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按照全总、省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市总决定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各级工会中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群体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和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积极推进“两个普遍”等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春节前。

三、覆盖对象

2011年送温暖活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

四、主要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在送温暖活动期间,要根据不同群体的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各级工会要深入到因后金融危机、发展方式转变、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造成困难职工人数多、困难程度大的地区和企业,以及困难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工矿企业,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同时要对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地方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并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更好地开展帮扶工作奠定物质基础。要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

2、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各级工会组织在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坚持做到“三面向、四清、五必访、六送”(三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四清:即困难企业状况清、困难职工人数清、困难职工家庭情况清、困难职工就业需求清;五必访:特困职工家庭必访,重大疾病职工家庭必访,特困农民工必访,特困企业必访,遭遇突发事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必访;六送:送岗位、送培训、送健康、送文化、送助学、送钱物)。要因地制宜,努力创新送温暖形式,针对不同职工的致困原因,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一户一策,对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提高生活救助标准;对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失业困难职工提供自主创业指导和小额贷款,帮助他们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帮助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早日找到工作。努力实现“全覆盖、不遗漏”的工作目标,切实把2011年送温暖活动搞的有声势、有新意、有特色。

3、加大维权服务力度,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一是继续在全省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维权月”活动;二是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三是继续开展好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各级工会要主动与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发挥各级工会帮扶中心的作用,组织专车、专列和购买团体票等方式为农民工返乡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针对返乡农民工开展专场用工洽谈会,为前来求助的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对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规范帮扶程序。各级工会要继续加大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资金的筹集力度,要从工会经费中尽量多地拿出资金,配套用于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要利用中央、省财政加大对工会帮扶工作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帮扶配套资金列入预算,并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送温暖活动在财力和物力上的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从资金和物资上保证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开好启动仪式。今年省总要求,原则上各级工会送温暖活动启动仪式要与省总送温暖活动启动仪式同步进行。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策划组织开展好送温暖启动仪式;积极联系当地电视、广播、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送温暖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在送温暖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几项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要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做到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工会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工会帮扶工作和帮扶中心建设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实现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3、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资金筹集、管理和发放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使用范围,严格使用程序,加强管理监督。中央财政中10%的送温暖资金要严格按照“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程序进行帮扶,其它中央财政资金严禁跨年度使用;省财政资金除使用期限顺延至春节前以外,其他要求参照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规定;送温暖资金使用方案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资金使用方面的不规范行为,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特困职工手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在2010年12月31号之前用完,省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在春节前使用完毕。)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各基层工会于2011年1月21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报告和统计表报市总保障部,另将文本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dsghbzb@163.com,并通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填写报送《送温暖工程统计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联系电话:379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