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总工会召开根治职工欠薪工作动员会


正文

11月12日上午,在县总工会西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根治职工欠薪工作动员会,县三级调研员、县总工会主席崔建利,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胡恩超及各乡镇、基层工会主席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总工会《关于对全县企事业单位进行职工欠薪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就近期工会信息员队伍培训、“12•4”职工普法宣传、职工法律志愿团法律服务、职工队伍维稳风险排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崔建利要求,各级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实际情况,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醒,加大普法力度,强化风险防范,切实做好职工欠薪情况调查工作,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推动根治欠薪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为建设“四强县”,迈入“一百强”贡献工会力量。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授予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文件正文

2016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集中精力抓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表现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为我市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了重要贡献。

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授予舞钢市总工会等4个集体“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授予汝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2个集体“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授予马亚峰等10名同志“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奋斗,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埋头苦干、真抓实干,进一步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美丽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表彰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文件正文

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是党中央交给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16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扎实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市工会共召开96次解困脱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困脱困工作;举办46次培训班,提升保障干部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开展48次大走访调研活动。针对“五类重点人群”,积极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和“七个行动计划”,帮助10000多户城市困难职工实现了解困脱困,全市困难职工建档户数从2016年初的15789户,降到了目前的113户。

在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践中,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谋划、合力推进、精准施策、建章立制,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服务职工工作的宝贵经验。各级工会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拼博奉献,涌现出一大批真抓实干、无私奉献、攻坚克难、勇于创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全面总结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充分激发广大工会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根据《平顶山市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过各级认真推荐,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授予汝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35个集体“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亚峰等54名同志“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开拓进取、砥砺奋进,做出新成绩,书写新篇章。希望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提升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广大职工生活品质,为我市工运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困难全国劳模申请救助的公示


正文

根据省总工作安排,9月份在全市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目前,全国劳模调查审核工作已经进行完毕,经党组研究同意,申请困难救助人员14名。经过劳模本人填写申请表、基层工会入户调查、会议研究、情况公示、工会组织逐级审核,现将14名困难全国劳模情况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11日

联系电话:3799613

联系人: 王  浩

 

关于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21年11月1日是《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营造用人单位和广大女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情系女职工 关爱暖人心

二、活动时间

11月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安排本地区、本单位的集中宣传活动,充分组织动员辖区基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品、宣传页、免费法律咨询等形式展开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

(二)组织集体学习。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以专题讲座、巡讲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推动普法宣传进基层、进车间、进班组。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于11月2日至4日在“豫工惠”APP上组织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奖竞答活动,请各地区、各单位广泛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率。

(三)进行专项调研。以《特别规定》实施三周年为契机,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非公企业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尤其是对在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推动《特别规定》落实率逐年稳步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特别规定》学习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责任,把《特别规定》宣传普及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知晓率、普及率。

(二)创新工作方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为《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注重宣传实效。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用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把《特别规定》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特别规定》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请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3-5张照片报送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nzgb@pdsgh.org

关于评选平顶山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 (示范爱心托管班)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女职工关爱服务工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帮助职工解决现实问题,实现服务职工精准化,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工作,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克服诸多困难,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工作落地见效,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市总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并从中产生示范爱心托管班,同时给予一定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推荐对象为工会组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街道、社区等举办的爱心托管班,其主要功能是为小学1-6年级的职工子女提供托管照看,有条件的可提供学业辅导等服务。

(一)场地安全。托管班应设置在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所,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应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具有安保设施,确保消防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有条件的托管班应安装监控设备。

(二)管理规范。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巡查、清洁维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鼓励职工志愿者、职工子女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托管服务。

(三)权责明确。工会组织应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托管对象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应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资质审核工作。

(四)餐饮卫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班应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不自行配餐的托管班,应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订配餐协议,为职工子女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             

(五)职工满意。硬件设施完善、管理细致规范、隐患防护到位,无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切实完成相应工作且职工满意度高。

(六)规模达标。爱心托管班规模应在20人以上(含20人),出勤率在70%以上。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所在单位工会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填写《平顶山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示范爱心托管班)申报表》,向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提出申请。

(二)推荐。各级工会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查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

(三)评审。市总工会对上报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市总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择优推荐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

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报送到市总女职工部:

1.《平顶山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示范爱心托管班)申报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5张托管班现场照片及5分钟左右视频。

3.花名册、出勤表、托管协议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电子档(扫描件或者照片)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爱心托管班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托管职工子女和受益职工数量,托管工作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成效及职工反响,托管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联系电话:0375-3799620

邮箱:nzgb@pdsgh.org

关于评选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 (女职工关爱室)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做实做细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关爱职场“五期”女职工的文明生活理念,打造关爱女职工的服务阵地,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继续推进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评选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同时给予一定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推动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扩大覆盖、规范运作,推进女职工关爱室应建尽建;二是强化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的规范化、灵活性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对全市工会系统主导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四是以推进女职工关爱室应建尽建年为契机,宣传展示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五是对条件成熟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授予“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称号。

二、工作措施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对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不同性质和条件的单位,实地检查指导,开展经验交流,帮助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地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推进新建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对已建成的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予以改善升级。加强对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管理的服务水平,使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成为女职工“五期”保护时休息与心理调适的“温馨驿站”,真正打造成深受女职工信赖、温暖贴心、舒缓压力的关爱服务品牌。

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服务。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据实填写《平顶山市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信息表》,随参评资料一并报市总女工部。

三、评选办法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开展实地审核,择优推荐1-2家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市总工会对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的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进行综合考察,评选结果在市总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平顶山市工会示范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申报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平顶山市工会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建设信息表》(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市总女工部,同时将电子版及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关爱室)环境的5张现场照片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逾期未报送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联系电话:0375-3799620

邮箱:nzgb@pdsgh.org

2021年9月临时救助名单公示


正文

单  位           职工姓名        救助金额

祥威物业      张树丽           7000

中盐皓龙      李士奇           3000

中盐皓龙      吴小沙           1000

根据帮扶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以上临时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9月28号-10月2号)。监督电话:3799662

平顶山市总工会推荐第五届中原大工匠的公示


正文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原大工匠”的通知》的要求,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市总党组研究确定,拟推荐李雁旭等5名同志为第五届“中原大工匠”候选人。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监督电话:0375-3799613    3799656

第五届“中原大工匠”候选人名单

李雁旭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制造事业部  鹰城大工匠

杨庆华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信息中心  鹰城大工匠

袁留福  鲁山县段店花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鹰城大工匠

王   平  舞钢市龙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鹰城大工匠

马聚魁  宝丰县魁汝汝瓷有限公司  鹰城大工匠

 

关于我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表彰获得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奖章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正文

根据《平顶山市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平工文〔2021〕45号)要求,经各基层单位工会民主推荐,市总工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平顶山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表彰授予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奖章的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24日到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379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