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汉生在市总工会九届十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投身十三五发展 彰显主力军作为
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我市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助力中原更出彩而努力奋斗

——在市总工会九届十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7日)
董 汉 生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全委(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总十四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的主要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的主要任务,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我市“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工会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受市总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工会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围绕“总蓝图”“线路图”“施工图”的总体设计,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依法履职、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关于向黄运奇等5名同志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平工总[2016]5号)


正文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工运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开展,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工会工作创新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调查研究和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平工总[2012]35号)精神,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授予工运理论研究突出贡献者黄运奇、郑旭哲、刘远、白彦珍、余俊霞5名同志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希望全市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新常态下工会工作规律,提高工运理论研究水平,努力实现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使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服务全市大局、服务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群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6年3月15 日

关于表彰2015年度平顶山市工运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的决定(平工总[2016]4号)


文件正文

2015年,全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和劳动关系发展规律、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各级工会的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认真开展工运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创造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和措施,反映了广大职工的意愿和呼声,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工会工作创新和工运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平顶山市工运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进行表彰。经市工运研究会专家组认真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希望全市广大工会工作者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努力提高工运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发展,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新常态下新作为,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5年度平顶山市工运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工人运动研究会
2016年3月15日

(请获奖人员尽快到市总工会工运研究室1301室领取证书)

石龙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二届五次全委会议


正文

3月14日下午,石龙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区总工会会议室召开二届五次全委会议,全体经审委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崔主任宣读了《关于石龙区总工会2015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报告中对区总工会2015年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作了全面的总结,并对2016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随后,征求了各位委员对经费审查工作的意见,对经费审查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舞钢市委召开群团工作会议


正文

3月16日上午,舞钢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市领导魏建平、史长现、丁少革、平遂民、李国顺、李志恒、孔阳、朱志骞、王冬梅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丁少革主持。

会上,舞钢市总工会主席陈云洲首先做重要发言。他简单通报了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和取得的成效,他表示:市委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为今后工会工作确立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将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面谋划推进我市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新举措。1、进一步探索思想引领新方式,团结组织广大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2、进一步激发工人阶级新力量,积极引导广大职工为我市转型发展建功立业。3、进一步搭建服务职工新平台,扎扎实实为广大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4、进一步坚持弘扬法治与维护稳定并重,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5、进一步实现基层新发展,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团市委、市妇联、院岭街道办事处、银龙集团也做了发言。

舞钢市委书记魏建平做了重要讲话。他说,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市各群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团工作:一要把握正确方向,稳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二要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党的群团工作整体实效。三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他号召群团组织要在“引领”、“服务”、“帮扶”、“强基”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引领全市广大群众在深入推进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打造“富美舞钢、中原明珠”伟大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丁少革针对会议精神落实强调:要深入学习,吃透精神;细化责任,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抓好落实;推动群团工作更上一层楼。(梁晓红 张书华)

石龙区供电公司工会开展庆“三八节”魅力健康行活动


正文

3月8日,石龙区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开展庆“三八节”魅力健康行活动,来自该公司各部门的女职工参加此次健步走活动。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石龙区供电公司精心布置,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和宣教活动,引导女职工树立新理念、谋求新发展、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争做新女性。整个过程体现了活泼团结、积极协作、争先恐后的奋进精神,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健康向上、积极和谐的氛围,激发职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乐观生活态度。
(李文祥)

叶县第二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焊工比赛在隆鑫公司举行


正文

叶县第二届技术运动会焊工比赛于3月16日上午在叶县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举行,来自全县数十个参赛单位的60多名职工经过激烈角逐,产生出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随后,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及劳动竞赛委员会相关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品。

叶县第二届职工技术运动会开幕式


正文

3月16日,叶县第二届职工技术运动会在隆鑫机车厂区隆重开幕,县委副书记张成文、县人大副主任彭全宇、副县长白云霞、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德汉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副县长白云霞主持会议,各乡(镇)、街道、基层工会主席及参赛代表队参加开幕式。

张成文在开幕式上对叶县第二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的举办表示祝贺,并宣布职工技术运动会正式开幕。

张成文强调,县总工会举办此次职工技术运动会,既是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服务全县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推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体现。此次运动会的开幕,也必将为我县各项事业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申红霞在开幕式上讲话,并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全县各行各业要以本届技术运动会为统领,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到不同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比赛中来,在全县广大职工中掀起“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的劳动竞赛热潮;二是希望参加比赛的各位选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优异成绩。

本届职工技术运动会共设有烹饪、出租车车德车技、卫生护理、畜牧防疫、运维检修、金融综合业务、计算机操作、制盐工序、焊工技术等十大项目,近千名职工参加技术练兵和选拔赛,对于在决赛中获得名次的员工,将由叶县第二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组委会分别授予“技术明星”、“技术能手”、“优秀选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正文

近日,省总工会以加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3月份继续开展2016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通知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各级工会要把握时代主题,强化思想引领,引导职工群众围绕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针对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的情况,把工作重心放在保就业、保收入、保安全上,以行业(区域)为重点,依法就裁员、降薪和人员安置等问题开展集体协商,提升协商实效。依法落实企业改制改革、减员分流、职工安置方案等经职代会审议的政策规定,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职工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要坚持把要约行动作为推进集体协商、落实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等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发布要约行动活动安排,引导和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要深入贯彻实施《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突出抓好行业性集体协商,选树培育一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以点带面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要把要约行动融入到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大局中,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企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指导和帮助,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培训企业职工协商代表,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省总将对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行业集体协商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体系。

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先锋号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2015年,全市广大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推进我市加快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2016年“五一”前夕,对2015年度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先进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子公司、分厂(院)、车间、区队等;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职工(包括农民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工段、班组、科室、机台、柜台、窗口、车组、机组等。

二、推荐评选条件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一)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参与重点工程建设,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加快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凝聚促进社会发展正能量,建设文明鹰城中作出
突出贡献的;

(三)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防止重大事故,抗击自然灾害,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鹰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鹰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任务,开展技术创新,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坚决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方法进行。推荐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候选人、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科教人员均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企业负责人和机关事单位县处级干部的比例不超过15%。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推荐的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职工在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不低于30%。评选要统筹兼顾,使各条战线、各行各业都有先进人物的代表。评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要注重从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和六型班组及其带头人中推荐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逐级上报。表彰命名前,对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三)被推荐的先进企事业单位和企事业负责人必须是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方面有突出的业绩,还须经过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审计、纪检和监察部门审查签署意见。

(四)没有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不能参加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评选,该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计划生育超标;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未实行职代会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签订集体合同,用工行为不规范,劳动关系不和谐,工会网卡建设开展不力,推动迟缓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五)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从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中评选产生。已经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

四、具体事项

(一)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均视为企业负责人。凡报企业负责人的,必须有一名一线职工作为备选 。

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不负责推荐同级工会负责人为“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由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5日前,将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简表(A4纸打印件一式15份,仿宋小四,电子文档)、基本情况汇总表(A4纸打印件一式3份,电子文档)以及推荐对象基础荣誉复印件(或相关表彰决定)报市总工会生产部。

经市总初审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填报正式登记表,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31日前将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正式表格一式3份(A3纸,不能复印,电子文档),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2000字左右,A4纸打印,电子文档)报市总工会生产部。

(三)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等推荐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群众公认,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形成规范的评选推荐报告并加盖本级工会公章,连同正式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推荐单位必须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表格请在市总工会网站下载,网址:www.pdsgh.org电子文档请发至pds2916491@163.com

附表:

1、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推荐简表

3、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简表

4、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申报单位简表

5、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汇总表

6、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7、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推荐汇总表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