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推荐评选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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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叶县推荐评选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会议在县总工会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田红霞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徐国领主持会议。县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单位工会主席参加会议。

本次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范围是2018 年以来,在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叶县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推荐工作,县委副书记田红霞为评审工作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徐国领为常务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总工会、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为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委监委、县委统战部等13个单位为成员单位。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田红霞指出,做好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选工作有利于鼓励、激发和保护广大劳动者、建设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好的激励和团结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叶县贡献智慧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立“推选一个先进、树立一面旗帜”的工作理念,以认真、严肃、公正的态度履好职、尽好责,周密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劳模推荐评选顺利进行。要把握关键重点,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真上评选出德才兼备、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人物。要积极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组织程序,严格廉洁自律,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实施。

此届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叶县共分配22个名额,机关事业单位(含科教文卫)4人;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8人(其中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农民10人(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不超过2人,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不超过2人,农民工至少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