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平顶山市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情,提高职工队伍技能水平,根据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举办第三届河南省职工技术运动会的通知》精神,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0年举办“平顶山市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并在市级决赛的基础上,选拔优胜选手组队参加全省职工技术运动会各工种的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黄祥利,市人大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为名誉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为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郝新强为副主任的市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领导职工技术运动会各项竞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兼任,抽调工作人员,负责职工技术运动会日常工作。各工种决赛领导小组由决赛所在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同志及市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在组委会领导和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制订承办决赛工种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决赛。

二、比赛工种

职工技术运动会设比赛工种(项目)共91个(详见附件)。其中焊工、叉车工、数控车工、维修电工、钳工、煤质化验工6个属通用工种一类比赛,其它属行业工种(项目)二类比赛(见附表)。凡是列入工种,我市具有相应工种的,都应积极组队参赛。没有相应工种的,应与省行业比赛组织机构说明情况。

三、比赛方式

职工技术运动会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行业、各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组织实施。6个通用工种决赛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余行业工种(项目)决赛的组织方式,由市各产业工会与有关局委协商确定。

四、比赛时间

各县(市)区、各产业、各相关企业的初赛8月15日前举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与相关局委协商确定,并通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6个通用工种市级决赛8月25日前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工种决赛可根据省相关行业工种决赛时间,适当提前组织安排。

五、比赛内容

职工技术运动会比赛工种(项目)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高级工的要求或依据国家有关专业项目高技能人才标准要求出题,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6个通用工种决赛成绩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按3 :7的比例,两项成绩相加,满分为100分,确定选手个人成绩排序。

六、参赛人员及组队

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并允许职工以个人身份报名参赛。

参加市级、省级决赛,须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组队。6个通用工种决赛以各县(市)区、产业或企业事业为单位组队参赛。其他行业工种(项目)决赛的组队方式由市各产业工会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七、奖励

属于国家职业工种范畴并符合职业技能竞赛规定的决赛工种,对6个通用工种比赛的第一名,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可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他各行业工种比赛的第一名,授予“平顶山市职工技术明星”称号;6个通用工种比赛的2—6名,其他行业工种比赛的2—3名,授予“平顶山市技术能手”称号,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技术能手证书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操作综合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的,可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对入选参加市各工种选拔赛的其他选手颁发“平顶山市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优秀选手”荣誉证书。6个通用工种比赛的前六名选手,由组委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他行业工种比赛优胜选手的奖励,由行业竞赛组织机构确定。

对通用工种各工种比赛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和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和企业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各地各单位组织比赛情况及比赛成绩,列入年终工会生产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市总工会年底将根据各县(市)区和单位技术运动会组织情况和比赛成绩对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者进行表彰。

对于承办6个通用工种决赛的企事业单位,市组委会分别授予市焊工、叉车工、数控车工、维修电工、钳工、煤质化验工职业技术竞赛培训基地。

八、具体要求

1、接通知后,各县(市)区、各产业与有关局委、各直属企业应尽快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职工技术运动会各项比赛的的组织领导工作。

2、各工种(项目)决赛技术文件印发后,各单位应迅速组织培训练兵和比武选拔工作。

3、技术运动会各工种(项目)决赛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名单、参赛选手名额分配及决赛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6月30日印

[共印100份]

关于2010年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度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度开展“安康杯”竞赛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王廷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发林、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都要成立“安康杯”竞赛活动组委会,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挂帅,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炭等部门通力合作。企业事业单位成立“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党、政、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企业行政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给予支持,为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物质保证。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以监督非公有制企业、高危行业以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基层组织、健全基本制度、强化基础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推动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三、竞赛主题、参赛范围、活动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主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一线教育管理。

(二)参赛范围:各类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

(三)活动方式:面向基层社区、企业、生产一线,依靠社会力量,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争取社会支持,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2010年要继续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全面推广应用“一法三卡”;积极推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争当优秀群监员”活动;加强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工作,举办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安全健康小品征文等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掌握安全健康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煤矿、建筑、机械加工等高危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为手段,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把竞赛活动的重心放到抓班组建设上,夯实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作用,努力做到职工广泛参加与提高安全健康知识水平相结合,掌握安全健康知识与生产实际运用相结合。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活动由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地和企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负责本地区和本企业的组织发动等具体工作。各地、产业和企业要做好2010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大“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力度,加大高危行业、非公有制及农民工聚集行业的企业参赛力度,发动更多的企业、班组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各地力争在现有参赛企业和参赛人数上比2009年有所增长。

(二)组织报名。每个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都可报名参赛,县(市)区、产业和大企业集团公司汇总后报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公室(报名表见附表)。往年已报名参赛的单位不再填报。

参赛企业也可登陆全国“安康杯”竞赛网站直接报名,网址是:www.qgakbjs.com.cn ,未报名的不能参加年度“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

(三)检查考核和指导。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县(市)区、直属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各县(市)区、产业和直属企业,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10月底前要做好迎接全国、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的互查和抽查准备工作。

五、“安康杯”竞赛活动总结交流与表彰

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通过检查、抽查和考核,对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予以表彰,并优中选优推荐上级竞赛组委会表彰,授予省或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对在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组推荐授予省或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称号;对在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推荐授予省或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者称号。在连续5年以上获得省或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称号的单位,可分别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为进一步推动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市安康杯组委会将在第三、四季度召开“安康杯”竞赛活动经验交流会,推荐部分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凡是获过全国、省安康杯优胜企业的单位,都要认真总结经验,写出书面材料,做好参会准备工作。拟组织历年全国、省“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代表和优秀组织者赴外地考察学习,请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企业积极做好推荐和报名工作。

六、做好信息通报交流工作

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企业 “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信息交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本企业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916491 电子邮箱:pds2916491@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

[共印100份]

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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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教育部门多方筹集资金,深入开展了“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在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项活动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为了进一步把这项品牌工作扎实开展好,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平顶山晚报决定联合举办2010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帮扶对象

2010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6月30日前录入困难职工帮扶网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残疾等处于低保边缘的职工子女;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的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活动时间

今年的“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自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四、活动要求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承担起具体实施助学活动的工作。各级工会、教育部门要摸清本地区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困难高中生的情况,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现有帮扶网络,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托中、小学校,按照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入学校学费清、助学愿望清的“五清”的要求对困难职工子女(包括农民工子女)上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待助贫困学生档案。

2、广泛动员,多方筹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可以采取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形式,广开筹资渠道,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形成助学帮扶合力,构建由工会和教育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3、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级工会和教育部门要协同配合,利用联合调查掌握的待助贫困学生档案信息,充分发挥政府助学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与困难职工子女所在的毕业学校和考入学校取得联系,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和奖学金,帮助联系勤工俭学基地或岗位等。同时要加大对地方助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协助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联系培训、创业、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推动助学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帮助更多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

4、突出重点,强调实效。今年的助学活动重点照顾政府救助覆盖不到和政府政策已经覆盖但生活仍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以工会、教育部门和平顶山晚报联合助学带动全社会关爱困难学子,实现三个结合,即:助学与助业相结合,工会助学与动员全社会助学相结合,资金助学与落实助学政策相结合,做到拾遗补缺,查漏补缺。

5、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依据助学实名制的要求逐级上报。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其他助学活动团体的协调联系,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使真正困难的学生能及时得到救助。

6、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工会、教育部门和平顶山晚报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报道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对于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各地要将此类具宣传报道价值的新闻素材进行报道,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工会和基层单位要对今年的“金秋爱心助学”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务必于9月3日前将本地2010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分别报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总工会同期通过帮扶网络上报助学救助信息。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大力推进“职工书屋”建设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去年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基础上,2010年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全市“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全市工会实施“职工书屋”建设,是工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深化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的迫切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有效形式,也是工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繁荣的基础工程。

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习条件为目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用好书的良好习惯,开启职工智慧,激发职工的创造活力,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的基本文化权益,努力营造广大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目标,以点带面,推动“职工书屋”建设全面开展

建设“职工书屋”,是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和创造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重要工作。2010年全市“职工书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主要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设3个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5个省级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50个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非示范性职工书屋200家。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动“职工书屋”建设的全面展开。

三、坚持原则,注重实效,把“职工书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职工书屋”的公益性质。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建设“职工书屋”要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服务的方向,始终把社会主义效益放在首位,以职工群众欢迎、受益作为标准,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坚持把重点放在基层。“职工书屋”建设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原则,以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建设工地、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村为建设重点,以一线职工为重点服务对象。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要注重满足职工群众的实际需要,注重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注意发挥工会现有文化设施包括职工之家、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室)、阅览室的阵地作用。书屋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除全国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需要遵循一定建设标准外,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的“职工书屋”可以不设统一标准,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四、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把“职工书屋”精心打造成职工文化品牌

(一)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力求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把“职工书屋”打造成内聚人气、外树形象的职工文化品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工会要落实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对本地的“职工书屋”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要按照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确定2010年各县(市)区“职工书屋”建设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职工书屋”建设顺利展开。市总宣教部负责指导全市“职工书屋”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各级工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职工书屋”建设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职工书屋”建设纳入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范围,在建设资金、场地、经营许可、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基层单位把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资金投入到“职工书屋”建设中来,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职工书屋”建设,切实组织好以“捐好书、献爱心”为主题的捐书助读活动,积极推动现有的工会图书馆(室)与“职工书屋”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和网络联动。

(三)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要切实加强职工书屋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书屋”的借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图书管理员责任制度,确保“职工书屋”健康有序地稳步发展。

(四)立足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要准确把握社会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和职工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期待,适应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特点,在内容上、形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创造。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既便利职工,又长期发挥效益,积极探索“会员制”、“一卡通”等借阅模式,通过组织开展职工读书交流活动、网络化管理等,努力推进图书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具有工会特色、可持续发展的“职工书屋”管理运行模式。

(五)广泛宣传,掀起新的读书热潮。各级工会在“职工书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工书屋”的文化功能,广泛开展以“共享知识、共建和谐”为主体的“四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好书,学一门新知识,创一项新成果,上一个新台阶”活动。通过开展读书知识竞赛、读书会、读书演讲、读书节、读书论坛、星级书屋评选等丰富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引导职工“爱读书,读好书,用好书”。要运用各类报刊、影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各地“职工书屋”建设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扩大“职工书屋”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掀起新的职工读书热潮。

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全总十五届三次经审会议精神,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效的措施,全总经审会组成由部分经审会常委和委员参加的调研组展开专题调研,并下发《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根据全总、省总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办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统计数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方面的经验及困难、促进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建议等,形成调研报告;

2、已制定审计回访及整改督查等相关制度办法的单位,调研报告中应包含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并将相关制度办法作为附件上报市总工会经审办。

二、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办认真填写《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报送市总工会经审办。

三、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办于7月25日前将调研报告和调查表以电子文本形式一并报送市总工会经审办。电子邮箱地址:pdszghjsb@yahoo.com.cn

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 陈 珂

联系电话: 2916495 13607628066

漫漫维权路 工会献真情


正文

2010年7月15日,当王向伟从两名企业家手中接过10700元爱心捐助款时,他的眼中已经含满了泪水,从此也结束了他两年多的漫漫维权之路。

2008年3月20日,石龙区三十二中教师王向伟在晚自习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肇事车逃逸,经医院诊断为右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共花去各项费用一万多元,经区相关部分认定,确定为工伤,区医保中心并没有给予报销,给出的解释是,医保主要是针对生病住院这一块,意外伤害虽然已经确定为工伤,但是相关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要求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而无论是学校还是该学校的直接领导教体局,医疗费用都是直接通过区医保中心,而对于工伤这种情况,原则上该由学校或者教体局承担,但票据手续上却无从下账,致使这笔医疗费用一拖再拖。两年来,王向伟以及其家人出入在劳动局,教体局,医保中心之间,也进行过法律咨询,但最终未果。7月中旬,石龙区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对教体局进行了抽查,一些教师代表在座谈会上向人大以及工会的领导说出了王向伟的情况,希望给予帮助和解决。区人大和区总工会领导得知情况后,一方面迅速找到了该学校的校长和该校工会主席,对王向伟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另一方面,区总工会多方联系企业工会,号召爱心企业家伸出援助之手,不到一天时间,区人大代表,平顶山市华盛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正,区人大代表,平顶山市东方碳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遂运,两位企业家愿意慷慨解囊,之后,便有了起初的那一幕。工会是职工的家,在遇到一些体制上、制度上难以解决,而职工的权利受到伤害确实需要帮助时,工会就应该挺身而出,通过其他渠道,发挥工会大家庭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河南亚坤集团举办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班


正文

2010年7月16日上午,“河南亚坤集团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班”在集团裕源公司会议室举办,此次法律知识培训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郭克华主讲。集团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郭老师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具体详细的讲解了有关职务犯罪的种类、产生原因及如何预防、如何守法护法等法律知识。最后,宝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文杰对相关政策法律做了扼要阐述。此次培训使集团干部职工对预防犯罪、遵纪守法、提高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职工学法、守法意识,也必将为亚坤集团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王艳红)

宝丰县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组莅临亚坤集团检查指导工作


正文

2010年7月15日下午,宝丰县人大选工委主任司峰、宝丰县总工会副主席王海四等一行4人莅临河南亚坤集团,就亚坤集团《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检查组的要求,亚坤集团组织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集团董事长曹二虎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副总经理张州庭就集团工会组织建设、企业工会发挥作用、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工会法》的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会后,检查组通过民主测评、职工代表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亚坤集团贯彻执行《工会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指导。自去年宝丰县总工会向亚坤集团选派工会主席以来,集团工会围绕企业发展实际,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走在了我县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前列,受到了市、县工会的一致赞扬。经过检查,检查组对亚坤集团的工会工作和《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集团今后的工会工作,检查组提出: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二是要求集团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查漏补缺,使集团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王艳红)

宝丰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正文

7月15日,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工会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殿水,副组长、县总工会主席杨占杰分两组先后对电业局、金叶公司、大地集团等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三个过程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首先听取各企业负责人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第二,与企业职工代表进行座谈;最后查看资料深入了解《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各企业对贯彻落实《工会法》工作的高度重视,让检查组对各企业的工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要求,企业工会组织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健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关系,维护职工利益,激发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总工会女工委到新华区检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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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市总工会女工委主任闫陇娟带领女工部负责同志来到我区,对我区工会女职工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丽莉等陪同检查调研并汇报工作。

市总工会调研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我区工会女职工工作汇报,并查看了相关资料,随后又深入光明路街道迎宾社区、西高皇街道高庄村等基层工会进行了调研检查。闫主任一行对我区女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两项规定进车间、进厂房活动、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险、多渠道帮助下岗女职工、女农民工重返劳动岗位,实现就业再就业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新华区的各项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走在了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前列。

近年来新华区总工会女职工工作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女职工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为主导,更好地发挥了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在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女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市总工会的关心支持下,我区女职工工作也获得了“全省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平顶山市女职工工作示范单位”,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