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举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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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下午,石龙区举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区委副书记刘廷文、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陈振华、区总工会主席杨民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徐新民及区总工会、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区总工会主席杨民芳主持。

会上,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张宗干同志宣读了《平顶山市石龙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区总工会副主席马红霞同志宣读了《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企业双方代表就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倡议,企业代表宣读了倡议书。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陈振华指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全市工会和各县市区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希望大家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构建和谐石龙、和谐平顶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委副书记刘廷文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并对全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与要求,他希望全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