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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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上午,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总工会13楼会议室举行, 市劳动关系三方的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总工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各产业工会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行政及工会主席130余人参加了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兴胜同志宣读了《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同志宣读了《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汝州市总工会、郏县产业集聚区工会、平棉纺织集团工会三家单位在仪式上做了经验介绍,舞钢市产业集聚区、郏县产业集聚区、市燃气公司、市邮政局、汝州三源牧业、湛南国家粮库6家单位在现场进行了要约答复签约。

李丰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企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活动。全市各级工会一定要要紧紧抓住全市“要约行动月”这个有利时机,按照市总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层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分解细化任务,组织得力人员,集中一个月时间,打一场实施集中要约、动态要约、专项要约、定期要约有机结合、相互呼应的攻坚战,确保活动月期间各地的要约率达到100%。

李丰海强调,要充分运用三方机制平台,采取联合调查研究、联合督促指导、联合培训交流等形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工会要持续强化工作督查指导,激励问责机制,把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个项目工程来运作,明确责任,摸清底数,排好队伍,逐个销号,确保实效。要持续落实“一把手工程”和分包制度,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活动仪式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同志主持,张书记指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李主席讲话精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把握好“三个明确”。(一)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明确开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要明确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做到“敢谈、真谈、善谈”。二要做好“四个结合”,即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当前开展的“面对面、心帖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工作相结合,与“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相结合,与“帮扶困难职工、关爱女职工”行动相结合,与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相结合。三要做到“三个贯彻始终”。(一)要把宣传发动、大造声势贯彻始终;(二)要把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贯彻始终;(三)要把多方督导检查、奖惩激励贯彻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