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后生的大爱感恩路——记叶县烟草专卖局龚店服务大厅职工赵世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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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官、无位、无名,你拿良心在行走;无私、无欲、无求,你愿世间有爱。身材不伟岸,却是贫困孩子身后的大山;其实你很平凡,却能为孤寡病重老人撑起一片蓝天……感恩烟草义工路,平凡后生不平凡。” 河南省烟草行业第二届感动行业十大人物评选委员会给予赵世须的颁奖词如是说。

10月27日,笔者见到赵世须时,他正在策划本周末的义工活动。“我们打算利用周末进行助学走访,了解求助家庭的真实情况。” 叶县烟草专卖局龚店服务大厅职工赵世须说。

10月15日,在刚刚结束的由河南省烟草专卖局等主办的“感动的力量”——河南省烟草行业第二届感动行业十大人物颁奖典礼上,赵世须成为我市唯一一名上榜的烟草职工。

1978年1月,赵世须出生在龚店乡十里铺村一个贫困家庭。父亲患有脑膜炎,一直神志不清;母亲成了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供养他和妹妹上学。每到农忙时节,乡亲们总是出人出力帮助他家。赵世须从小受乡亲们帮助,内心温润善良,他知道,这个世间需要相互帮助,需要真情互爱。

2012年3月的一个星期天,赵世须听说市义工联合会义工要去市区一家养老院看望孤寡老人,便第一次走进义工队伍。2014年初,他向市义工联合会提出申请,在叶县成立义工活动站,组织更多的义工帮助贫困孩子和孤寡老人。

由于家庭贫困,赵世须他曾两次面临辍学,是亲朋好友的资助让他顺利完成了中学阶段的学业。成为义工后,赵世须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关注贫困孩子上。
2013年暑假,赵世须开着自己的车和其他4名义工一起来到宝丰县观音堂乡,见到了7名特殊的小学生。赵世须要带着他们去市区游玩。

这些孩子都是家庭贫困的孤儿,平时很少机会出门。 “刚见到孩子们时,他们已经好多天都没有洗澡了,衣服也脏兮兮的,很破旧。”赵世须带着孩子们来到志愿义工提供的快捷宾馆,让他们好好洗了个热水澡,休息一夜。第二天,便带他们来到博物馆、图书馆、平西湖……孩子们一路欢呼雀跃,即紧张又兴奋。

“世须叔叔,我终于看看大城市长什么样了!”10岁的余少峰,拉着赵世须的手开心地说,可赵世须的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难过。临走前一天,赵世须和义工们又一起带着孩子们一起看了场动画电影,结束了孩子们快乐的旅程。

2013年11月,赵世须组织义工为市特殊教育学校捐赠冬季衣物156件;2014年11月,他组织义工为叶县龚店乡贫困家庭小学生捐冬季衣物292件……

对待困难病人,赵世须也是贴心帮助。2014年农历腊月二十二,昆阳镇南大街居民胡庆豪给赵世须打了一通求助电话:姐姐胡兵兵得肺炎住院了,自己生活困难。

原来,胡庆豪、胡兵兵姐弟俩都患有“进行性肌肉萎缩症”(俗称“渐冻人”),常年卧病在床。胡兵兵住院后,平时照顾他们姐弟俩的父亲分身乏术,胡庆豪吃饭都成了问题。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赵世须。

赵世须了解情况后匆忙赶到医院,并与其他义工一起到医院轮流照顾胡兵兵,直到她大年三十出院。兵兵出院,他又找来车把她送到家。当得知她家里还没有准备年货时,赵世须和义工们又各自从家里给胡兵兵一家带来过年的东西,并自发筹集了些钱给她们买来米、面、油等年货。

“其实我们这些义工也没有很强的经济实力,能帮的地方也是很有限的,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帮助这些弱势人群的队伍中来。”赵世须说。

临近离开,胡兵兵支开女儿,向大家恳求道:“能不能帮我拍几张照片放到网上,听医生说我这种病对内脏器官损害不大,我想让大家看看哪些器官能用得上,我愿意死后把用得上的器官都捐献了,来回报这些好人。”

平日生活里,赵世须不仅十分孝顺自己父母,对孤寡老人也是用尽真情。3年来,赵世须带领100多名义工,照顾了36名孤寡和病重老人,为3个养老院的老人义务服务40余次,为孤寡、病重老人募集爱心捐款3万多元,捐献衣物3000多件。

…………

“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一位平凡的人,因为爱,为了爱,他在义工之路上走得无怨无悔。

赵世须家并不富裕,面对贫困学生、孤寡老人和困难病人,他一次次慷慨解囊。3年来,他带领义工站广泛发起“助学走访活动”和“温暖夕阳”活动,开展60多次义工服务,行程两万余公里,先后资助19名贫困学生、36名孤寡老人和21名贫困病人,为各类困难人群募捐6万余元,衣物8000多件。叶县义工站由最初的3人发展成注册义工32名、志愿义工近百名的大型义工团队,义工足迹遍及叶县的村村寨寨。

2014年12月2日,在全市烟草专卖系统第一届感恩文化节上,赵世须被评为“十大感恩服务之星”之一。在2015年度全国“利群•公益榜样”征集活动中,赵世须荣获“特别鼓励奖”。

叶县总工会推进职工会员卡优惠商家签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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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叶县总工会机关人员分为两组,分别到不同商家实地推进职工会员卡优惠商家签约工作。所到商户包括饭店、超市、休闲场所等,努力让职工会员卡发挥更多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给予转发,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全总、省总要求,切实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将本地职工法律援助具体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总法律工作部。

邮箱:pdsflb@163.com

叶县总工会召开叶县职工会员卡优惠商家签约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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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河南省职工会员卡叶县优惠商家签约动员会在叶县工商局会议室举行。

工商局副局长范书涛作会前讲话,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贾小莉对会员卡以及签约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此次,共到会的50多个商家,部分商家现场签约。此次签约商户将为工会会员提供包括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法律援助、旅游休闲、家政服务、日常消费等优惠服务。
  
县工会积极推进会员信息登记、优惠商家洽谈等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目标任务。

叶县总工会健步走活动第二阶段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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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叶县总工会健步走活动第二阶段正式启动,本次活动以“走遍山山水水 看我家乡最美”为主题。我们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改进和提高,以创新的精神丰富活动内涵,为竞赛活动注入新活力。将这项有益的活动持续下去,成为体现关爱、传播健康、传递正能量的重要载体。

市轻纺系统召开全市装修装饰行业河南省工会会员卡特惠商家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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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午,全市装修装饰行业河南省工会会员卡特惠商家工作推进会在市总四楼会议室召开。市轻纺工会主任李亚平、市装修装饰行业工会联合会副主席赵芳芳及装修装饰行业企业负责人等40多名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轻纺工会主任李亚平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工会会员卡、河南省工会会员特惠商家等方面的概况、功能及流程,并就加入河南省工会会员卡特惠商家的意义做了详解和具体说明。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将《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工文〔2015〕5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帮扶资金的来源

第一条 帮扶资金由财政拨付和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社会化的方法筹集。主要来源是:

(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

(二)地方财政配套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

(三)上级工会拨付和本级工会从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

(四)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

(五)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 帮扶资金的使用

第二条 帮扶资金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帮扶资金是拨付给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占用、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超标准发放。

(二)拾遗补缺原则。坚持制度保障为主,工会救助为辅。

(三)依档帮扶原则。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

(四)公开公平原则。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

(五)依规施助原则。工会投入、社会捐助的帮扶资金,可根据工会的有关规定、捐款单位(个人)的意愿实施帮扶救助,如无规定,应参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执行。

第三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对象

帮扶资金的使用对象是已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主要包括:

(一)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为50%以下),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灾害(事件)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重大疾病致困户的认定,应以职工或家庭成员当年度住院治疗的结账单为主要依据,结合病种、自付金额、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看年度内,职工或家庭成员因病致困的程度是否达到以上(一)、(二)款的标准。

突发事件、意外灾害等项认定标准,各单位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

困难农民工的认定,应以本人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以上(一)至(三)款所规定条件为依据。

第四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中央财政、省财政拨付的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帮扶已建档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灾害致困户)困难职工家庭。帮扶项目限定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六种类型。

(二)市、县财政帮扶资金根据当地财政批复(要求)执行。

(三)各级工会安排的帮扶资金,除用于帮扶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外。可根据帮扶工作需要,用于对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涵盖不到的帮扶对象的慰问、救助。

专项帮扶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或办公经费,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帮扶中心基本建设投资,其它与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无关的支出。开展帮扶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应由本级工会解决,同时应争取同级政府支持。

第五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求助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有效证明。

(二)基层工会和帮扶工作站(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须对拟帮扶的职工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资产情况;拟帮扶职工的家庭状况,须在单位(工作区公示栏)、帮扶工作站(产业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困难职工登记表须经基层工会主席、产业工会主任和经办人签字,方可报送上级工会帮扶中心。

(三)帮扶中心受理后,应严格核查拟帮扶职工的家庭状况,符合条件而没有建档的,应及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职工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资产有疑问的,可联系当地财政、工商、税务、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情况不明的不得建档。

(四)建档后,帮扶中心应首先指导基层工会,帮助困难职工享受到国家相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助学、就业等政策。

(五)帮扶中心提出具体的救助意见,500元以内的小额资金救助可由帮扶中心主任审定签字后办理。

(六)帮扶中心主任职权范围以外的,由分管副主席审定签字后办理。

(七)使用大额资金和集中发放资金需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经主席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按照工会财务管理程序办理。

(八)帮扶中心救助方案确定后,应将该方案在帮扶中心办事大厅、本级工会网站(页)、基层工会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九)发放救助款(物),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分类存档并将帮扶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第六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标准

用于生活救助的资金,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元。

用于助学救助的资金,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

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3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5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5000元-7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15万元-19万元的,一次性救助7000元-9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如有特殊情况,经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可酌情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同时不得超过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用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资金,执行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同类工种标准。同时,须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相关问题的通知》(工保字〔2014〕1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省总批复,不能使用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

用于法律援助的资金, 主要是对困难职工的诉讼、律师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执行当地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第七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形式

帮扶资金的使用,应采取非现金形式。用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的,应当通过银行卡 (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发放,帮扶中心应及时将帮扶项目、救助金额、救助次数和救助的具体时间通知困难职工家庭,并将银行对账单存档备查;帮扶资金用于其他帮扶项目的,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第八条 帮扶资金使用时限

中央财政、省财政帮扶资金,须在本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结转下年度。地方财政、工会投入的帮扶资金,根据当地财政批复、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帮扶资金的管理监督

第九条 困难职工档案

困难职工档案是分配和发放帮扶资金的主要依据,救助困难职工必须首先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各帮扶中心应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要求,审核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严把建档关,不得随意扩大帮扶范围、降低建档标准。应按照省总统一制定的档案格式,发放并指导基层工会、拟救助对象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各类救助资料,要根据资金来源、救助项目严格分类,及时归档。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实时跟踪,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每年年底,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并逐级上报,加强档案动态管理。

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第十条 责任划分

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标准,对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指导督查,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帮扶资金分配方案需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帮扶中心负责建立和管理困难职工档案,制定帮扶资金使用方案,开展具体帮扶活动。帮扶资金使用方案需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后实施,并报保障部备案。

财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的接收、拨付等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指导和检查。

经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帮扶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杜绝不经培训就上岗的现象。

第十一条 帮扶资金的预、决算

帮扶资金纳入市、县(市、区)总工会预算、决算统一管理。预算、决算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支出项目、帮扶人数、帮扶金额等。各县(市、区)总工会于每年初将上年度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及说明和本年度帮扶资金收支预算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

第十二条 帮扶资金账目的设立

帮扶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核算单位应当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设计会计科目,建立总账、明细账和其它辅助台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级帮扶中心应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暂时不能单独设立账户的,财务收支账目由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报销凭证

(一)帮扶资金以银行卡 (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发放的,以银行回执单据为报销凭证;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除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外,需附上有困难职工签名的“实名制汇总表”。

(二)其他类帮扶资金,在出资单位或个人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银行卡 (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发放,也可采取现金形式发放。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的,须以困难职工签名的“实名制汇总表”作为报销原始凭证。

第十四条 帮扶资金的核算

帮扶资金的核算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要全口径纳入本级工会年度预决算管理。帮扶资金实行本级财务部归口管理,按照全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各种来源的帮扶资金原则上都要先经过市、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账户,再拨付到独立开户的帮扶资金账户。帮扶中心只管理和核算本级工会使用的帮扶资金。

(一)会计科目明细设置

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帮扶资金的核算主要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帮扶补助”、“上级补助收入——送温暖补助”、“政府补助收入”、“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补助下级支出——送温暖补助”、“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维权支出——送温暖费”、“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等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明细设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在会计科目下按照帮扶资金性质分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省财政帮扶资金、本级财政帮扶资金、市和县(市、区)总工会帮扶资金、接受捐赠帮扶资金等。

2.在会计科目下按照帮扶资金性质设置核算类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按照帮扶资金的不同来源,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1.中央财政、省财政、省工会帮扶资金。

市、县(市、区)工会财务部收到资金时,按照帮扶资金的不同性质记“上级补助收入——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保障部提供的手续齐全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应拨付下级工会的帮扶资金记“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分配给本级帮扶中心的帮扶资金,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帮扶中心收到财务部拨付的帮扶资金时,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资金发放的有效凭证,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

2.省财政通过市、县财政拨付的帮扶资金。

市、县(市、区)工会财务部收到资金时,记“政府补助收入”。支出时,根据保障部提供的手续齐全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应拨付下级工会的帮扶资金记“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分配给本级帮扶中心的帮扶资金,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帮扶中心收到财务部拨付的帮扶资金时,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资金发放的有效凭证,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

(三)帮扶资金年终结转

年度终了,要根据帮扶资金账务编制帮扶资金决算表并结转支出,即:借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贷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等。财务部根据帮扶资金决算表进行账务合并,即:借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等,贷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

第四章 帮扶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的,上级工会应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资金、追回违规所得资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计和工会经审部门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各级工会保障、财务、经审部门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帮扶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总工会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平顶山市总工会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平顶山市困难职工日常救助细则》(平工总[2012]31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平顶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石龙区举行“2015年度职工篮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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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下午,由石龙区总工会主办、石龙区委办公室工会承办的“石龙区2015年度职工篮球赛”隆重开幕。区委书记王玉娟,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赵国强,区政府副区长关永可,区总工会主席杨民芳出席了开幕式。各参赛基层工会主席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1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此次比赛旨在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推进和谐石龙建设,大力弘扬职工文化建设,丰富全区广大职工群众文体生活,展示广大职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增强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来自区委联队、市三十二中、区法检联队、区财税联队等基层工会的11支代表对参加了比赛,预计比赛历时一周,共有29场次。

开幕式由区总工会主席杨民芳主持,区政府副区长关永可为比赛开球,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赵国强致辞,区委书记王玉娟宣布石龙区2015年度职工篮球赛开幕!

攻克技术难题的土专家——记叶县“省劳动模范”、原化肥厂职工董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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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科班出身,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摸爬滚打几十年,先在集体企业工作,后又去民营企业谋职,凭着自己的刻苦钻研获得多项科技奖,擅长多种机器设备的维修、改造。不管时代怎样变迁,他始终能凭自己的技术实现个人价值。

见到57岁的董清安时,他正在平顶山神鹰盐厂车间里察看设备的运行情况。去年9月份,他应聘到这家企业担任设备部副部长,主要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维修保养和改造升级工作。

“机械设备的原理都是相通的,这工作我得心应手,干起来很轻松。”董清安说。

刻苦钻研,他曾为企业节约百万元

1976年高中毕业后,董清安到叶县化肥厂(2000年该厂破产)当修钳工,他聪明好学又吃苦耐劳,很快就在厂子里崭露头角。1985年,董清安两次改造生产设备,不光给企业带来效益,一项改造项目还获得了“县科技成果奖”。次年,他就从车间调到设备科任科长,负责整个厂的设备管理。

当上设备科科长后,厂里的煤气发生炉成了他一块心病:煤气发生炉里的一个配件用半年就会因高温出现断裂变形,转动部分严重磨损,必须换掉,这是行业公知的问题,从来没有解决办法。这个配件一个价值15万元,更换一次需用时一个月。连续半年,晚上躺在床上他就琢磨,“想起一点就赶快起来记在本子上,一个问题想不通睡不着觉,那段时间大把大把掉头发。”功夫不负有心人,半年后,他拿出了完整明细的方案,按这个方案,历时一个月,他完成了对1号炉的改造。运行两年后,效果良好,按照这个改造经验,他又对其它三台设备进行了改造,改造后这四台设备再没出现过问题。这项技术获得当年的“县科技三等奖。”

1989年,他自主设计、制造“精炼铜比自动调节器”,每年至少为企业节约6万元,并获得当年的“市科技进步奖”。

十几年间,他不断改造企业设备,为企业挽回损失、节约开支累计达百万元,“市优秀党员”、“市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技术改新能手”,一个个荣誉也纷至沓来。

自谋职业,他钻研出与国际接轨的技术

企业破产后,不少同事和亲戚介绍他到南方工厂工作,“给的工资都很高,那时候老母亲瘫痪在床,我不能去。”他决定到离家近的一家环保设备厂做技术工作,这一干又是十几年。

2010年,厂里要为一家企业做锅炉的除尘设备,需要四台低压喷吹系统,这个设备使用的是德国专利技术,国内只有一家企业可以完成,可是订货后需要八个月才能完成,而企业要求半年内必须交货。“我们都觉得这单生意做不成很可惜,我就想着研究一下。”拿着一张简单的设备工艺图,他又开始了每天的钻研,“这都是当时我研究的图纸”,袋子里厚厚一打图纸,画着设备的平面图,上面有各种公式和参数。三个月后,他成功完成这项工作,并获到厂里的奖励。

几年来,他多次主持完成厂子与其他企业的环保设备制造安装合同;由他设计、制造、安装自用单轨吊车20余台,为企业节约余200万元;参加完成了厂里的多项专业取证工作。

前年,由于需要照顾小外孙,他决定从厂里离开,临走时,他已经培养了几个优秀的年轻工程师。去年,女儿把孩子接走后,“在家闲不住,还是想去跟机器打交道。”他又应聘到新企业上班了。

“总有人问我,你家老董又没上过大学,怎么对技术那么精通啊。”董清安的妻子全雪艳是他的高中同学,对他很了解,“他一直爱好这个,平时就喜欢看书、修东西,家里的电器都是他自己修,为修个打火机他半夜不睡觉,各式各样的打火机修了几十个,修好了自己坐那傻乐……”

叶县总工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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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叶县总工会召开全体机关人员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强调,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的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马国宣读条例内容并作简要分析,通过学习,使大家在纪律上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地思想基础并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