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 2018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今年是实施全总《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的收官之年,为加强集体协商工作,河南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列入下半年重点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二、省总、市总将在下半年适时对这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应先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法律部。

三、各地各单位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困难、问题,可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也可直接向市总工会汇报,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法律部负责。法律部电话:0375-3799618.邮箱:pdsflb@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启动“夏送清凉”活动


正文

带着对高温下坚守一线工作人员的浓浓关切之情,7月9日上午,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严寄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等人,来到鲁山县张官营镇和姚电公司为炎炎烈日下仍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送去防暑降温用品,这标志着平顶山市总工会2018年“夏送清凉”活动正式启动。

严寄音一行首先来到鲁山县张官营镇,为驻村工作队员送上夏凉被、水杯等清凉物资,感谢他们为脱贫攻坚做出的贡献,彰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关爱。接下来,严寄音一行到姚电公司,详细查看了一线工人的工作环境和防暑措施,对他们辛勤工作表示了诚挚地慰问。

严寄音强调,要高度重视抓好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面对高温天气,扎实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一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合理安排调整高温作业时间,严格执行错峰作业制度。二要督促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落实高温津贴政策。三要督促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完善生活设施条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

严寄音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多措并举、迅速行动,深入重点建设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认真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进一步铺点扩面,力争覆盖到每一个高温作业的职工,并就近提供避暑、避雨、休息饮水等服务。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钢成,市总工会副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国旗参加活动。

关于开展平顶山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工作督导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贯彻落实全总6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经研究决定,从7月5日开始,对我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7月5日——7月20日

二、督导内容

1、全总6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思路和解困脱困工作方案。

2、现有在档困难职工档案总户数及分类

(1)职工大病家庭有多少

(2)残疾职工家庭有多少

(3)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有多少(是否享受民政补贴)

(4)单亲女职工收入低有多少

(5)突发事件、意外灾害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的职工家庭(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倍以内)

督导电话:0375-3799661

联系人:吴旭、冯铭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民政局 关于加强工会组织与民政部门困难职工 家庭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按照省总工会、民政厅《关于加强工会组织与民政部门困难职工家庭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豫工文〔2017〕60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各县(市、区)总工会与民政局合作,开展困难职工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精准识别是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实现对困难职工家庭精准识别,需要依靠现代技术手段,完善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查询办法,建立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无缝对接。各县(市、区)总工会与民政局对申请困难救助的职工家庭进行数据比对、信息共享,不仅可以提升帮扶救助工作的智能化水平,也可以防止对困难职工家庭误判,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对于推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到2020年我市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信息共享方式

(一)各县(市、区)总工会与同级民政局签署保密协议书,在取得职工《     县(市、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查询授权书》后,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向民政局出具《     县(市、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查询委托书》的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的具体方式与民政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二)具备网络互联互通条件的地方,在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各县(市、区)总工会与民政局之间通过网络发起查询请求、反馈查询结果,实现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的实时互联互通。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的相关费用和所需配置的设备、设施由各县(市、区)总工会提供。

(三)暂不具备网络互联互通条件的地方,采用移动储存介质的方式定期(不低于每月一次)进行数据交换,各县(市、区)总工会将查询对象的真实有效资料提交当地民政局,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查询对象的有关数据反馈给委托查询的各县(市、区)总工会,民政局反馈的数据将作为各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职工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困难职工建档救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信息共享内容

各县(市、区)总工会将所需查询的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提供给各县(市、区)民政局,依法依规委托民政局查询职工家庭基本信息,查询后民政局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反馈查询结果,反馈内容包括职工家庭成员的组成、收入、资产等信息。

各县(市、区)总工会应将困难职工帮扶信息定期发送同级民政局,实现困难职工帮扶信息和社会救助信息的共享。

四、信息共享的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总工会、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困难职工家庭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加快实现信息的实时互联互通。各县(市、区)总工会要与当地民政局协商制定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的内容、途径、频率、时间和管理要求等,及时协调和解决信息共享及数据比对中的问题。

(二)各县(市、区)总工会要主动与当地民政局联系,就信息共享工作的细化落实进行沟通。从民政局获取的职工家庭信息查询结果,仅限于作为认定该职工家庭是否是困难职工家庭的参考,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涉及信息共享工作的各县(市、区)总工会、民政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查询,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做到工会与同级民政部门签订保密协议、工会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与部门签订保密协议,并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备案。如发生信息泄露致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等事件的,要按照信息共享工作方案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配合,及时向同级总工会反馈职工家庭信息查询结果。各县(市、区)总工会、民政局要借助困难职工家庭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困难职工帮扶和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各县(市、区)总工会、民政局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探索搭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需求与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实现困难职工需求、政府部门资源、企业资源、社会公益项目、社会爱心捐赠和志愿服务的精准对接,持续放大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社会效益。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收听收看 全国工会进一步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正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和保障力度的精神,落实全总第十六届十六次主席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总结前一段时期工作成效,交流经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部署下一步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中华全国总工会定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全国工会进一步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平顶山市设立分会场,现就收听收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6月28日(周四)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市总工会四楼东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总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工会负责同志,保障部长、帮扶中心主任。

四、注意事项

要求9:50入场完毕。

联系人:陆新义

联系电话:0375—3799617

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三新”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实工会基层工作基础,按照全总要求,省总工会拟在全省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三新”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全总、省总工作部署,深入了解当前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三新”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制约其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明确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三新”企业工会建设的思路和举措,推动工会改革向基层延伸。

二、调研内容

(一)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工会组织情况。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主要了解不同组织形式的分布情况;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主要了解其未建会原因。

(二)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运行情况。主要了解本级工会的职责定位和作用发挥总体情况,包括自身制度机制建设、工作重点难点及指导服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等情况。

(三)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主要了解本级工会专兼职干部配备、待遇保障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活动)经费保障情况。主要了解本级工会经费留成、上级工会专项补贴、同级政府经费支持等情况。

(五)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六)摸清本地区“三新”企业分布、类型、数量、规模、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建会情况等,了解“三新”企业职工状况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三新”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调研是落实全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地开展调研工作。坚持将调研工作与组织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指导服务基层相结合,以调研指导工作,以工作带动调研。

(二)注重调研质量。要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问题导向,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基层情况,保证调研的质量和效果。要综合运用座谈会、研讨会、典型调查和个案访谈等方法,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并注意发现和总结一批先进典型。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填写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表(附件1)、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表(附件2)和“三新”企业统计表(附件3),于7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总组织部。省总基层工作部、市总组织部将适时赴各地工会开展调研。

联系人:范汝峰,联系电话:3799609,邮箱:zuzhibu919@sina.com

附件1: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表

附件2: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表

附件3:“三新”企业统计表

关于召开平顶山市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的通知


正文

定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在市总工会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平顶山市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会议。

会议内容:

1、传达省总相关会议精神;

2、安排我市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工作。

参加人员: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主席或部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分管主席或部长,市总各产业工会主任,市总直属企业分管主席或部长。

会期半天。

另:《平顶山市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在市总网站公布,请各单位按要求将《工系统定点扶贫基础情况汇总表》、《年度劳模  五一劳动奖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于会议期间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关于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候选名单的公示


正文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平顶山市总工会联合发文(平工文[2018]8号)《关于开展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级工会组织选拔推荐,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候选名单。为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从即日起对以下候选单位及个人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前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若有异意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总工会反映。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工人文化宫院内市总工会13楼宣教部

邮 编:467000

电子邮箱:pdsghxjb@163.com

监督电话:0375-3799611


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名单10家

1、 平煤股份四矿

2、 郏县总工会

3、 平顶山市教育局

4、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卫东营销分公司

5、 舞钢市公共交通公司

6、 平顶山市九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7、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8、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9、 平顶山平煤机煤矿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10、 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候选名单10名

1、河南平棉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人  乔文生

2、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师  桑宏威

3、宝丰县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赵延军

4、平顶山市工商局   科员   李丽锟

5、鲁山一高   教师   李 娜

6、平顶山市华辰供电有限公司    职工   王四军

7、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  马 瑾

8、平顶山市土产日杂工贸有限公司  馆员  李素平

9、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    队长    张 栋

10、国网叶县供电公司     四级职员     杨天顺

关于对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公示


正文

根据平顶山市《关于推荐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经基层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名单已经产生,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6月19日—6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工部联系。

联系电话:0375—3799618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平顶山市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平顶山市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开展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是全市工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工会发挥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的行动计划》(豫工发〔2018〕6号)和《河南省劳模 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豫工办〔2018〕1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总、省总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把突出工会特色和彰显劳模优势结合起来,把发挥劳模作用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真管用办法,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精心培育劳模扶贫工作品牌,亮出工人先锋号旗帜,展现工人阶级风采,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我市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动员各级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主动投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发挥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和大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在项目带动、产业拉动、人才培养、创新驱动能力方面的优势,整合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资源,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采取志愿服务、无偿援助或产业项目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深入开展“6+1专项行动”,努力在智力扶贫、结对扶贫上有积极成果,在就业扶贫、技能扶贫上有明显成效,在产业扶贫、项目扶贫上有实质突破,在集体扶贫专项行动上有强势拉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省内外、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示范点,擦亮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品牌,推动我市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方法步骤

全市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深入调研,制订方案(2018年6月1日—20日)。

1.2018年6月10日前,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考察调研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基本情况,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照“劳模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结合所属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行业分布、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初步确定各扶贫点选择实施的攻坚项目,拟定本地、本系统、本单位行动方案及2018—2020年年度工作目标。

2.2018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邀请驻村第一书记和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集思广益、创新方法,进一步论证攻坚项目、行动方案、年度目标、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明确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激励奖惩办法。

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及《工会系统定点扶贫基本情况汇总表》《年度劳模、五一劳动奖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分别报送市总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总生产保护部。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全面启动(2018年6月20日—12月31日)。

1.2018年6月20日—30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召开动员会,充分进行思想发动,精心部署行动方案,全面启动“6+1专项行动”。

2.2018年7月—12月,各县(市、区)、各产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跟踪“6+1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改进完善推进措施,确保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整体进展顺利。

市总工会拟于今年8月下旬召开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经验交流会。

第三阶段:精准发力,务见实效(2019年1月—12月)。

1.2019年1月—12月,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调动各种资源,精准发力、加压推进,确保劳模在技能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结对扶贫、智力扶贫和集体扶贫“6+1专项行动”见到实效,积极配合各地党委政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2019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打造一批叫得响、站得住、立得稳的脱贫攻坚示范点。

第四阶段:完善提升,巩固成果(2020年1月—12月)

2020年1月—12月,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保持已有成果,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在认真梳理、完善提升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防止重新返困复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社会、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在市总工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总机关各部室和各产业负责人担任。市总工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助力脱贫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地点在市总生产保护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全市工会开展“6+1专项行动”,定期收集并向市总领导小组汇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经验,表彰先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联络员。

(二)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建立督导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市总及各工会组织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定期检查、督导所属基层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2018年6月起,各单位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助力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成果、典型做法和经验报市总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助力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将每月在平顶山工会网发布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向市扶贫办和主流媒体推送信息。

(四)健全激励机制。从今年起,市总工会将连续三年把劳模、五一劳动奖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另发),于每年第四季度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结合实际,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并相应制订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