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审计计划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总工发【2011】27号)、《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5号)、《工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办法》(工审会发【2016】6号)、《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经审监督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19】103号)及《工会专项资金审计暂行办法》(工审会字【2012】7号)的有关规定,市总经审会决定对市总本级2020年度的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市总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5家县(市、区)总工会、5家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进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对列入本年审计计划的单位在审计本级财务的同时对市总拨付各类专项资金一并进行审计。对未列入本年审计计划的单位涉及市总拨付专项资金的进行抽查审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为便于市总审计计划的顺利实施,请上述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如计划安排的时间有变化,以审计通知为准。市总经审会将按规定,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