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了更好地落实市委“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激励全市广大职工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目标任务,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对在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向他们分别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奖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1、为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

2、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

3、在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创新型企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5、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

6、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7、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

8、在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9、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0、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推荐名额

本次拟表彰五一劳动奖状20个,其中企业事业(机关)单位10个,车间、工段、班组、科室10个。“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20个(主要在车间、工段、班组、机台、柜台、窗口、车组、机组等集体中评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0名(分配表附后),各单位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推荐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候选人,一线职工须占50%以上;科教人员不少于2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不超过15%。

评选要兼顾平衡,使各条战线、各行各业都有先进人物的代表。评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评选推荐的原则和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突出经济技术创新,坚持自下而上产生,群众公认。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逐级上报。表彰命名前,要对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3、被推荐的先进企事业单位和企事业负责人必须是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方面有突出的业绩,还须经过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审计、纪检和监察部门审查签署意见。

4、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计划生育超标;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未实行职代会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签订集体合同,用工行为不规范,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5、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从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中评选产生。已经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

四、具体事项

1、企事业单位申报五一劳动奖状,因名额有限,不便分配,各县(市)区、市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均可推荐,由市总从推荐的单位中优中选优、统筹考虑确定。车间、班组、科室五一劳动奖状,原则上从过去申报的“工人先锋号”中选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也可以直接推荐。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不负责推荐同级工会负责人为“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由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

2、各有关单位拟推荐的预备人选,应打印填写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候选人简表,一式15份(可复印),加盖本级工会公章,4月8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待市总工会初审后,通知填报正式登记表。

3、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须填报登记表一式3份(不能复印),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10份。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等推荐单位要形成规范的评选推荐报告(须加盖本级工会公章),连同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务必于4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平顶山供电公司华辰公司:巧设宣传员 激活班组建设


正文

3月28日,平顶山供电公司华辰公司对设立的23名班组宣传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实现了基层分会班组建设信息宣传全覆盖。

平顶山供电公司华辰公司设立班组宣传员,是班组建设活动的一个积极尝试。通过设立班组宣传员,不但消除班组建设宣传 “盲点”,还给班组长添个助手,更为年轻职工创造了施展才能的舞台。班组宣传员个个都是业务骨干,他们除了干好本职工作外,还要担负班组的宣传、思想教育、上下沟通、矛盾化解、文化建设等工作。通过采取 “自下而上”的方式,让员工“想事、琢磨事”,让员工充分参与班组管理,为创建和谐企业做出贡献。

关于在全市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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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工会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市总决定在全市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查范围

全市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 调查时间和步骤

2011年3月20日——4月5日,以县(市)区、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为单位,认真排查摸底,填报《平顶山市困难职工状况调查表》,并撰写汇报材料。

4月6日——10日召开座谈会。座谈会要求各单位就困难职工情况、帮扶措施、存在问题、建议等发言,并上交书面汇报材料。县(市)区、产业、直属企业分别座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月10日——20日抽查。由市总调研组到部分单位进行调研。

三、 要求

1、此次调研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切实做好调研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统计、填报《平顶山市困难职工状况调查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汇报材料简明扼要,避免空话、套话。

联系人:贾文平 陆新义 侯国军

电 话:3799659 3799617

鲁阳发电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正文

为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日,鲁阳发电公司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集体合同》进行了签订。

鲁阳发电公司工会自2009年11月成立以来,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履行工会职责。为有效维护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公司工会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集体合同》附件,积极推进,做了大量工作,由公司总经理许金莹同志代表公司、工会主席平岗同志代表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签订工作。合同的签订将在企业生产建设、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刘丹青)

汝州市评选 "五一"劳动奖状(章) 和"工人先锋号"


正文

为激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汝州市总工会下发《通知》,在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荐评选 "五一"劳动奖状(章)和"工人先锋号"。

据介绍,今年汝州市总工会将从全市企事业单位和车间(班组)中推荐评选出10个先进集体授予“汝州市五一劳动奖状”;从全市工人(含农民工)、知识分子、企业管理人员、政法干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评选出30名先进个人,授予“汝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从窗口服务行业、车间(班组)中评选出10个先进集体授予“汝州市工人先锋号”。此次推荐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评选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要有先进性和代表性,赢得社会公认,具有楷模作用。"五一"劳动奖状的评选比例,企业及车间班组的比例不低于60%;"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比例,一线职工比例不少于60%(其中,农民工不低于10%),科技人员不少于10%;"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比例,企业班组不少于60%。市总工会届时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评定,确定预选名单,再通过调查了解,广泛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最终确定"五一"劳动奖状(章)和"工人先锋号"获得名单。

目前,汝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各基层工会和有关单位正在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申报,“五一”节期间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选树标杆 创先争优 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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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 “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紧紧围绕“服务党政大局、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思路,区总工会选树比学目标(近学舞钢,远学郑州金水区),致力于打造“一流学风、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作风”,为实现“六个新华做出积极贡献”的工作队伍,切实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近期区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把舞钢总工会和郑州金水区总工会作为比学目标,就工会重点工作进行比学赶超。3月23日上午,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带领班子成员和部分部室负责同志到舞钢总工会进行交流学习。

在舞钢总工会首先听取了舞钢总工会关于几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几项富有特色的工作情况介绍,并查看了有关文字材料。随后又来到舞钢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帮扶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学习。

经过与舞钢总工会座谈学习,区总工会确定了自己的发展目标与工作思路: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新华区总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总九届十四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争创省级“六好”工会为目标,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团结动员全区职工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率先实现崛起、提前全面小康建功立业;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推进“两个普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建设“六个新华”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新华区总工会将着手从七个方面推进工会工作上台阶:一是加强和完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企业工会是工会组织的基础,是展示工会形象的主要窗口,是直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突出规范化建设为前提,强化工会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使工会真正成为倾听职工呼声、为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的职工之家。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为“十二五”开好局,创建“六个新华”贡献力量。三是深入推进“两个普遍”,努力推动职工群众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是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工会帮扶体系建设,努力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六是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会自身建设水平。七是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

舞钢市工会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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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快速地向前发展,全市上下各基层工会必须‘瞄准一个目标、坚持一个标准、做到一个必须、强化一个要求’扎扎实实地把这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事情做深做细做好”。这是在舞钢市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上舞钢市总工会主席高淑新向参加会议的各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居(委)工委会、市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负责同志提出的新要求,立下的“军令状”。

近年来,舞钢市总工会大力推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工作,在该市上下形成了以“强化领导、合力推动;强化责任、力促稳定;强化措施、多方保证;强化宣传、营造环境”为鲜明特点的工作氛围。从09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行动以来,舞钢市总工会对500多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及时制定了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性文件,编印了3万余份宣传手册,有力地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平顶山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并且涌现出了一大批“抓协商、促和谐、谋发展”的先进典型,使该市工作集体协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趋势。

据了解,舞钢市总工会新近提出的为工资集体协商助力加速的“四个一”要求包括:一是瞄准“一个目标”,即2011年舞钢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率、应约率、签订率实现全覆盖,并确保内容真实具体、程序公开合法、协议规范有效;二是坚持“一个标准”,舞钢市总对其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基层工作考核实行一个标准,即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成情况作为统一标准;三是做到“一个必须”,要求各基层工会主席必须亲自抓,并充分利用去年该市工会换届的有利时机,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等向职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实实在在抓好、抓出成效;四是强化“一个要求”,即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强力推进,形成工会工作的强大合力,带动工会组织建设拓展延伸,职代会制度的完善,维权机制的健全等,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西高皇办事处召开第二届区域性职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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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西高皇办事处第二届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召开.西高皇办事处、区总工会有关责任同志及1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西高皇办事处经济运行形势报告,辖区企业与职工代表签订了西高皇办事处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涵盖15家企业、签订村级工资集体合同3家和签订单独企业工资集体合同2家。

最后新华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同志做重要讲话:一、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坚持参与和维权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坚持企业主与职工的“双赢”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目标。 二、按照《西高皇办事处区域职工代表大会试行办法》有序运行。 三、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可根据实际分阶段逐步到位。

总之,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加强沟通理解,实现双赢目标的一件大事。要通过建立企业主与职工之间的对话沟通渠道,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和规则,职工代表大会成为公开议事、公正处事、平等参与、协商交流的舞台,从而促进形成企事业单位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康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