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同职业女职工心理健康状况及干预对策专题调研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要求,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不同职业女职工心理健康状况及干预对策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了解部分行业中不同职业女职工心理健康状况、问题及诉求,总结用人单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研究提出促进女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二、调研范围及方式

各县(市)区工会女职工组织根据调研提纲,在女职工较为集中的教育、医疗、金融、通信、电子、纺织、机械制造等7个行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5家用人单位开展调研活动,选择用人单位时应考虑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等因素。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本单位调研活动。调研可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与用人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和女职工现场座谈等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如期完成。

(二)认真落实,确保质量。围绕调研提纲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反映女职工在心理健康方面的利益诉求,力求调研工作严谨细致,调研报告情况详实,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周密安排,按时报送。按照调研通知要求,于7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1-2个典型案例报至市总女职工部邮箱。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适时赴部分单位开展实地调研。

联系电话:0375-3799620

邮    箱:pdsghn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