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14年1月24 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2号令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省总办公室《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工发电[2014] 2号 )精神。现就我市工会做好《暂行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制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

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订。为增强法律的操作性,更好地推动法律关于劳务派遣规定的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公布了《暂行规定》。依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暂行规定》主要对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以及用工比例调整过渡期等作了具体规定。《暂行规定》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劳务派遣的一部重要规章。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从维护工人阶级主体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的紧迫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做好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抓紧开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学习宣传

工会干部特别是有劳务派遣用工的地区和企业的工会干部要先学先懂,应知应会,明确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意义和必要性,熟知劳务派遣的法定条件和规则,进一步增强切实维权的能力。各级工会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暂行规定》施行前的预备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生产一线,特别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采取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系列报道等形式和微博、社交网络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手段,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重点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用工比例、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的规定、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过渡期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使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的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暂行规定》的条文内容和立法本意,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用工、依法维权,引导职工群众正确看待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过程中的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合理有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权,依法维权,为贯彻实施《暂行规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会要研究分析《暂行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影响,预判劳务派遣用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关注过渡期内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企业用工发生的变化,积极主动向立法机关、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重大情况,表达工会立场和意见建议,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要发挥好工会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有关部门合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相关规定等为重点,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切实遵守《劳动合同法》和《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要密切关注劳务派遣用工的新动向,进一步完善工会劳动关系矛盾排查、预警、调解等处理机制,及时介入侵犯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事件的查处,强化工会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援助工作,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学习宣传贯彻《暂行规定》是当前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其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职工、切实维权的具体体现,按照省总、市总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本产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暂行规定》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落实。市总办公室将会同法律工作部对各县(市、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六五”普法评选表彰的重要考核依据。

请各地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暂行规定》情况报市总法律工作部。

联系人:苏新娜 徐超

电 话:0375—3799618

电子信箱:pdsflb@163.com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书香“三八”——“阳光女性•幸福中国”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广大女职工参加由红旗出版社、中国妇女报社、人民网主办,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妇工委等协助支持的第二届书香“三八”——“阳光女性•幸福中国”读书征文活动。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活动方案(附件1)要求,将读书征文活动与“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女职工参加读书征文活动,努力营造读好书、好读书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幸福能力。

参加读书征文活动的作者按活动方案要求,登陆书香“三八” 读书活动官网 www.shuxiang38.com首页,注册会员网上投稿。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务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参与活动单位数、读书人数、征文人数及征文稿件等活动情况报市总女职工部邮箱(pdsghngb@126.com)。

征订活动用书《阳光女性》、《牵手幸福Ⅱ》等书籍的单位请直接与书香“三八”组委会张永华联系,联系电话13661321785, QQ: 505928301@qq.com

附件:1、第二届书香“三八”—“阳光女性•幸福中国”读书征文活动方案

2、征订活动用书信息回执单

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2014年工作要点


正文

2014年市总法律部的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河南工会十四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市总九届十七次全委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做好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法律工作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1、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要将《条例》的宣传与3月份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相结合,推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工会“六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深入企业、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进行宣传,对企业管理人员、工会干部、职工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增强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提高企业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2、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切实解决“不敢协商、不愿协商、不会协商”问题。根据企业和区域、行业的不同情况,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内容具体、协商效果明显、职工比较满意的集体协商典型,系统总结、提炼推广、大力宣传,发挥典型对提升集体协商质量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3、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推进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督促企业严格用工管理、履行合同义务、纠正不规范合同。

4、积极配合省总推荐评选劳动关系和谐、劳动标准落实、用工环境良好、企业职工双赢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和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先进工作者。

三、继续做好职工法律服务各项工作

5、扎实开展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配合省总开展工会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工作;做好“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6、强化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推动实现2014年工会法人资格普遍登记,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比例和开设工会经费独立账户比例普遍达到90%以上。

7、配合省总推荐评选在职工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维权服务工作中特色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工会及其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机构,命名为第二批“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8、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工会法律援助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制约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乡(镇)级以上地方工会全部建立职工法律援助组织,今年年底,实现万名职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4人目标。

9、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配合省总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专项督查活动,落实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70%,推进小微型企业调解代表工作。加快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调解网络体系。

四、扎实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10、抓好职工代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职工代表竞选、培训、述职制度,以及工会联系职工代表制度,夯实职工代表的群众基础,提升职工代表履职履责的能力。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巡视、提案、质询、民主恳谈会制度,以及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度、职工代表联系职工群众制度,强化职工代表在反映职工利益诉求、监督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行为、服务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1、扎实推进建制工作向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延伸。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引导工会组织把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结合起来,与普遍推进工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职工群众的迫切愿望结合起来,把建制工作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着力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建制工作,力争已建会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建制率达到90%以上。对建制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既保质量又保数量。

12、加大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今年要把区域(行业)职代会建设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全力推进。提升产业集聚区、乡镇(街道)职代会的运行质量,探索村(社区)、新经济区域职代会的建制途径,破解小型微型非公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建制难的问题,为职工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制度平台。

13、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积极督促引导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把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支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董事会、监事会其他成员平等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4、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在重点推行民主恳谈和民主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新的活动形式,进一步拓展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域。做好分类指导,加强调查研究,根据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改革发展的难点、职工关注的热点,确定主题活动的重点和方式,推动企事业单位集中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

15、积极做好调研互检工作。继续开展调研互检活动,不断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和办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产业、直属企业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交流学习,准确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全面总结近年来在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深入开展主题活动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客观分析近年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形成较为系统的总结材料,迎接第八次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
2014年2月20日

宝丰县第二届新型农村社区运动会圆满闭幕


正文

经过3天的比赛,宝丰县第二届新型农村社区运动会于2月12日圆满结束。此次运动会设有健身气功、健身排舞、二人三足跑、乒乓球、门球、象棋、拔河、跳绳、自行车慢骑和30米提重物10个项目。赛程中,运动员们意气风发、顽强拼搏,围观群众加油喝彩,呐喊助威,留下了不少令人印象深刻的精彩瞬间。经过角逐,每个项目评出前三名,并进行表彰。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示了广大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健康的体魄,也进一步掀起了全民健身的热潮。

叶县总工会开展“工会法律知识学习月”活动


正文

2月18日上午,叶县总工会召开全体机关人员会议,组宣部张延昭同志带领全体同志学习了《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重点内容。

会上,大家对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签订、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学习。

通过对《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学习,令大家对此条例的理解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014年平顶山市总工会保障工作要点 平工保【2014】1号


正文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工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省工会十四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权益和困难职工帮扶,在做大做实做强传统服务品牌的基础上,以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为切入点,以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问题为着力点,以创新开展各类服务职工活动为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利益,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我市率先崛起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做出应有贡献。

    一、以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为重点,深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和职工服务工作

    1、继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和金秋助学活动。做好送温暖活动的调研摸底和资金筹措工作,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创新助学模式,变单一入学救助为“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链条式助学模式。

    2、稳步推动全市工会帮扶中心工作转型升级。积极落实省总《全省工会帮扶中心工作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引导县级工会以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职工服务帮扶工作站为主要载体,以广大会员和职工群众为主要对象,强力推进帮扶工作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方法上的“四个转变”,推行普惠化、项目化、实体化、社会化“四化式”服务,建立“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新格局,形成以市、县帮扶中心为骨干、以基层帮扶站点为支撑、各种爱心服务项目为载体的上下联动、纵横结合、全面覆盖的帮扶工作体系。

    3、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工作网络。一是加快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帮扶站点工作,着力推动100%已建工会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和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会帮扶站(点),小微企业建立帮扶联络员;二是会同产业工会进行联合调研,所有已建工会的中小企业依托各级工会帮扶站(点)开展好企业帮扶工作,适时召开帮扶工作站现场会。三是各级帮扶中心自建或联建帮扶超市、爱心药店,确定优惠医院。四是加强全市工会帮扶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跟踪掌握软件升级后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情况。

    4、加强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预决算和分配工作;建立健全救助公示制度,确保帮扶资金安全准确使用;会同财务、经审部门对各县(市、区)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创新救助方式,对长期脱困无望的困难职工实行银行卡(存折)发放,实物日常救助普遍通过“爱心卡”形式发放。

    5、积极开展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活动。推动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普遍开展“两堂一舍一室一检”为内容的“强后勤、促和谐”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活动,努力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职工的生产生活水平。指导企业建立心理辅导室,帮助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心理适应能力。

    6、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农民工的新特点、新需求,强化跨区域协作帮扶网络,继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维权月、农民工平安返乡、夏季送清凉等帮扶品牌活动,努力推进形成就业服务、法律援助、困难帮扶于一体的协作帮扶模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农民工权益申诉、受理、法律援助等联动协作维权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好农民工维权投诉问题。

    7、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工作。发挥工会医疗救助和医疗互助的拾遗补缺作用,着力解决职工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是开展对职工重大病群体的调研,健全完善重大病救助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病救助工作。二是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三是推动各级工会与卫生部门联合推广建立困难职工就医、购药优惠点。四是与有关医疗部门联合开展困难职工“送光明”健康行动。

    二、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为重点,努力促进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8、强化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会技能培训基地、就业再就业基地为平台,把平时就业援助、职业介绍与重大招聘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工作,推动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覆盖全市工会系统的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经济的就业服务。

    9、深入开展专项就业服务行动。继续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工会就业援助月、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家政服务工程等工会促进就业品牌活动,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合作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力争全年全市各级工会为1.2万人次以上职工提供培训服务,帮助0.6万名求职者实现创业或就业(含小额借(贷)款促就业人数),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总人数1.6万人次以上。

    10、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对广大职工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的创业资金援助力度。不断深化工会小额贷(借)款工作,推动全市各级工会投入小额借(贷)款创业资金150万元,帮助600人实现创业或就业。对各地开展小额借款,特别是市总下拨的小额借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以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秩序为重点,积极推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1、积极参与收入分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工资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源头参与工资工作相关会议,认真开展深化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调查研究。

    12、继续做好推动最低工资调整有关工作。加大对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的宣传力度,加强最低工资落实情况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

    13、推动建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继续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四、以加强源头参与和推动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切实维护和促进职工社会保障权益

    14、积极参与《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继续参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推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职工大病医保制度。对失业保险实施现状、基金运作、促进再就业等情况进行调研,推动失业保险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15、努力推动《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关注社会保险法工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的保险待遇问题。继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监督社会保险法的贯彻落实,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16、做好工会疗休养工作,推动疗休养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疗养事业和工会疗养院工作的指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在我市汝州温泉疗养院等普遍开展对困难职工的医疗优惠服务活动。
    
附件:1.2014年平顶山市工会就业及培训目标参考意见表 
 

    
    
    平顶山市总工会保障部
     2014年2月18日
    
    
    

宝丰县总工会节后忙“充电”


正文

为使机关干部职工从节日的氛围中走出来,全心全意将精力投入到各项工作中,2月17日,宝丰县总工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为2014年工会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基础。

此次学习培训采取讲解与观看视频相结合形式,认真学习了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谈、中华全国总工会2014年工作要点以及工会有关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大家边听、边记、边领会,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县总工会主席郭鹏飞就此次学习进行点评,并针对节后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集中精力,调整好工作状态。机关干部职工要迅速收心归位,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以饱满的热情迅速展开工作,确保节后各项工作秩序井然,运转有序;二是对于学习,要常抓不懈。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让理论成为工作的强大助推力。三是自我加压,梳理工作思路。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各部(室)的职责,机关干部职工都要“动”起来,理清思路、制定计划、认真实施,确保全年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平顶山市总工会举办第三届平顶山市“精彩人生,亮在鹰城”职工个人才艺大赛


正文

为丰富和活跃全市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我市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热烈的节日气氛,使全市职工群众过一个文明、祥和、喜庆、欢乐的新春佳节,2月14日(正月十五元宵节)下午两点由平顶山市总工会主办,市工人文化宫和郑州颐和投资有限公司协办的第三届“精彩人生、亮在鹰城”职工个人才艺大赛(决赛)在工人文化宫职工文化活动广场隆重举行。
此次大赛涵盖声乐、戏曲、曲艺、舞蹈、器乐等多个艺术门类,开赛以来共有一百三十多个节目参加了角逐,.经过前期多场的初赛,复赛,和评委们的认真评选,2月14日有27位选手进入到决赛.经过激烈的角逐,共决出一等奖五名,二等奖九名,三等奖十三名,优秀奖十二名。张高伟以一首坠子书《平顶山美景甲天下》荣获曲艺类一等奖;李春晓京剧《打龙袍》选段荣获戏曲类一等奖;耿宏伟以一曲二胡独奏《草原新牧民》荣获器乐类一等奖;王凯鹏以一首歌曲《龙的传人》荣获声乐类一等奖,宋黎莎舞蹈《鼓韵生辉》荣获舞蹈类一等奖。
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 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全森;平顶山市总工会副县级调研员、工人文化宫主任李京河;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长坡分别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及荣获优秀组织奖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文体办颁发了奖状和奖品。
此次大赛充分展示了我市职工群众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很好的发挥了文化引领作用,营造出祥和喜庆的浓厚氛围,展现了新时期广大职工的精神风貌。至此,由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郑州颐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第三届平顶山市“精彩人生,亮在鹰城”职工个人才艺大赛到此圆满结束!

市自来水公司开展元宵节职工灯谜活动


正文

为丰富广大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正月十五元宵节这天,市自来水公司举办了元宵节职工灯谜会。公司工会组织职工集思广益,结合工作实际巧妙构思以爱岗敬业、务实重干为内容的原创灯谜500余条,融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于一体,全部职工灯谜会谜面涉及文学、历史、地理、军事、科普等多个门类,猜谜活动现场人头簇拥,喜庆、欢乐、祥和的活动场面,让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

叶县总工会开展“工会法律知识学习月”活动


正文

2月17日上午,叶县总工会召开全体机关人员会议,会上,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宣布,县总机关开展“工会法律知识学习月”活动正式开始。

为加强工会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县总党组研究决定,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学习工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重点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女职工工作条例》等一系列专业法律法规,会上,由叶县总工会张延征同志带领全体机关人员学习了《工会法》的重点内容,对工会工作的宗旨及范围,成立工会的程序,工会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工会的权利和职责,工会经费的征发与使用等进行讲解,通过对《工会法》的学习,使大家对工会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按照县总党组的部署,本次学习月活动,将对工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领导讲话等二十余篇文章进行系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