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会女职工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会女职工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级工会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7日前报送调研报告、数据统计表;同时报送5年来开展重点工作的照片、视频等音像资料。
联系人:刘备
电 话:3799620
邮 箱:pdsghngb@126.com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会女职工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级工会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7日前报送调研报告、数据统计表;同时报送5年来开展重点工作的照片、视频等音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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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市总二级单位,市直机关工会,产业所属基层单位工会:
为加强全市工会系统经费收支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财务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于2018年8月21日,在市总工会四楼会议室举办2018年度平顶山市工会系统经费收支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
二、培训地点:市总工会4楼第四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副主席及财务部长,直属企业工会相关财务人员,市总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市直机关各部门工会负责同志,产业所属规模以上企业工会主席及财务部长。
四、培训内容:新形势下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存在普遍问题;工会财务管理相关内容。
五、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及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市总工会财务部邮箱:pdsghcwb@163.com。
联系人:苏新娜 0375-3799689 18237585686
胡恩超 0375-3799688 17637586796
为进一步优化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支出结构,提高帮扶资金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中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省总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最新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上的集中保障作用,推动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在内的配套资金加大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结余资金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上的投入比例。
(二)强化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改变传统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合理匹配资金需求,在精准识别基础上根据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需求,实行项目申报制,精准施策到户到人。
(三)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降低廉政风险。坚持依档帮扶、银行卡发放,简化使用环节、减轻基层工会负担,强化监管,硬化绩效责任约束。
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采用项目预算申报制,集中用于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和医疗救助3个项目。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生活救助项目
主要对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生活补贴。
2、子女助学项目
主要对困难职工家庭中在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的上学基本生活费补贴。
3、医疗救助项目
主要对困难职工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贴。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病种目录。
根据《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平工文〔2017〕16号)对资金发放标准的规定,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帮扶标准,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按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值(567元)对各项目予以支持。
1、生活救助项目
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发放标准(不得低于2017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发放标准365元每月)。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帮扶资金共同投入,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按每户567元×12月×1/2,计3402元拨付。
2、子女助学项目
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每生每年按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发放资金。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按照生活支出状况确定标准(不得超过高等教育阶段发放标准)。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帮扶资金共同投入,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按每生567元×10月×1/2,计2835元拨付。
3、医疗救助项目
根据救助对象需求和帮扶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不超过经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障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确定标准。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帮扶资金共同投入,中央财政资金暂按每户3000元拨付。
1、各县(市、区)总工会、平顶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照困难职工帮扶需求申报项目预算。
(1)按照建档隶属关系,由困难职工所属的地方工会帮扶中心在精准识别、准确核查困难职工状况的基础上,按照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三个项目的保障对象确定分类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名单,并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帮扶资金申报]模块选取困难职工档案逐级上报。
(2)各县(市、区)总工会、平顶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照帮扶网络中汇总的精准困难职工分类帮扶名单,以充分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为原则确定帮扶标准,并由权益保障、财务、经审等部门会商制定项目预算申报书(见附件),确定本地区2018年度帮扶资金需求总量、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需求量及配套资金投入量。项目申报书经县(市、区)总工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送至市总工会。
2、全总根据各地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分类帮扶名单和项目申报书进行项目评估,全总财务部根据项目评估结果拨付资金至各省(区、市)总工会,省总、市总再将资金依次下拨。
1、各县(市、区)总工会、平顶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按照预算申报计划,确保地方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捐助等拨付的帮扶资金至少达到中央财政投入比例的0.62倍。各级工会经费结余资金要加大投入,在其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要足额兜底。
2、工会帮扶中心按照申报的困难职工家庭名单,分类帮扶,精准施策,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其中生活救助按月或按季定期发放,子女助学可按学年或学期发放,医疗救助可采取大病确诊后预先救助和医疗后对个人自负医疗费补贴。
3、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帮扶资金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要求,探索实施“基层工会摸底建档,市县工会数据比对、精准识别,银行卡支付至困难职工”工作流程。
4、工会帮扶中心将资金发放情况同步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系统。
5、资金若发生因个别申报的帮扶对象调整出现结余时,则调剂到医疗救助项目,加大对重大疾病家庭帮扶力度。
6、各县(市、区)总工会、平顶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对本地区预算执行进度和风险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项目执行存在风险的地方进行资金调剂,防控风险,确保资金按时、高效发放到位,保证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1、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平顶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于2018年8月21日前,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将分类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名单上报至市总工会的基础上,填写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项目预算申报书加盖县级工会公章后报至市总保障部和财务部。
2、2018年2月初送温暖期间下拨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不列入本次申报项目。各县(市、区)总工会、平顶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本次申报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需求量和送温暖期间已拨付资金累计额原则上以2017年度实际拨付的金额为基准。若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实际需要,可在附件申报追加预算一栏中填写需求。
3、今后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预算按照本次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申报时间一般为上年度12月,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4、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通过就业创业、纳入政府制度保障等措施解困脱困。对暂时难以脱困的深度贫困职工,通过包括中央财政在内的帮扶资金常态化帮扶、集中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以上。
5、在做好已脱困职工及时退档的同时,不得随意将符合条件的职工排除帮扶之外,要及时将新产生的困难职工纳入帮扶范围,对刚刚脱离困境的职工家庭,继续关注其家庭生活动态,防止返贫返困。对超过全总建档标准但又确实相对困难的职工家庭,各地工会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当地的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分层建立档案,从当地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慈善等渠道实施帮扶。
6、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经费投入。各级工会按照《工会帮扶工作规划》(总工办发〔2012〕33号)关于工作经费额度比例要求,各级工会投入工作经费额度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分配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总额的3%。
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
8月9日平顶山总工会组织全市全国劳模在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前,市总工会和体检中心为每位劳模献上鲜花披上授带,举行了热烈祥和的欢迎仪式。每位劳模脸上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容,纷纷表达了对工会组织的感激之情。
本次集中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外科、放射、B超、化验等多个项目。为切实做好这次劳模体检工作,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做了精心的准备,确保了参加体检劳模工作顺利进行。此次体检所需费用全部由市总工会承担。
近年来,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除每年定期体检外,还组织劳模进行疗休养,开展对劳模的慰问、救助等活动,为推动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做出了积极努力。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工会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报市总法工部。
法工部电话:0375-3799618.邮箱:pdsflb@163.com。
为切实做好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工作,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实施全方位的救助,缓解单亲困难女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暂时困难,市总工会决定在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中继续开展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的救助。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同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深入调查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将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2018年考上大学的子女救助纳入到同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中。
二、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重点开展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帮扶活动,同时对特别困难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高中阶段子女进行适当资助。
三、以此次助学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澄清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档案,做到家庭人口清、致困原因清、经济收入清、救助愿望清。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救助,确保不让一名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因贫困而辍学。助学活动结束后,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将活动总结于8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部署,持续抓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过各级认真推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平顶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决定,授予舞钢市三和盛机械制造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45家企业“全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授予李英文等79名同志“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全市企事业单位及广大职工,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研究制定新措施,攻坚克难,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谱写新篇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市职工文化、企业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充分展现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劳模精神,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实现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的宏伟目标中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时代风采和精神感面貌,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中开展2018年“职工消夏文化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职工消夏文化月”活动从8月1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为期1个月。
1、以戏曲、歌曲、歌舞、器乐、戏剧、曲艺、民间技艺绝活、家庭才艺、班组安全管理法演示等内容的节目,通过职工自编、自导、自演、自娱自乐的节目形式进行演出,每场演出时间最短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2、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单位也可组织小型体育健身健美活动项目。如:游泳、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和各种棋牌类比赛等。
3、围绕“中国梦、劳动美、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征文、诗歌、散文创作、集中教育培训、集中放映爱国电影等活动。
1、市总在“职工消夏文化活动月”活动期间,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职工诗词楹词大赛;组织“文明鹰城·欢乐中原”市总工会专场演出活动。
2、组织百场爱国、励志电影进广场、进社区活动,让职工群众不进影院就能免费观看电影。
3、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总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并负责下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为了使“职工消夏文化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总工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生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李京河 市工人文化宫主任(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成 员:李革平、王长坡、康建民、铁建军、杨峰、吕玉红、袁亚超、曹新杰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长坡同志兼任。
1、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总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围绕“中国梦、劳动美、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制定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精心组织、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2、要求开展体育活动的单位,至少开展两个以上项目;选择爱国电影放映活动的,需选择科教、励志、爱国影片,每周至少播放一场。
3、参演内容要积极向上,主题鲜明,充分展现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为我市创建河南省体育城市营造浓厚的氛围。
4、市总工会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各单位活动实施情况,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年终一并考评表彰;对组织活动不积极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
5、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于9月1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
电子信箱:pdsghxjb@163.com
联系电话:0375-3799611
联系人:袁亚超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2018年7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制定助学与就业帮扶措施。各级工会要详细调查摸底本地区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就业需求,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毕业生规模、助学和就业帮扶需求等综合信息,分类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工作的精准度。要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家庭子女,加大助学帮扶力度,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要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就业困难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二、发挥制度保障主渠道作用,实现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就业政策体系有效衔接。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掌握国家和各地、各部门教育资助、促进就业等法律政策规定,针对不同困难职工家庭的情况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助学和就业帮扶政策推介宣讲,提高相关助学和促进就业政策知晓度。各级工会要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推动政府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提质扩面,积极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督促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等政策落实。
三、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实现社会资源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就业需求精准对接。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优势,充分运用基金会、公益项目等平台媒介,动员集成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和促就业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四、创新帮扶机制,提升活动效果。各级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机制,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地对受助学生提供帮扶救助。要关注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单亲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通过走访、座谈、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要充分发挥工会网上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各级工会要在8月1日前收集发布一批用工企业、用工岗位信息至河南职工服务平台和“豫工惠”手机APP(每个县(市、区)总工会不少于100个用工企业、1000个用工岗位信息)。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各级工会于9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保障部(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统计表另通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报)。
附件:1.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18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8年7月2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展望祖国的锦绣前景,鼓舞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平顶山市职工诗词楹联大赛。现将诗词楹联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诗词楹联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诗词楹联作品创作以独到的视角、饱满的热情,讴歌“中国梦·劳动美”及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讴歌平顶山市四十年来发生的深刻变化,讴歌平顶山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在四十年来伟大实践中做出的积极贡献,充分展现我市广大职工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和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职工热爱祖国,建设鹰城的热情,为全面完成市委提出的各项工作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弘扬平顶山精神,凝聚平顶山力量,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
平顶山市诗词楹联学会
主 任:李文生(平顶山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刘尊法(平顶山市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李京河(平顶山市总工会副县级调研员、市工人文化宫主任)
主 任:陈彦超(平顶山市诗词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副主任:王长坡(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张振营(平顶山市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
吕玉红(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诗词楹联爱好者。
本次大赛诗词、楹联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各一名,奖金各1500元;二等奖各三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各10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元;组织奖若干。
1、本次大赛采用电子邮箱投稿。采取各级工会组织集中投稿和个人投稿相结合的方式,每位作者可投诗词1至3首,楹联1至3副,必须一次投出(不接受二次投稿和修改稿,不接受现代诗歌)。
2、选送诗词、楹联作品必须符合规律要求,新旧韵不限(新声韵注明),不得混用。
3、如引用典故或集句请注明出处。
4、选送楹联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作品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5、凡发表过的和在别处获过奖(包括优秀奖)的作品,不在本次征稿之列。
6、选送稿件必须注明:单位或个人详细通讯地址、作者姓名(采用实名制)及联系电话。
7、本次大赛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退稿。
1、投稿地址:平顶山市政协院一号楼4楼(鹰城诗联编辑部)。邮编:467099
2、电子邮箱:pdscyc@163.com. ,请将稿件直接发送到信箱界面,不要用附件发送。
3、联系人:陈先生(市诗词楹联学会)
联系电话:0375---4938276
手机号码:18337571369
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截稿
市总工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征集作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统一编号匿名评审。对每副入选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对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
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使用权,届时不再支付报酬。凡参赛者,视为已接受本通知之规定,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