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竞赛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又好又快建设,2018年,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继续组织开展了以“比工程质量、比安全施工、比建设工期、比技术创新、比文明施工、创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一创”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各参赛单位紧紧围绕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取得了突出成绩。根据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转发<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平工文〔201〕69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接到通知后,要立即与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联系,全面了解所属单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比工程质量、比安全施工、比建设工期、比技术创新、比文明施工、创和谐团队”的竞赛内容,从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建设工期、技术创新、文明施工、创建和谐团队六个方面,采取设标定量计分考核的办法,对本地区各参赛单位进行认真考核,择优推荐出优秀参建单位和先进个人,原则上各县(市、区)各推荐一个优秀参建单位和一名先进个人,平煤神马集团各推荐2名,各产业工会及市总其他直属企业根据是否有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的情况推荐。

二、表彰方式

在各赛区对竞赛活动进行总评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将评选表彰15个市重点工程建设优秀参建单位和30名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标兵和先进工作者,成绩特别突出的分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市“五一劳动奖章”。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标兵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中农民工要有适当的比例;一线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占50%以上。

各单位推荐时须填写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部。同时发电子版至pds2916491@163.com

联系电话:3799613

附件:1、平顶山市重点工程建设优秀参建单位申报表

           2、平顶山市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标兵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关于认真做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发展,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建功立业,2018年,市总工会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在重点企业继续组织开展了以“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职工行动,降能耗、降排放”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两降”节能减排竞赛。各参赛单位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取得了突出成绩。按照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以推进绿色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平工文〔2019〕72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职工行动,降能耗、降排放”的竞赛内容,从管理创新、技术进步、职工行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五个方面,采取设标定量计分考核的办法,对各参赛单位进行认真考核,评选推荐出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在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时,要充分征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意见。根据规定,凡未完成节能降耗和总量污染减排年度目标的,不得评为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表彰方式

在各赛区对竞赛活动进行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将评选表彰30个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状”;评选表彰30个节能减排竞赛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按程序申报市“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30名节能减排竞赛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

评选推荐的节能减排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中,一线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占50%以上,经营者不超过10%。所推荐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经市考察评选后择优确定。

各单位推荐时须填写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同时发电子版至pds2916491@163.com

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附件:1、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活动总结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申报表

           3、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先进班组(含车间、工段)申报表

           4、平顶山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竞赛技术标兵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关于做好2018年度“安康杯”竞赛评选表彰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18年,全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按照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增强竞赛影响力,扩大竞赛覆盖面,有力地推动了竞赛活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安康杯”竞赛深入开展,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决定对在2018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全市所有参加“安康杯”竞赛的企事业单位中,拟评选出“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30家、优胜班组30个,优秀个人40人,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个人分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

二、推荐条件

1、市“优胜单位”

(1)按照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评定,成绩在95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可申报考评;

(2)积极参加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构和队伍;重视班组安全建设,大力开展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健康(卫生)、消防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等活动。

2、市“优胜班组”

(1)在企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优胜班组等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2)长期坚持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

(3)优胜班组必须在报名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企业中推荐。

3、市“优秀个人”

(1)热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或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2)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群监员。

4、市“优秀组织单位”

市级“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的工会组织、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且符合下列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2)活动组织周密,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评比;

(3)所辖企事业单位参赛率高,参赛单位增幅较大,且无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4)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

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优秀个人由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基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申报。

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的“优秀个人”中群监员和技术人员比例应占50%以上。

各“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考评分数的企业不能推荐上报。

各单位推荐时须填写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优胜单位用A3纸、班组和个人用A4正反打印),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同时将电子版发至pds2916491@163.com。联系电话:3799613

附件:1、2018年度“安康杯”竞赛表彰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评比申报表

           3、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评比申报表

           4、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评比申报表

           5、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

           6、平顶山市“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评比申报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平顶山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劳模、工匠和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劳模、工匠和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扩面提质,引领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作贡献,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命名10个平顶山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平顶山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市级(含)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有精湛技艺的工匠人才为领衔人,组成创新团队。

(二)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有序。

(三)已有效运行 1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台账。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六)在市优秀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和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推荐的事迹突出先进工作室中产生。

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命名之列。已被命名的市以上示范性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申报。

二、推荐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推荐申报平顶山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数量为1-2个。

三、推荐命名程序

(一)申报。平顶山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命名工作自下而上推荐申报,由基层单位工会根据申报条件、经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申报。

(二)推荐。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公示后向市总工会推荐。

(三)评审。市总工会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差额遴选拟命名对象。

(四)公示。在市总网站上公示审定对象。

(五)审定。市总党组会议研究。

(六)命名。市总工会发布命名决定,授予“平顶山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牌匾,并给予1万元的经费补助,用于创新工作室建设。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精心组织,把申报推荐过程作为推进劳模、工匠和技术人才创新工作室提质扩面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

(二)各推荐单位要如实填写推荐汇总表、推荐审批表,制作反映工作室情况的ppt课件,并报送平顶山市示范性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同时提供经核实的创新、创效、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市总生产保护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祁 岩  赵若伊

电  话:3799613

电子邮箱:pds2916491@163.com

附件:1、PPT课件制作要求

           2、平顶山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审批表

           3、平顶山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双节”“两会”期间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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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双节”“两会”期间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工发电〔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双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及时将落实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报送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联系电话:3799613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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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各级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五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部署,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作为一个重大的政治和民生问题,抓紧抓好。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做好“双节”期间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

一、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

二是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专项检查。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戴柏华副省长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对春节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全力配合当地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用工企业落实完善欠薪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作用;重点针对足额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欠薪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问题进行检查;帮助农民工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争取让每一个农民工在春节前都能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农民工维权服务各项工作

一是着力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范围。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积极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提出符合地方实际的入会措施和优惠政策,运用“互联网”+工会工作思路,以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农民工入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帮扶维权工作。全市各级工会要对本地区困难农民工和困难职工普遍走访慰问,实现全覆盖、不遗漏,保障困难农民工和困难职工节日生活,帮助解决应急生活问题。积极配合人社、住建等部门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督查,发挥工会的监督和宣传作用,推动建筑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农民工和困难职工技能水平;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创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为节后返城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利用河南职工服务平台、“豫工惠”手机APP开展网上就业服务。

四是做好留守城市农民工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作用,做好保障服务,使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农民工,能够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开展大排查,发现存在农民工寒夜露宿的,要向党政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妥善安置。

五是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律师在河南职工服务平台、“豫工惠”手机APP上值班,全天候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各级工会要做好宣传和发放工作,帮助农民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

六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各级工会组织可采取志愿者服务、团体订票、包车、发放交通补贴等形式,着力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城各环节服务工作。

针对以上工作,市总工会将在春节前开展抽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农民工维权服务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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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进工会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市总工会决定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把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五大精神落到实处,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导向作用,各级工会干部直接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慰问,同职工群众特别是劳动模范、工匠人才、困难职工、农民工和一线职工零距离接触,从大处着眼、小事做起,不怕琐细、日积月累、润物无声地做好服务职工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成为职工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娘家人”。

二、主要内容

1.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省工会十五大精神结合起来。各级工会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通过开设专栏、知识竞赛、文化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宣传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的成就,宣传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宣传工人阶级的突出贡献和工会工作显著成就,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让广大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一是在做好建档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帮助其解困脱困的基础上,走访调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去产能任务重的企业、关停并转等企业和面临困难的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二是深入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了解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三是组织力量深入到基层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服务岗位一线,对工匠劳模、先进模范人物、重点学科(工程项目)带头人、派驻挂职干部、坚守岗位一线职工等进行走访慰问,丰富一线职工、青年职工的节日生活。

3.精准施策帮助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一是进一步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大局,落实好生活保障、教育、大病等各类救助政策。二是强化层层落实责任,普遍建立联系人制度,实现对城市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全覆盖、走访慰问不遗漏。三是汇聚政府政策、公益慈善、社会组织、企业等资源,对接困难职工家庭需求,做到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帮助其解困脱困。四是发挥各级工会帮扶中心(站点)作用,加大生活救助力度,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应急生活问题。完善重病、残疾等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的常态化帮扶机制,提升帮扶资金集中保障效益。

4.做好职工的生活服务和职工福利保障。一是引导和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生活保障服务。二是提升工会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职工功能,推动具有区域辐射功能的中心城市帮扶中心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引导社会资源,为广大职工提供各类生活服务。三是进一步推动完善职工福利制度,落实职工福利政策,基层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的节日慰问品。

5.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一是抽调专门力量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欠薪报告制度的作用,帮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二是按照2019年春运工作部署,开展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组织工会志愿者做好“暖流行动”等志愿服务,帮助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解决春运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和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的作用,为节日期间的困难职工和户外劳动者提供温馨服务。

6.推进送温暖活动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一是创新送温暖机制,健全完善以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走访慰问、互助保障、生活服务和职工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相互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服务格局。二是搭建社会资源和职工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平台,汇聚公益慈善、爱心企业、社会机构等资源,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三是规范帮扶工作业务流程,建立各级工会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网络体系和资源需求精准对接、智能匹配的智能化平台。

三、相关要求

1.各级工会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劳动模范、工匠人才、困难职工、农民工和一线职工的走访慰问。基层工会作为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力量,要对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以及节日期间坚守服务岗位一线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实现全覆盖、不遗漏。

2.各级工会要精心策划、周密实施、抓细抓实2019年送温暖活动。在走访慰问中,各级工会要务求实效,注重研究和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送温暖走访慰问、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服务等实际问题。

3.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

4.各级工会要确保送温暖活动中各类资金规范、及时、足额用到职工身上。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帮扶资金送温暖,要严格执行“依档帮扶”“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通过银行卡(或存折)发放。要严肃财经纪律,对于违规使用帮扶资金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5.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挖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职工群众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于2019年1月21日前将送温暖报告、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报市总保障部,并登陆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报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

联系电话:3799617

电子邮箱:pdsghbzb @163.com

关于对县(市)区总工会2017年度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件正文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和改进县(市)、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根据年初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会议的安排,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要求整理、装订、上报考核材料,由经审办打分、经审委审核,最终确定考核等次,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河南省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考核办法》下发实施以来,市总经审会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考核推进会,会上市总经审办对考核细则进行逐项解读,各单位进行了认真讨论,为此次考核奠定了良好基础。本年度考核应参加单位10家,实际上报考核材料6家,经审办根据6家单位的考核材料,对照《标准》逐项打分,将得分情况上报市总经审会,再由经审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对未上报考核材料的4家单位不予评定等次。

二、存在问题

在考核过程中发现,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目前仍存在需要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经审干部配备尚未到位;二是部分单位对本级工会财务的预决算审计工作尚未开展;三是各单位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审计覆盖面不够;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经审理论信息工作;五是部分单位对考核工作没有足够重视。这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规范和改进。

 

 三、考核结果

优秀单位:   汝州市总工会    舞钢市总工会

 

希望各单位对照标准,查找不足,补齐短板,真正将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会整体工作重点把握,对不开展审计业务、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单位市总将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优秀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我市县、区级工会经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进一步推动我市经审工作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