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份大病救助名单公示
序号 单 位 职工姓名 救助金额
1 平棉集团 蒋葵霞 3000
2 中盐皓龙 耿艳果 3000
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致电0375---3799662进行反馈.
序号 单 位 职工姓名 救助金额
1 平棉集团 蒋葵霞 3000
2 中盐皓龙 耿艳果 3000
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致电0375---3799662进行反馈.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会审计整改督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河南省工会审计整改督查实施办法》(2023年7月31日第一次修改)已经河南省总工会第十五届经审会第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钻业务、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培养和造就一支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平顶山市第七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载体,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的职工队伍为重点,以推动企事业单位技术进步、优质服务为根本任务,举办高标准、高水平职工技能竞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做好第七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成立平顶山市第七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组委会,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主 任:荆建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常务副主任:周万庭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侯树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主 任:李文生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 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刘国杰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郭邦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李文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科室人员组成。
(一)竞赛内容
1.市一类技能竞赛5项
本届职工技术运动会一类技能竞赛设数控车工、钳工、焊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要求实施(技术文件另行下发)。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试题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从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的权重为3:7。
2.市二类技能竞赛
此前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平劳竞办〔2023〕1号)下发。全市教育、卫生、银行、公安、税务、气象、公路等系统及市总直属企业行业技能竞赛纳入市第七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竞赛项目。
(二)竞赛形式
1.市一类技能竞赛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为单位选拔组队参赛,参加决赛的选手为3人,不足3人的只计个人成绩。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并允许职工以个人身份报名参赛。一类技能竞赛决赛由市第七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组委会组织实施。
2.市二类技能竞赛工种(项目)决赛,由市各产业工会、市有关局委、市总直属企业和其他行业自行组织实施。
本届职工技术运动会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一)个人奖
1.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选手,由组委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其中第一名获奖选手,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平顶山市技术能手”荣誉,并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第二、三名获奖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平顶山市职工技术标兵”。
2.对参与赛事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团体奖
对一类技能竞赛决赛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代表队颁发优胜奖;
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为保证竞赛精准有序进行,全市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由市有关局委、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自行确定比赛时间。是省赛工种的,可根据省产业(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提前组织安排,所有竞赛项目应于11月底全部结束。一类技能竞赛决赛暂定于9月在平顶山技师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应于9月10前进行初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活动,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职工技能素质的重要抓手,把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工匠选树和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职工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推动形成“人人学技术、个个练本领”的浓厚氛围。
2.一类技能竞赛决赛技术文件印发后,各单位应迅速组织培训和选拔工作。各参赛单位选手名单于9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3.组委会办公室将监督跟踪各项竞赛活动,督促整改竞赛中存在的各项问题,提高竞赛组织质量,确保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联系人:祁 岩 李 伟 联系电话:3799613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的通知》(豫工文〔2023〕7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职工群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根据《平顶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暂行办法》(平工办﹝2022﹞7号),平顶山市总工会拟命名2023年平顶山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现就有关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领军人物:有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模或技艺精湛的工匠人才为领军人物;
(二)有精干团队:有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技术层级科学合理的创新工作团队;
(三)有明显标志: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
(四)有固定场所: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
(五)有配套设施: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软硬件设施设备;
(六)有经费保障:所在单位在经费上给予保障;
(七)有经常活动:已有效运行一年以上,有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行规范有序;
(八)有明显成效:每年至少有 2-3 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两年至少有 1-2 项创新成果获得相关认定,并取得一定效益。
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专门研发机构不在命名之列。已被命名的市以上示范性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申报。
拟命名2023年平顶山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15个。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推荐申报平顶山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数量为2-4个。
(一)申报。平顶山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命名工作自下而上推荐申报,由基层单位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申报。
(二)推荐。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
(三)初审。市总工会对照评审标准,对上报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候选名单。
(四)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差额遴选拟命名对象,报市总工会党组审定。
(五)公示。在市总工会网站上对拟命名对象进行公示。
(六)命名。市总工会发布命名决定,颁发牌匾,并分别给予1万元的经费补助,用于创新工作室建设。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工会要把创建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作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要举措,作为打造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的基础性工作,精心培育先进典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着力打造多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集群,助推企业快速发展和职工成长成才。
(二)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各级工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对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工作扎实,质量过硬,在企业创新增效工作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三)严肃纪律,接受监督。各级工会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阳光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对群众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并出具结论。对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读职、谋取私利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亮点品牌,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推荐材料(推荐审批表、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汇编及PDF文件)请于8月25日前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推荐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祁岩 李伟
电 话:3799613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所有相关表格及所需证明材料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李伟 王浩 ,联系电话:3799613 ,邮箱:ldhjjgzb@pdsgh.org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工运理论研究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提升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调研能力,更好地指导我市工会改革创新工作,为职工群众服务,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运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作品为工运理论、政策研究等与工运、工会工作相关的论文、调研报告等,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往年参评过的以及与工运理论、工会无关的文章不在参评范围。
各县(市)区报3-6篇,各产业工会报2—5篇,市总直属企业各报2—5篇,其它单位报1-3篇。
各单位要及时对参评作品进行汇总,积极参与评选。严禁网上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作品用A4纸打印一式十份报送至市总工运研究室(文章标题黑体二号字,标题下注明作者和单位,正文三号仿宋字,小标题加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gyyjs@pdsgh.org,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2023年度工运理论研究成果”。市总工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在一等奖中择优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报送地址:市总工会工运研究室(1301室)
联系电话:3799658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近年来平顶山市广大职工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精神风貌,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职工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激励全市职工凝心聚力,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的绚丽篇章,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平顶山职工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扣劳动和奋斗主题,突出职工元素,通过职工摄影家的镜头,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体现我市各行各业职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为实现“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发挥主力军作用,展示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热忱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的具体实践,展现鹰城职工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的精神风貌和主人翁风采,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强音。
(一)作品类奖项设置: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优秀奖若干件。以上奖项均颁发相应证书。
(二)组织类奖项设置:本次展览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为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颁发相应证书,并在后续出版画册中予以体现。优秀组织奖评定标准以投稿时“所在区域”及“所在产业工会、市直工会、直属企业工会”数量为依据,如需组织团体投稿请联系组委会开通专属投稿码。
(一)征稿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二)征稿对象:围绕本次摄影展主题进行创作的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三)征稿细则:
1.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作品不小于4MB;组照4-10幅,不需提供组照排版图片;每人限投5幅/组;不接收与劳动主题无关的自然山水风光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元素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2.投稿作品命名格式为:作品名+作者姓名+拍摄地+电话+单位。
3.投稿作品为近五年来即2018年7月以来的摄影作品,曾获得过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主办赛事奖励的摄影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4.投稿作品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作品画面上不得透露作者姓名。
5.组委会对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未入选作品组委会不采用,使用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6.作品评选期间,组委会将根据需要通知部分参展者提供原片以供查验,未按规定提供者主办方将取消该作品参展资格。
7.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展活动的参展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平顶山职工摄影展作品征集完成后,市总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平顶山职工摄影展作品评选出来后,将根据市总工作和重大节日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开展示,同时将获奖作品在市总公众号上进行线上展示。
投稿邮箱: xcjyb@pdsgh.org
联系人:邢 蕾 袁亚超 海 岩
电话:0375-3799611
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平工文【2023】27号文件的要求,我们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全市教育系统共推荐出347名优秀选手参加了市级比赛,经过严格组织评审,大赛评出各学科特等奖一名,一、二等奖若干,具体评审结果见附件。
表彰文件将在随后时间下发,请关注平顶山工会网。
公示时间:2023.7.20——2023.7.26(5个工作日)。
请各位获奖选手注意核对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异议请打电话0375-3799631咨询。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主旋律,激发广大劳模(工匠)创新创造活力,积极营造先进模范人物的浓厚氛围,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听心声、知心愿、解心忧”走访劳模(工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和工匠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总、市总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真诚倾听劳模(工匠)心声、真实反映劳模(工匠)现状、真情关心劳模(工匠)困难,通过走访、走近、走进活动,真实了解掌握全市劳动模范和工匠生产生活状况、思想状态、作用发挥等情况,更好地关爱、关心、服务劳模(工匠),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劳模(工匠)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设中再立新功,为“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和“四城四区”目标,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鹰城绚丽篇章。
2023年7月17日至11月30日
全市范围内荣获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和工匠。
(一)摸清本单位劳模(工匠)底数、学历状况、管理服务等情况。
(二)摸清劳模(工匠)个人现实情况。包括身体、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等。
(三)摸清劳模(工匠)在当前从事的行业、岗位上,做出的新的成绩、新的突出贡献,新的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先进事迹等。
(四)摸清劳模(工匠)对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各单位自行走访为主,市总检查督导为辅。(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3)。
第一阶段:7月17日— 7月21日,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7月24日 —10月31日,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
完成走访活动,市总工会适时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组将走访情况形成书
面材料提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开展活动讲评,将劳模和工匠反映的问题整理分类,建立台帐。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总工会成立“听心声、知心愿、解心忧”走访劳模(工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走访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荆建刚同志任组长,周万庭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总各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刘国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走访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工作,确保走访活动落细落实。
(二)转变作风,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轻车简从,务实节俭,认真组织,不走过场。
(三)弘扬先进,搞好宣传。各单位要发掘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号召广大职工群众向劳模(工匠)学习,进一步凝聚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而努力奋斗。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对走访的基本情况记录要详尽、具体、客观、真实,对劳模(工匠)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要及时收集、整理。各单位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走访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附件:1.走访劳模(工匠)活动基本信息统计表
2.走访劳模(工匠)活动家庭生活困难情况统计表
3.走访劳模(工匠)活动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