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三八”节慰问单亲困难女职工


正文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6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任张东升等一行3人到平顶山市新华书店看望慰问单亲困难女职工程宁、李四新,向她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并为她们送去了慰问金2000元。

据了解,程宁与丈夫离婚后,一人带着孩子,还要供孩子上学,微薄的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李四新,其丈夫癌症,生前为治病欠下债务,还要赡养母亲,供孩子上大学,生活十分困难。

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认真了解她们的生活状况和工作情况,并叮嘱她们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要及时向工会反映,工会一定会尽最大努力给予解决。李主席还鼓励她们,要继续发扬积极向上、自信自强的精神,勇挑重担,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李文生主席说,工会是职工之家,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单亲困难女职工比其他困难职工面临更多的工作、生活压力,承担更大的生活负担,工会干部要特别重视单亲困难女职工帮扶工作,帮助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解决困难,走出困境。

平顶山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2013年3月6日

2013年市总法律工作部工作要点 (平工法[2013]1号)


正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围绕市总工作大局,法律工作部今年的总体工作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着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深入加大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积极做好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有新发展。

一、持续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抓住今年工作重点,着力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着力区域性、行业性,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着力一线职工,特别是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集体协商。完成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制目标,建制率达到100%。各县(市)区要选择2—3个特点明显和小企业较多的行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会议,要约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市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实施计划”,继续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协商代表培训班,各县(市)区要做好指导员队伍的选聘培训工作,并积极发挥应有作用。

二、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把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不断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向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活动新局面。至2013年底,全市95%以上的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普遍开展创建活动。

按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豫工发[2010]27号)要求,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三、切实做好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切实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工会作用,着重在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贯彻实施。配合做好开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贯彻落实工作专题调研,掌握修正案颁布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政府做好修正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自主调整机制。至2013年底,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在中小企业集中、行业特色明显的区域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和审核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和职工全面履行集体合同。

按照《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配合全总开展工会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工作。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推进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保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省总《2013—2015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到2013年6月底,县(市、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80%;万名职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3人,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加大工会法律援助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制约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突出问题。从今年起到2015年,省总每年命名一批在职工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维权服务工作中特色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工会及其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机构为“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各县(市)区要积极工作,争取省总先进。

积极配合省总对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调研。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配合省总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专项督查活动,落实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0%的组建率,着力推进小微型企业调解代表工作。积极参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加强劳动争议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报送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快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调解网络体系,切实解决所在区域的劳动争议。

积极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人员的培训,参与侵犯工会组织权益和职工权益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工会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五、整体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

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通过报纸、杂志、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定》的关注度和认知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加深对《规定》的理解,增强执行力。要通过督导检查等方式,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体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运作。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把《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一是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坚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对职代会负责,同时,不断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制企业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更加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把职代会、厂务公开融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建立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科学发展。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央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要将《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文件,认真领会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要按照《意见》的各项要求,围绕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打造新的工作亮点。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按照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形式多样、运行良好、成效显著”为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养选树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示范典型,不断总结先进经验,逐步扩大骨干队伍,持续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彰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正能量,推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四是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各级工会要深入基层,调研了解企业与职工遇到的各种难题。引导企业将发展前景、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向职工公开,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争取职工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通过职代会联席会、民主对话会、厂长(经理)接待日、网络媒体等形式,组织职工、动员职工、引导职工为促进企业发展建言献策,集中职工的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凝聚力量。要以主题活动为抓手,更好地畅通企业的民主渠道,维护好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劳动经济利益,促进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和谐。要以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为主要形式,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促进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认真总结各单位在开展主题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交流,宣传先进经验。

五是全面推进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工程。把好职工代表选举关,由职工直接选举或通过竞选产生职工代表,保证职工代表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优化队伍结构,确保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加强培训教育,使职工代表熟悉掌握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面的政策,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推行职工代表述职和对职工代表的评议制度,督促职工代表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注重发挥作用,深入实施职工代表提案制度和巡视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参与企事业单位日常民主管理活动,发挥职工代表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大力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认真贯彻《关于推行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按照“积极推进、重在建制、典型带动、逐步规范”的要求,在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并积极开展调研检检查、现场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全市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的健康发展,形成对不具备单独建制条件的建会企业的有效覆盖,为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建立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

2013年3月6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今年是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平办[2010]44号)的攻坚年,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影响,巩固工资协商工作成果,市总工会决定,2013年3月份继续在全市开展 “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机遇,在劳动关系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着力区域性、行业性,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着力一线职工,特别是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2012年建会企业的95%。

三、活动时间:2013年3月。

四、要约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具体措施:

(一)着力领导,分工负责。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关系工会工作全局,必须举全会之力抓紧抓实抓牢。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续落实“一把手工程”、倒逼机制和分包制度,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举行声势浩大的启动仪式,层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摸清底数,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全力推动,确保活动月期间要约率达95%以上。

(二)着力宣传,营造氛围。

要借助各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加大造势力度,广泛宣传。要争取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视支持,刊发专版、配发评论。要充分发挥好各级工会报刊、网络、记者站的作用,突出宣传报道各级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举措、成功经验和各类企业的具体方法和取得的成效,对未建制或拒绝建制的企业形成强大舆论影响力,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着力机制,健全制度。

要强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把每年3月份作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行动月”。“要约行动月”活动,要明确不同时期、不同企业和不同行业开展协商要约行动的范围,实施要约行动的重点和目标,确定要约行动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增强要约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都要在每年的3月份启动要约程序。

(四)着力难点,强化重点。

要深入研究、不断探索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方法,确定不同的协商难点和重点。要坚持从当地和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工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确定1—2个协商主题,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各县(市、区)至少选择2—3个特点明显和小企业较多的行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作为推进重点,集中力量,完成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制目标,建制率达到100%。

(五)着力质量,注重程序。

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讲求科学。要扩大覆盖面,又要不断提升合同的质量。要针对各类企业的不同特点,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内容要求,不搞一个模式,力戒形式主义。要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要建立督导、检查、通报制度,加强情况的沟通交流。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基层工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所签订的协议是否认可做出表决,促进协商水平不断提高。

(六)着力督查,依法推进。

要加强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应约的用人单位行政一方,企业工会应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上一级工会出面协调;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对方协商要约或者故意拖延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违法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活动月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对要约行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4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看望慰问工交系统单亲困难女职工


正文

3月6日上午,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一行,看望慰问了工交系统4名单亲困难女职工,送去了慰问金并致以节日的问候。

刘主席一行先后到单亲困难女职工石平格和杨春华家中。刘主席详细询问了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情况,给每人送去了1000元慰问金,并提前致以节日的祝福。随后又到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单亲困难女职工余晓丽和谢红颖进行慰问。

刘主席鼓励单亲困难女职工要坚定信心相信党委政府和各级工会组织,勇敢战胜暂时的困难早日摆脱生活困境。她要求企业工会组织要把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冷暖放在心头,经常上门看望慰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帮扶救助活动,并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李丰海:把更多的关爱传递到单亲女职工心中


正文

“大妹子,你好,我叫李丰海,是咱平顶山市总工会的,今天代表全市工会组织来看望你,这是我们工会组织的一点心意,请收下。”3月6日,在平顶山商场收款员徐涛的家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将1000元慰问金交到了她的手中。阳春三月,微风和煦,绿柳含烟,适逢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召开、第10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美丽的鹰城大地悄然升起了一股股暖流在人们心中流淌。

在徐涛家中,李丰海详细询问了她的生活情况。徐涛是平顶山商场的一名普通收款员,今年45岁,1999年离婚后仅仅依靠每月1000元微薄的薪水供养着正在上着初中的女儿,她本人还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生活贫困。在了解到徐涛生活困难的情况后,李丰海说,你们的生活真不容易,如果今后遇到什么问题和困难,要及时通过工会组织反映,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更多的关爱传递到单亲女职工心中,多为她们办一些实事好事,多帮助她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问题。

走出徐涛的家,李丰海一行来到位于湛南路中段的中建七局家属院困难职工石玉霞的家中进行慰问。石玉霞是大众食品公司一名37岁的下岗女工,婚姻旅途的早早夭折,父母身在农村的现实,一个刚刚走入人生知识殿堂的女儿,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能靠打一些零工赚钱维持这个破碎的家,这一幕幕让常人无法想象的生活“杯具”,如同好莱坞编事先排好的电影大片,像大山一样呼啸着、重重地压在这个瘦弱的女人身上,生活的磨难几近把她压垮。李丰海深情拉着石玉霞的手说,妹子,虽然我这次给你带来的钱不多,才1000元,但你要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相信明天更加美好。你的孩子如果在上学方面遇到什么困难,请告诉我,我把手机号给你留下,有什么困难我一定帮你解决。石玉霞不断用手擦拭着夺眶而出的热泪,激动地说,谢谢工会组织对单亲女职工的关心,感恩每一个曾经帮助过我的好人,谢谢你们。

(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 范 磊)

湛河区总工会“三八”节积极慰问单亲困难女职工


正文

3月6日,湛河区总工会主席闫续仁一行五人带着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广大女职工的关心和关爱,深入到辖区企业看望慰问了工作在一线的困难单亲女职工,为她们送上了节日的问候与祝福。

闫主席深入到双鹤华利制药公司质检车间看望慰问了单亲困难职工曲艳平和温瀛。在慰问中闫主席说单亲女职工在生活中承担着家庭重担,照顾老人、养育子女,很不容易。希望她们以“自尊”、“自信”、 “自强”精神,不畏艰难、努力工作,相信生活会好起来,困难会过去。今后,工会组织将加大对单亲女职工帮扶力度,使她们尽快走出困境!

随后闫主席一行又先后来到中峰集团、鑫瑞达节能建材公司等企业看望慰问了工作在一线的单亲困难女职工,给每人送去了500元慰问金,使她们充分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

关于表彰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 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的决定 平工总【2013】1号


文件正文

2012年,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持续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女职工先进典型。为了弘扬先进,推进创先争优,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精神,激发女职工组织扎实推进女职工工作全面发展的干劲,市总工会决定授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煤股份六矿机用皮带扣厂编网班等10个集体“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李永敏等12名同志“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河南平棉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织布车间等40个集体“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刘艳娜等41名女职工“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授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46个工会女职工组织“平顶山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朱庆霞等58名同志“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以她们为榜样,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为续写我市女职工建功立业的新篇章努力奋斗。

附件:1、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
2、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
3、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4、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
5、平顶山市先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6、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2013年3月1日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
[共印200份]

张建明在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13年3月5日)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市总工会隆重召开女职工委员会二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表彰大会,回顾总结去年的女职工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任务,表彰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做好当前的女职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会送慰问 温暖女工心---舞钢市总工会“三八”前夕慰问单亲困难女职工


正文

3月6日上午,舞钢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世晓慧及班子成员深入单亲困难女职工家中进行慰问,为她们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也带去了工会对广大女职工的关怀和节日祝福。

世晓慧一行分别来到女职工宗淑琴、李芳慈等人的家中进行入户看望。每到一处,世晓慧都详细询问了女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为她们送去了慰问金,鼓励她们一定要坚定信念,树立信心,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暂时的困难,踏实工作,勇敢创造美好生活。同时,她强调工会女工组织始终要把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切实关注和关心她们的生活,希望广大女职工相信组织,有困难及时找女职工组织,“娘家人”会尽心尽力为她们服务。

据统计,市总工会此次共对15名单亲特困女职工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了4500元慰问金和价值1400元的慰问品。同时,市总工会还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积极做好“三八”节期间慰问女职工工作,把组织的温暖和工会的关怀送给困难女职工。

高新区工会贯彻学习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会议精神


正文

3月5日下午,高新区工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二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表彰大会精神。
会上,首先传达了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张建明同志的重要讲话。随后,共同学习了李文生同志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并总结回顾2012年度工会女职工工作取得的成绩与不足。结合《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部2013年工作要点》,研究讨论下一步工作方案,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前提,团结动员全区女职工开展多样化的主题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女职工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从女职工切身利益出发,深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活动和两个规定进企业、进厂房、进车间、进班组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利用“三八”、“六一”、春节等节日对困难女职工进行走访和帮扶,并开展健康检查及“两癌”筛查,及时解决困难女职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和专项合同签订工作,坚持以“两个普遍”带动“两个覆盖”,同时加强合同履约的监督和实行,更好更全面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最后,工会主席朱中宽同志强调,我们要将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与自身工作相结合,以市总工会女职工全委会议的精神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将2013年工会女职工工作落到实处,使2013年工会女职工工作有更新、更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