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平顶山市总工会2017年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计划的通知(平工审会【2017】2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以及省总《市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2017年度市总经审会决定对9个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二级企事业单位、 5 家直属基层工会、6个产业工会部分单位2016年度的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9个县
(市)区总工会 2016年度的帮扶资金在审计本级财务的同时一并进行审计。9个县(市)区总工会、2家直属二级单位拟
于5—9月份采取送达审计方式,集中在市总审计。

为便于市总审计计划的顺利实施,请上述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如计划安排的时间有变化,以审计通知为准。市总经审会
将按规定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附:2017年审计计划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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