业人才的走访慰问力度。三是通过多种方式,为职工提供困难救助、职业发展规划、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子女托管服务、生活福利服务等专业服务。

4. 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参加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组织的农民工欠薪联合执法检查,发挥工会欠薪报告制度的作用,帮助返乡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二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着力做好返乡返岗各环节服务工作,帮助协调用工量大的企业与铁路、公路、民航客运部门对接购票、包车包机等服务;在自驾摩托车返乡较为集中的重点路段,为农民工提供简餐、维修、医疗等志愿服务。三是发挥工会户外劳动者站点作用,对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农民工进行普遍慰问,丰富其节日文化生活。四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缓解节后外出务工人员求职和企业招工压力。

5.推动送温暖活动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一是推动党委、政府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脱贫攻坚大局,落实好生活保障、教育、住房等各类救助制度。二是督查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每一户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的联系人(单位)明确,期限明确,措施明确,路径明确。三是在深入走访的基础上,与民政部门加强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进一步精准识别需求。四是搭建社会资源和困难职工需求精准对接平台,加强帮扶中心、服务职工类社会组织、公益基金会等平台建设,通过争取党政支持、运用公益性捐赠税前列支资格、引导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等方式,进一步汇聚政府、工会、爱心企业、社会机构等各方资源,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专业服务。

三、相关要求

1.各级工会要精心策划、周密实施、抓细抓实2018年送温暖活动。在走访慰问中,各级工会要务求实效,注重研究和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服务等实际问题。基层工会要作为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力量,对所有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和“两节”期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实现全覆盖、不遗漏。

2.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格按照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压缩人员、减少开支,不增加基层负担。

3.各级工会要确保送温暖资金规范、及时、足额用到职工身上。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帮扶资金送温暖,要严格执行“依档帮扶”“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通过银行卡(存折)发放。要严肃财经纪律,对于违规使用帮扶资金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4.各级工会要利用河南职工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展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帮扶、维权、服务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并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挖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于2018年2月1日前将送温暖报告和解困脱困情况统计表(电子文稿)报送市总保障部,并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报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

联系电话:3799617

电子邮箱:pdsghbzb @163.com


附件:1.市总2018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2.市总 2018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分组表

          3.2018年各地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4.2017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

         5.解困脱困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