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创“六好”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工会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现将《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创“六好”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工会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创“六好”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工会活动的实施意见

通 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

接省总紧急通知,请务必于4月23日上午下班之前上报以下数据:

1、本地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包括今年应届毕业和往届未就业)有多少人?

2、当地家政服务培训计划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