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总工会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贯彻活动圆满结束


正文

自11月1日《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我省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明确了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五期”保护,同时对女职工卫生费、妇科检查等内容也做了具体规定, 使女职工劳动保护更加全面、公平,保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推动该项《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传和普及,更好的贯彻落实《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石龙区总工会按照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宣传贯彻《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女工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此项工作。

一是利用工会微信群做宣传。在微信群里全文发送《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并要求各基层工会在所在单位微信群里积极宣传,广泛扩散,实现《特别规定》进车间、进班组,让单位女职工知道并深刻理解政府的好政策。

二是把《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内容印发小册子深入到每个企业及女职工较多的机关单位进行解读,对普及女职工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

三是在深入研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各项细则的同时,把《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了梳理然后印发成卷子来增强了女职工的生育权益以及女职工四期保护、劳资纠纷、家庭暴力、职工特殊保护专项规定等知识。

在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石龙区总工会给女职工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维权书籍200本。印发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试卷500份、宣传册150本。活动的开展普及女职工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发女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