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平工女[2009]4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通知精神,在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中广泛宣传贯彻工会女职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新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全总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营造有利于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社会氛围,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会女职工工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此次竞赛活动参赛范围为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望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对待,组织广大女职工干部广泛参与,并于2009年10月2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答卷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同时报送活动小结。市总工会将结合竞赛结果进行奖励。试题可在市总工会网站下载,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电话:2916463
          
附:《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知识竞赛试题

                                    2009年9月16日

平顶山市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5家企业代表队在比赛中获殊荣


正文

9月14日至16日,在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平顶山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合唱比赛决赛中,由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的12支企业合唱代表队在大合唱、合唱、小合唱决赛中发挥出色,从参赛的120支队中脱颖而出,其中平顶山供电公司、平顶山市燃气公司、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市工商银行、舞阳钢铁公司合唱代表队等5支代表队分别在实力强劲的大合唱组、合唱组、小合唱组取得决赛金奖的优异成绩。

为展示我市广大职工的风采风貌,围绕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参赛的各企业代表队经过长达1个多月的艰苦排练,在比赛中他们以工人阶级特有的伟岸豪情和气势磅礴的雄壮之声震撼了全场,不时引来现场观众热烈的掌声、欢呼声。他们的精彩的表现不仅征服了现场观众,也令评委们赞叹不已。最终,市总工会组织的5支企业代表队技压群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祖国母亲的60华诞献上了一份最好礼物,充分展示了我市职工队伍蓬勃向上、欣欣向荣、工运事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时代风采。

据悉,平顶山市总工会与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平顶山市文化局等16家单位还被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市总工会宣教部

建国60周年来临之际,石龙区总工会走访慰问省、市级劳动模范


正文

9月21日,在建国60周年来临之际,区委副书记屈献民在区总工会领导的陪同下,亲切看望了石龙区陈尚、高生明等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市劳动模范,给他们每人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劳动模范的重视和关怀送到他们心中。此次慰问活动总工会共筹资1万元,看望慰问了我区13名省、市级劳模。

当日上午,屈书记一行来到省、市劳模陈尚、高生明和乔国富等人家里。在慰问中,屈书记对他们在推动我区经济发展中作出的成绩给予肯定,并详细询问了他们对全区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了他们的生活情况,屈书记说,作为劳动模范,他们为全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劳模精神值得全社会学习,我们要加大对劳模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劳模、关爱劳模,以期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关心和学习劳模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以劳模精神激励创业创新,进一步为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贡献。

目前,全区各级劳模满怀信心,与全区人民共同祝愿祖国繁荣昌盛,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湛河区总工会举办庆祝祖国60华诞“我爱我的祖国”演讲比赛


正文

9月17日上午,一场以“我爱我的祖国”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在湛河区机关礼堂举行,这是湛河区总工会为迎接新中国60华诞而举行的系列活动之一。比赛中,来自全区各条战线的13名参赛选手,从不同角度回顾了共和国60年来的辉煌历程,讴歌了广大职工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的丰功伟绩,抒发了热爱祖国、热爱湛河的豪迈心情。最后,区四大班子领导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了证书和奖品。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桑金科在全省工会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决议》和《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意见》,学习交流经验,全面推进我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会议虽然很短,但内容丰富,十分重要。

市委副书记冯昕在河南省工会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现场推进会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省总工会在平顶山市召开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现场推进会,这是加快实施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工程、推动工运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借此机会,我代表平顶山市委,对省总工会多年来给予我市各级工会组织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前来参加会议的各位兄弟市工会的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关于平顶山工会网正式运行的通知


文件正文

平顶山工会网(http://www.pdsgh.org)自今年3月5日上线并对外小范围公布以进行测试、征求意见以来,运行稳定,效果良好,现决定正式在全市工会系统推广使用,特将《平顶山工会网运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平顶山工会网集对外宣传、内部交流于一体,是利用网络技术服务工会业务工作、密切工会和职工群众关系的重要媒介,对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经费、改善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塑造工会良好的社会形象、宣传广大职工的风采必将起到十分有益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参与。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除表彰决定、批复等个别文种和少数内容继续同时或只采用纸质媒体外,市总工会将不再印刷邮寄纸质文件给已注册参与平顶山工会网的工会组织。平顶山工会网所发文件的效力等同纸质文件。

三、市产业工会管辖的基层工会要尽快主动和上级产业工会联系,报送欲注册的用户名(实名制)和对应的电子信箱。市产业工会核准无误后把注册信息通过局域网FeiQ报送给平顶山市总工会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注册后把密码发送到基层工会报送的电子信箱。(市产业工会电子信箱地址:平顶山市文教卫工会:jygh0375@163.com;平顶山市建设工会:pdsjsgh@163.com;平顶山市轻纺工会:pingqf163@163.com;平顶山市工交工会:pdsgjgh@163.com;平顶山市财贸工会:pdscmgh@126.com ) 尚未注册的市总直属基层工会请和平顶山市总工会网络中心联系。

四、在使用平顶山工会网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什么建议请和平顶山市总工会网络中心联系或者在内部论坛“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版”留言。(电话:2902839)


附件:

《平顶山工会网运行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平顶山工会网(http://www.pdsgh.org)实用、高效、安全、可靠地运行,规范并促进网络建设和应用,提高我市工会系统公文、信息的数字化传输效率,节约办公经费,改善工作方式和方法,树立和宣传工会组织、干部以及广大职工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市产业工会、市总各直属单位以及注册加入平顶山工会网的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第三条 平顶山工会网所发内容可包括各级工会的非密级文件、工作安排、通报、会议通知、督办查办件、工会信息、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工作总结、内部讨论等。根据内容的性质、涉及的对象、发布的范围不同,请慎重选择发布的类型(专栏、日程安排、内部论坛、私信)。正式文件、工作安排、会议通知和督办查办件等牵涉到工作落实的内容在发表时必须选择签阅选项。平顶山工会网所发文件的效力等同纸质文件。

第四条 注册多个登录用户的县(市)区总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须指定一个主注册用户。平顶山工会网的市总注册用户、县(市)区总工会的主注册用户要求每个工作日上、下午至少各登录访问一次,县(市)区总工会的其他注册用户、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的主注册用户要求每个工作日至少登录访问一次,基层注册用户要求每两个工作日至少登录访问一次。一般情况下,所发各类内容自公布的时点起8个小时工作时间内视同所有的市总注册用户、县(市)区总工会的主注册用户均已阅读,16个小时工作时间内视同所有的县(市)区总工会注册用户、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的主注册用户均已阅读,24个小时工作时间内视同所有的基层工会注册用户均已阅读。所发正式文件、工作安排、会议通知和督办查办件等要求签阅的内容,相关注册用户必须签阅,不得以没看到为借口贻误工作。县(市)区总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的主注册用户负责对此类内容在本单位及时传达到相关领导和部室。发表需签阅内容的用户,也要及时查看所发内容的被阅情况,通过电话或别的方式提醒未阅读的相关用户及时阅读,不得发完就算了事。

第五条 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网站要严格权限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各注册用户要努力学习计算机和网络应用知识,并保证各自账号密码的安全,不得为别人盗用,以防造成不同权限的内容被非法接收。发文或评论的责任均由各注册用户自负,尤其是发表在专栏里的内容,会在发表后即刻公布给所有的网站访问者,请各注册用户对应的单位(部室)负责人务必要在内容和文字上认真把关。内部论坛则提倡工会系统各位同仁畅所欲言,由于话题多种多样,不一定代表也无需一定代表注册用户所对应的单位(部室)的官方观点,建议可在自己所发表的有可能引起争议或个性化十足的文字后面注明发言人姓名。

第六条 为活跃气氛,鼓励各注册用户积极参与,网站实行发稿、回复积分制,凡发表专栏或手册文章1篇得5分,发表日程安排1次得3分,发表论坛主题1篇得2分,回复1篇得1分。不欢迎纯粹以赚分为目的的随便从网上拷贝来的转载,不欢迎明显的灌水评论,如仅仅几个字的“赞同”、“反对”、“顶”等。管理员有权删除此类内容,网站系统自动扣除相应的积分。每一季度根据得分情况和参与质量对积极参与的注册用户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一次。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连续超过十五天未登录的机构注册用户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 市总工会网络中心负责平顶山工会网的构建推广、系统维护、内容管理和技术支持。各注册用户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对平顶山工会网的参与。市产业工会、县(市)区工会负责督促动员有条件的下属基层工会注册加入平顶山工会网。

第八条 此规定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运行情况和反馈意见进行修订。

关于征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论文及调研报告的通知(平工办[2009]27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推动我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论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厂务公开工作、集体合同工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会维权及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应对金融危机开展 “共同约定行动”等方面,理论研究与调研课题如下:

1、关于突出与履行工会维护职能问题的研究
2、工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实践与探索
3、关于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素质,发挥其作用问题的研究
4、关于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问题的研究
5、关于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问题的研究
6、关于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问题的研究
7、关于劳动争议预防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问题的研究
8、关于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和谐企业问题的研究
9、关于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
10、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1、如何认识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2、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在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健全和完善工会维权机制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3、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在创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14、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
15、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实现形式的思考
16、在改制企业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研究
17、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创新和发展职代会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18、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程序、制度建设等问题探讨
19、当前推行乡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作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乡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与建议
21、关于坚持依法治会、依法维权,贯彻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调查研究
22、非公有制企业如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研究

各单位也可在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拟定论文题目或调研课题。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10月20日止。

三、写作要求

论文要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畅,富有新意,特别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撰写。论文字数在3000-5000字以内。在文章尾页请标明作者单位、职务。2008年以前受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论文不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

五、报送及评选

凡参选论文或调查报告均应用B5纸打印,一式3份在10月20日前报送市总法律工作部。
市总工会、市企业民主管理研究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论文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将在年内召开的市企业民主管理研究会年会上给予表彰。

六、组织领导

此次征集论文活动,是为了推动我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理论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基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和撰写。特别是以往对论文征集工作不重视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各县(市)区不允许出现论文空白现象,同时要坚持杜绝抄袭剽窃现象,凡引用文字超过论文三分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各县(市)、中平能化集团撰写论文应不少于5篇,各区、各产业、舞钢公司撰写论文不少于3篇,其他直属企业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理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紧紧围绕当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并通过调查研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形成真正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论文,努力推动我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2009年9月15日

关于做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平工文[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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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2006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几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使我市的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表彰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努力开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推荐评选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既注重创建实效,又注重创建过程。

二、推荐评选范围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成效显著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劳动法》、《工会法》、《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河南省工会条例》、《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部职工都签订有劳动合同,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程序合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制度健全。未发生劳动违法事件和因劳动关系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3、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4、集体合同制度健全。能够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及时签订、续签集体合同,合同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健全落实工资支付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包括农民工)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和效益提高逐年增长。企业和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6、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用企业能按时足额缴纳,无拖欠现象。

7、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充分调动职工钻研技术和生产积极性,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生产经营持续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8、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全年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职业危害事件。

9、企业支持工会工作。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并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10、工会工作达到标准化的要求。有独立的工会工作机构和办公场所;有依法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并能按期换届;工会经费独立且有独立的银行帐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能够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开展的活动。

11、积极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方面表现突出。

2.地区或者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职工满意,创建活动走在了全市或本县(市)区前列。

四、推荐名额分配和表彰方式

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名额将根据各县(市)区、各产业企业的数量,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特别是今年三季度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检查的情况确定。

表彰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授予“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授予“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颁发奖牌、证书。对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总工会择优授予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五、推荐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分配的名额,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活动开展的情况,确定拟推荐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单位要兼顾不同行业,推荐的个人要兼顾党政工各方面,没有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不在推荐表彰之列。县(市)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定推荐名单时,要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推荐名单确定之后,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应于2009年10月12日之前,将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表、申报材料及附件2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命名表彰。

六、工作要求

此次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是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为推动我市创建活动的开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程序自下而上择优推荐,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以他们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促进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申报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所需材料

                      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平顶山市总工会代章)
                              2009年9月16日

“爱国歌曲大家唱”庆祝祖国60华诞


正文

9月15日,平棉公司组织60人的合唱队赴新城区参加了平顶山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合唱比赛,荣获银奖。

本次比赛是由市委市政府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承办,此次合唱比赛是我市建市以来 规模最大、参赛人数最多、专业水准最高的群众性歌咏比赛活动。比赛设小合唱、中合唱、大合唱三个组别,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来自全市各县区、各系统、各单位的共118支代表队参加了角逐,我公司组织了60人的中合唱代表队参加了比赛。经过预赛、复赛,我公司代表队顺利进入决赛取得银奖。

为了组织好本次合唱,公司领导张总非常重视,多次对活动做出指示并到现场观看指导,给参赛队员以很大的鼓舞。合唱队从8月17日开始排练,队员们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经常加班排练,付出了最大努力,赛场上也发挥出了最好水平,拿到了银奖,为公司争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