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2020年度省(部、全国五一奖章)和市(省五一奖章)两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人员的公示
经个人申请、基层审核公示,市总主管部门复核审查,1月18日市总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平顶山市2020年度省(部、全国五一奖章)和市(省五一奖章)两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人员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9日到25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13。
经个人申请、基层审核公示,市总主管部门复核审查,1月18日市总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平顶山市2020年度省(部、全国五一奖章)和市(省五一奖章)两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人员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9日到25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联系,电话:379961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总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我市广大女职工竭诚履职、积极作为,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于2021年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4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40个。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8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8个。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从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中评选产生。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集体同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个人同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授予。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平顶山市五一巾帼集体: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具有县(市、区)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四)平顶山市五一巾帼个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具有县(市、区)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五)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推荐和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优先考虑在艰苦行业,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岗位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2020年抗击新冠疫情及脱贫攻坚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评审,经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同意,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审核盖章后,按照指标分配渠道上报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
(二)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统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三)市总工会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候选集体和个人,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在市总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对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集体、个人,按程序同时申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推荐评选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个人)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二)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的严肃性,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评选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
(三)没有成立工会、不按时足额交纳工会经费、没有签订或未按时续签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单位,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四)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各项表格填写工作。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登记表用A4纸四号仿宋体、正反两面打印,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简要事迹500字左右、用A4纸三号仿宋体打印),逐级加盖公章,于1月22日之前将基层职代会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及上述材料电子版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为贯彻《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工办【2019】37号),落实全总关于“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应建尽建年”工作部署,2020年平顶山市总工会在全市大力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工会爱心母婴室覆盖面,做到应建尽建,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照《关于推进工会爱心母婴室建设及评选市级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逐级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的基础上,决定命名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办事处母婴室等10家工会爱心母婴室为“市级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
希望受到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爱心母婴室的典型引领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示范爱心母婴室的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影响力和普惠面,让工会爱心母婴室的品牌作用日益彰显。
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开展10多年来,促进了我市女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保障了患大病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女职工的热烈欢迎。市总工会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为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的承保单位。2021年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的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
二、为女职工办理团体特病保障,保费在国家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可采取由企业工会和职工个人共同或单独出资、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出资的方法。
三、充分认识开展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此项工作是新时期对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工会女职工组织关爱弱势群体、为女职工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能够进一步缓解患病女职工的特殊困难,提高广大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四、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由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各级工会女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个案赔付情况,努力扩大保障覆盖面。主动督促上年度参保单位提前做好2021年度续保工作,确保按时或提前续保,凡按时续保单位的参保职工可不受投保后30日疾病观察期限制。
各级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要从对女职工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动员女职工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社会献一份爱心,为自己留一份放心,为家人添一份安心”的互助理念,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构筑广大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和省总“《民法典》学习月”活动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开展“《民法典》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1月1日—1月31日
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职工。
本次活动以“全国职工《民法典》学习竞答活动”为载体,参与人员每日签到并参与视频学习和随堂测试。活动期间,参加活动者可每日获得现金红包,全部视频学习和随堂检测完成后,有机会获得成绩证书和爱心礼包。
请各级工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广泛发动本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参与活动。
活动结束后,请各级工会于2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参与活动情况报市总法律和社会工作部。
联 系 人:叶 金 閤 健
联系电话:0375-3799618
邮 箱:pdsflb@163.com
| 名次 | 单位(部门)名称 | 总发稿量 | 今年发稿量 | 12月份发稿量 |
| 1 |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 256 | 46 | 9 |
| 2 |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 343 | 50 | 7 |
| 3 | 市轻纺工会 | 96 | 27 | 2 |
| 4 |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 172 | 24 | 2 |
| 5 |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 340 | 22 | 2 |
| 6 |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 150 | 15 | 2 |
| 7 | 市总工会办公室 | 998 | 85 | 1 |
| 8 | 市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 | 220 | 8 | 1 |
| 9 | 市总工会组织部 | 129 | 15 | 0 |
| 10 | 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 85 | 8 | 0 |
| 11 | 市总工会经审办 | 40 | 8 | 0 |
| 12 | 市财贸工会 | 66 | 6 | 0 |
| 13 | 市工人文化宫 | 86 | 4 | 0 |
| 14 | 市总工会工运研究室 | 52 | 4 | 0 |
| 15 | 市建设工会 | 56 | 3 | 0 |
| 16 | 市工交工会 | 55 | 2 | 0 |
| 17 | 市总工会财务部 | 25 | 1 | 0 |
| 18 |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 | 82 | 0 | 0 |
| 19 | 市职工技协 | 20 | 0 | 0 |
| 合计 | 3271 | 328 | 26 |
| 名次 | 单位名称 | 总发稿量 | 今年发稿量 | 12月份发稿量 |
| 1 | 郏县总工会 | 925 | 527 | 78 |
| 2 | 汝州市总工会 | 1174 | 264 | 63 |
| 3 | 叶县总工会 | 596 | 167 | 12 |
| 4 | 宝丰县总工会 | 1258 | 278 | 9 |
| 5 | 舞钢市总工会 | 1001 | 176 | 8 |
| 6 | 石龙区总工会 | 748 | 99 | 8 |
| 7 | 卫东区总工会 | 152 | 44 | 5 |
| 8 | 鲁山县总工会 | 425 | 53 | 3 |
| 9 | 湛河区总工会 | 194 | 26 | 3 |
| 10 | 新城区工会联合会 | 110 | 12 | 1 |
| 11 | 新华区总工会 | 457 | 10 | 1 |
| 12 | 高新区工会联合会 | 195 | 19 | 0 |
| 合计 | 7235 | 1675 | 191 |
| 名次 | 单位名称 | 总发稿量 | 今年发稿量 | 12月份发稿量 |
| 1 | 姚孟发电公司工会 | 147 | 52 | 5 |
| 2 | 平高集团工会 | 60 | 21 | 5 |
| 3 | 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 169 | 47 | 4 |
| 4 | 河南江河机械公司工会 | 128 | 23 | 1 |
| 5 | 舞钢公司工会 | 119 | 7 | 0 |
| 6 | 平东热电公司工会 | 220 | 6 | 0 |
| 7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 | 30 | 1 | 0 |
| 8 | 舞阳矿业公司工会 | 2 | 1 | 0 |
| 9 | 中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工会 | 168 | 0 | 0 |
| 10 | 平顶山供电公司工会 | 107 | 0 | 0 |
| 合计 | 1150 | 158 | 15 |
说明:1、根据组织机构的体系,统计通报范围不包括县(市、区)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的下属基层工会在平顶山工会网现存注册账号的发稿量。平顶山工会网以后不再为除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之外的基层工会开设新账号,基层工会的投稿可直接通过企业微信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各自的上级工会组织,由他们审核后在平顶山工会网发表。
2、统计表格的排名顺序首先以月份发稿量计算,然后以当年度发稿量计算,最后以总发稿量计算。按Excel常规约定,在统计月份中未发稿者标以玫瑰红色,发稿量在月均值以下者标以金色,在月均值以上者标以浅水绿色。
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鹰城大工匠评选的通知》(平工文﹝2020﹞37号)的有关要求,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确定如下10名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平顶山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
电话:0375-3799656,0375-3799613
卢振营 宝丰酒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周伟民 国网平顶山供电公司配电技术专责
马金海 平顶山市园艺科学研究所所长
常法旭 河南江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车工
袁留福 鲁山县段店花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东方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制分厂装配调度
杨庆华 平煤股份八矿信息中心副主任(正科)
刘 岚 平顶山市喜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面点师,中点、西点讲师
王 平 舞钢市银龙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郑元祖 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技师
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平顶山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平工办〔2019〕1号)的相关要求,经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评委评审打分,按照各工作室最后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拟命名前8名为市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平顶山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
电话:0375-3799656,0375-3799613
工作室名称 所在单位
苏戈创新工作室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武国胜劳模和人才工匠创新工作室 河南铁福来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常栋劳模创新工作室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万少侠劳模创新工作室 舞钢市林业工作站
电力系统智能运维技术创新工作室 平顶山学院
刘朋飞连铸技术创新工作室 舞钢公司一炼钢厂
曲永乐代表工作室 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
宋兆普,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河南省汝州市纸坊镇陶村人,中共党员,河南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宋氏中医外科”传承人。他是一位有着31年党龄、41年从医经历、诊治病人多达120余万人次的基层中医;他钻研医道,医术精湛;他以医载道,扶弱济困;他感恩病人,待患如亲,被千千万万的患者称为“百姓医生”。
他的事迹被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特别是央视《新闻联播》在2016年、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两次报道,时长达5分钟。他爱心救治新疆脑瘫儿童的事迹也得到了时任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和时任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等领导的重要批示。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助残先进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第六届、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全国助残新闻人物专家提名”“河南省劳动模范”“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河南省优秀省人大代表”等荣誉称号,受到习近平、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的亲切会见,受邀参加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观礼系列活动。
程宏图,男,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1972年11月出生,河南夏邑人。1994年7月在四矿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全国能源化学系统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全国煤炭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宏图工作室负责人。现任平煤股份四矿副总工程师,先后荣获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 河南省“劳动模范”、全国能源化学系统“大国工匠”、“全国煤炭行业技能大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平顶山市“优秀青年技术专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首席技术专家”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