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总工会召开三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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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下午,汝州市总工会召开了三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彰了先进乡镇、街道、系统和基层工会及优秀工会工作者,签订了2013年度工会工作责任目标。市委副书记李运平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年来,市总工会坚持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主线,以富民强市为中心,以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契机,紧贴全市工作大局,通过加强创新管理,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广泛开展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注民生、扶贫济困,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弘扬正气,选树先进,提升广大职工综合素质;关爱维权,提升能力,激发调动女职工工作积极性;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先后荣获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六好”县(市、区)工会、工会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政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平顶山市“三工”宣传先进单位,汝州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26项荣誉。同时,工作报告明确了2013年全市工会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服务职工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全力推进“两个普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的指导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竞赛活动,服务经济发展;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稳定;打造帮扶品牌,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加大经费收缴力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等八项工作任务。

姚军柱主席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一定要胸怀全局,科学定位,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要把握方向、理清思路,突出组织建设、依法维权、帮扶济困、提升素能重点,明确要求,强力推进。要立足本职,蹲位担当,负责、担责、尽责,创特色、有亮点,贵在平时、重心下移、务求实效,把“组织覆盖面广不广、服务水平优不优、职工热情高不高、劳动关系稳不稳,工作成效实不实”作为标准,开拓创新,蹲位实干,奋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大局中有为有位。

李运平副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社会和谐中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他指出:全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契机,服务发展大局要有新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有新贡献、提升职工素质要有新举措、加强自身建设要有新活力,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重要作用,在推动汝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展示新风采、务求新作风、作出新贡献。(红阳 梁晶)

鲁山县举办女职工健身操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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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三八妇女节,充分展示女职工的风采,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3月6日上午,鲁山县“展巾帼风采”女职工健身操比赛在县文化中心广场举行。

来自全县9个代表队、117名运动员参加了广场舞、健身操、拉丁舞等舞种的比赛。经过激烈的角逐,县水库管理局和县房产局摘得比赛的桂冠。

叶县总工会启动劳模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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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叶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评选表彰叶县第一届劳动模范的通知》,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叶县县级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和叶县县级劳动模范有关待遇规定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德惠为组长的劳模评审工作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叶县首届“县劳动模范”评选活动。

《通知》要求,评选要面向基层、重点面向一线职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主要围绕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把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出来,倡导人们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

平顶山市总工会举行2013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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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午,平顶山市2013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总工会4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市总工会相关领导出席了仪式,参加仪式的还有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行政及工会主席70余人。

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同志宣读了《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叶县马庄回族乡、新华区总工会、天瑞集团工会三家单位在仪式上做了经验介绍,天瑞集团、广厦集团、东佳环保设备厂、九方圆商贸有限公司4家单位在现场进行了要约答复签约。

李丰海指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全市广大职工的工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实现了劳资共赢,履行了工会的维权职责,密切了党和政府与职工的血肉联系,树立了工会的良好形象,为建立企业正常的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做出了贡献。但是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成效差别大;谈判、协商能力偏低,不能保证工作实效;工作规范化水平不高,工作覆盖面有局限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李丰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明确重点,抓住关键。一要着力破解企业不愿协商的难题。要多向企业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影响,引导树立“工资调整靠协商”的理念,形成确保职工享有“工资分配话语权”的共识;二要着力加强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通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解决一些中小企业工会干部不敢谈、企业不愿谈的问题,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覆盖面;三要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要从实际出发,在不同类型企业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开展协商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真协商”、协商确定的合同“真落实。”

李丰海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识和理解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活动仪式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同志主持,张建明指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事关全局,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要约行动月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江河公司荣获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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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河南江河机械有限公司荣获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江河公司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监督和工作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体制。

有完善的制度。江河公司有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并有明确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和考核办法,形成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有规范的工作程序。公司的职工(会员)代表的选举、撤换和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程序。

  工作形式多样化。公司积极拓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渠道,通过公司联席会、支会主席会议、厂务公开栏、内部局域网、广播电视箱等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工作成效显著。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权利运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扩大职工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

汝州市总工会荣获“河南省推动厂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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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河南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通知,对全省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汝州市总工会荣获“河南省推动厂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

近年来,汝州市厂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和提高职代会、厂务公开的覆盖率这个主题,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他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了《汝州市厂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汝州市厂务公开工作评价考核办法》,明确了推行厂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内容、形式、程序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了全市推行厂务公开动员大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厂务公开工作。

同时,着力加强与职代会工作督导检查相结合,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相结合,与星级工会创建晋档升级活动相结合,使厂务公开工作与之形成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厂务公开工作的活力,确保了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更好地发挥了厂务公开工作作用。

汝丰焦化有限公司是一家非公有制企业,该企业每年召开职代会前,将重大决策、改革方案、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任务会前先下发到职工代表手中,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多方论证后,再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关心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方案都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使职工代表感到职代会不是形式,而是充分行使代表民主权力的有效载体,公司依据职工建议先后建起了室内大型羽毛球馆、职工休闲乐园,改善了职工食堂,深受职工的欢迎。交通系统工会主动向党委建议,将各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了厂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市电业公司把厂务公开做为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工作来抓,每项工作责任到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都实行公开,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让职工知企情、参企政、监企事,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市焦化厂在改制过程中,坚持职代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为了使改制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厂长、工会主席到每个职工代表家中征求意见,有的代表不在家外出打工,就派人到打工的地方征求意见,职工代表非常感动,由于焦化厂领导的民主意识强,深得职工信赖,改制方案在职代会上一次通过。

汝州市工会通过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巨龙淀粉厂、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高度重视厂务公开工作,积极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让职工明家底,为职工谋福利,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条条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极大 地调动 和发挥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受职工信赖。

目前,全市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事业单位达1750家,其中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建制率达100%,非公企业达88.5%以上,有力地促进了汝州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郭鹏飞为大地水泥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先进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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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声铿锵、催人奋进,彩旗飘扬、激情涌跃。3月16日上午,宝丰县河南大地水泥集团隆重召开2012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集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各公司负责人,受表彰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职工代表500余人会聚一堂,共享企业发展硕果。

县政府副县长魏学君、县总工会主席郭鹏飞出席会议并为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忠诚卫士、优秀经销商和供应商等各类先进颁奖。

表彰会上,该集团公司总体报告了2012年集团整体工作和经营发展情况,宣读了集团关于各类模范、先进的表彰决定,并对在生产经营中创造出优异成绩的模范职工和在销售产品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经销商进行了表彰和奖励。魏学君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集团企业立足市场、广大员工努力拼搏、各经销商优质经营,企业形势呈现出了产销两旺的大好形势,完成并实现了生产与销售优质干法水泥、熟料以及收入、利税的年度既定目标,取得了2012年度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会议总计表彰各类先进185人,奖励金额达268万元。(孙秋丽)

关于评选全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单位班组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企业和职工形成终身学习理念,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技术水平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由市总工会、市文明办等九局委组成的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13年度评选表彰一批“创争”活动先进单位、班组和先进个人。各县(市、区)工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评比活动,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

本次评选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10名、知识型职工标兵10名、学习型标兵班组10个;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学习型先进班组、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若干名。

平顶山市总工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分别授予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知识型职工标兵、学习型标兵班组“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由市“创争”指导委员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获得知识型职工标兵称号的职工在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评聘时可向上高聘一个等次,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向上作相应调整。

二、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切实加强对“创争”活动的领导,把“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有活动领导机构,形成了党政负责、工会推动、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对“创争”工作高度重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创争”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

2、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创争”活动蓬勃开展。对创建学习型组织目标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支持率,有组织发展的共同愿景,能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行动计划,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组织各种学习团队普遍建立。

3、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完善到位。有完备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和约束激励制度,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建立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组织具有独到的创建特色;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

4、组织竞争力明显增强,职工队伍素质显著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在“创争”活动中都得到了不断提高,组织学习力持续提升,组织创新力、竞争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优秀人才、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取得突出成就;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社会效益显著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敬业、勤业,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

2、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进取愿望,并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较高学习素养、较强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善于集中团队成员智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组织并带领团队不断学习、持续创新、共同发展。

3、具有学习指导实践的能力。努力学习,积极实践,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学习促进工作,善于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解决实践问题。

4、具有持续创新的成效与业绩。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技术精湛;不断超越自我,坚持学习成才,事迹特别突出;技术发明、技术创造在省内、市内同行业居领先水平;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等方面做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并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平顶山市学习型标兵班组条件

1、班组创建目标明确,制度措施切实可行。班组成员了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熟知本企业(单位)发展目标和任务,对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必要性有清醒认识;有班组学习、发展确定目标和规划,由班组认同的学习实践内容与形式;班组学习制度化并有经费、场地支持。

2、班组成员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班组凝聚力增强。建立了个人及班组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了鼓励学习、创新、成才的良好氛围,支持并帮助个人将知识应用、整合到班组工作中去;有集体荣誉感,成员团结协作,互帮互学,乐于奉献,共享学习资源和成果,成员自觉将知识转化为班组集体智慧,帮助班组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3、班组长带头学习攻关,各方面表率作用发挥突出。能精心设计班组创建方案,运用有效工作方法,调动成员工作、学习积极性,激发班组创新活力;带头实践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业务技术能力。并带领班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帮助和辅导成员学习、掌握、提高职业技术、技能。

4、班组竞争力显著提升,成员素质明显提高。班组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职工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养以及技术技能水平在创建学习型班组过程中明显提高,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班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创新成果及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同行业排名处于领先地位;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改善、完善班组管理,凝聚力增强,自主管理水平明显进步,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5、班组成员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班组内形成了爱岗敬业、崇尚科学、追求进步的良好氛围;班组成为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

三、评选范围

凡是符合学习型组织基本条件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均有资格申报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凡是符合学习型班组条件的班组,均可申报市学习型标兵班组;凡是符合知识型职工基本条件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均有资格申报市知识型职工标兵。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标准,严防弄虚作假。

2、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按照分配名额,负责向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学习型组织标兵候选单位、学习型标兵班组候选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候选人。

3、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对评出的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要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4、推荐对象中各类学习型组织指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习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组包括科、室、队、组;知识型职工的推荐不受学历、资历、职务、职称的限制。

5、推荐对象单位须建有工会组织,由基层工会严格按要求填写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平顶山市学习型标兵班组、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推荐表(见附表2,3,4),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不少于2000 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和500 字的事迹简介一式10份(500字材料供媒体公示、新闻单位用),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送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所有上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 袁亚超
电 话: 3799612
电子邮箱:pdsghxjb@163.com

6、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突出成果的相关资料,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居于国内、省内、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技术发明、技术创造等成果必须同时提交国内、省级成果鉴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其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辅助证明材料。

附件:1、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学习型标兵班组、知识型职工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推荐表

3、平顶山市学习型标兵班组推荐表

4、平顶山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推荐表

平顶山市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

2013年3月12日

关于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的通知


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产业工会:

定于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时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

平顶山市总工会大楼4楼第3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分管主席、部门负责同志;直属企业分管主席、部门负责同志;产业工会负责同志;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及工会主席。

四、会议主要内容:

经验交流;现场要约;领导讲话。

请各单位按时参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江河公司工会积极开展先进人物的宣传工作


正文

江河公司工会在完成2012年度行政和工会工作评比之后,立即组织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宣传工作。

为了创新工作的宣传工作,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在江河公司工人文化宫醒目的地方重新规划设计了光荣榜宣传栏,并增加了公司工会各类先进的光荣榜,广泛宣传各类先进人物。

三八节期间,利用广播电视对公司先进女职工的事迹进行了展播,利用公司的电子屏宣传荣获各类先进的女职工。将在五一节、七一等节日陆续对先进单位和工人的事迹进行展播,大力弘扬模范先进人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