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现将《平顶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

第一章  帮扶资金的来源

第一条  帮扶资金由财政拨付和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社会化的方法筹集。主要来源是:

(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

(二)地方财政配套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

(三)上级工会拨付和本级工会从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

(四)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

(五)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  帮扶资金的使用

第二条 帮扶资金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帮扶资金是拨付给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占用、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超标准发放。

(二)拾遗补缺原则。坚持制度保障为主,工会救助为辅。

(三)依档帮扶原则。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

(四)公开公平原则。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

(五)依规施助原则。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其他地方财政、各级工会投入、社会捐助的帮扶资金,各级工会可以根据当地财政批复(要求)、工会的有关规定、捐款单位(个人)的意愿,在使用对象、范围、程序、标准、形式、时限上另行规定,如无规定,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对象

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建立全国级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连续六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当地低保线上浮50%),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多,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五)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第四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

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以上第三条所列已建立全国级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救助,且帮扶项目限定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六种类型。

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或办公经费,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帮扶中心基本建设投资,其它与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无关的支出。开展帮扶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应由本级工会解决,同时应争取同级政府支持。

第五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程序

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求助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有效证明、家庭成员有关资料,并授权当地工会帮扶中心可以对其所提供资料进行核查。

(二)基层工会和帮扶工作站(或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须对拟帮扶的职工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资产情况;拟帮扶职工的家庭状况,须在单位、帮扶工作站(或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填写困难职工登记表时,须由基层工会主席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报送上级工会帮扶中心。

(三)帮扶中心受理后,应严格核查拟帮扶职工的家庭状况,符合建档条件的,及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对职工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资产有疑问的,应联系当地财政、工商、税务、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情况不明的不得建档。

(四)建档后,帮扶中心应首先指导基层工会,帮助困难职工享受到国家相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助学、就业等政策。

(五)帮扶中心提出具体的救助意见,小额资金救助可按权限,由帮扶中心主任审核,报分管主席审定签字后办理。

(六)使用大额资金和集中发放资金需制定计划,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按照工会财务管理程序办理。

(七)帮扶中心救助方案确定后,应将该方案在帮扶中心办事大厅和本级工会网站(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发放救助款(物),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分类存档并将帮扶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长期在档的困难职工如家庭信息没有变化,不必每次救助重复提供资料。

从接到求助者书面申请时起,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档审批(或退档回复);从救助意见批复时起,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帮扶资金发放。

第六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标准

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对困难职工的救助标准为:

用于生活救助的资金,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和。

用于助学救助的资金,每生每年不得超过5000元,困难职工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同时上学,可分别救助。

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每户每年不得超过20000元,同时不得超过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用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资金,执行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同类工种标准。同时,须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相关问题的通知》(工保字〔2014〕1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省总批复,不能使用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用于法律援助的资金, 主要是对困难职工的诉讼、律师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执行当地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对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每年度至少提供一项帮扶。

 帮扶资金的使用形式

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应采取非现金形式。用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的,应当通过银行卡 (存折)发放,帮扶中心应及时将帮扶项目、救助金额、救助次数和救助的具体时间通知困难职工家庭,并将银行对账单存档备查;中央财政、省财政用于其它帮扶项目的,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帮扶资金使用时限

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须在本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三章  帮扶资金的管理监督

困难职工档案

困难职工档案是分配和发放帮扶资金的主要依据,救助困难职工必须首先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各帮扶中心应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审核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要严把建档关,不得随意扩大帮扶范围、降低建档标准。各类救助资料,要根据资金来源、救助项目严格分类,及时归档。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要实时跟踪,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加强档案动态管理。

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第十条 职责划分

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标准,对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指导督查,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帮扶资金分配方案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

帮扶中心负责建立和管理困难职工档案,制定帮扶资金使用方案,开展具体帮扶活动。帮扶资金使用方案需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后实施。

财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的接收、拨付等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指导和检查。

经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工会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切实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困难职工帮扶满意度,防止困难职工群体性事件发生。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帮扶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杜绝不经培训就上岗的现象。

第十帮扶资金的预、决算

帮扶资金纳入市、县(市、区)总工会预算、决算统一管理。预算、决算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支出项目、帮扶人数、帮扶金额等。各县(市、区)总工会于每年初将上年度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及说明和本年度帮扶资金收支预算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

第十帮扶资金账目的设立

帮扶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核算单位应当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总账、明细账和其它辅助台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应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暂时不能单独设立账户的,财务收支账目由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报销凭证

(一)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以银行卡 (存折)发放的,以银行回执单据为报销凭证;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除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外,需附上有困难职工签名的“实名制汇总表”。

(二)其他类帮扶资金,在出资单位或个人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银行卡 (存折)发放,也可采取现金形式发放。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的,须以困难职工签名的“实名制汇总表”作为报销原始凭证。

第十帮扶资金的核算

帮扶资金的核算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全口径纳入本级工会年度预决算管理。帮扶资金实行本级财务部归口管理,按照全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各种来源的帮扶资金原则上都要先经过市、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账户,再拨付到独立开户的帮扶资金账户。帮扶中心只管理和核算本级工会使用的帮扶资金。

(一)会计科目明细设置

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帮扶资金的核算主要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帮扶补助”、“上级补助收入——送温暖补助”、“政府补助收入”、“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补助下级支出——送温暖补助”、“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维权支出——送温暖费”、“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等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明细设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在会计科目下按照帮扶资金性质分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省财政帮扶资金、本级财政帮扶资金、市和县(市、区)总工会帮扶资金、接受捐赠帮扶资金等。

2.在会计科目下按照帮扶资金性质设置核算类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按照帮扶资金的不同来源,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1.中央财政、省财政、省工会帮扶资金。

市、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收到资金时,按照帮扶资金的不同性质记“上级补助收入——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保障部提供的手续齐全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应拨付下级工会的帮扶资金记“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分配给本级帮扶中心的帮扶资金,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帮扶中心收到财务部拨付的帮扶资金时,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资金发放的有效凭证,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

2.省财政通过市、县财政拨付的帮扶资金。

市、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收到资金时,记“政府补助收入”。支出时,根据保障部提供的手续齐全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应拨付下级工会的帮扶资金记“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分配给本级帮扶中心的帮扶资金,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帮扶中心收到财务部拨付的帮扶资金时,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资金发放的有效凭证,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

(三)帮扶资金年终结转

年度终了,要根据帮扶资金账务编制帮扶资金决算表并结转支出,即:借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贷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等。财务部根据帮扶资金决算表进行账务合并,即:借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等,贷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

第四章  帮扶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的,上级工会应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资金、追回违规所得资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计和工会经审部门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帮扶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各级工会应当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帮扶工作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 各级工会保障、财务、经审部门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帮扶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每年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一次普查,省总工会对市、县(市、区)总工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附  则

十九各县(市、区)总工会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平顶山市总工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平顶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平工文〔2018〕8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 本《办法》由平顶山市总工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平顶山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启动


正文

8月2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葛巧红带领市委办公室、市总工会的有关负责同志,看望慰问部分贫困大学新生,为他们送去了助学金、行李箱等物资,这标志着一年一度的平顶山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启动。

平顶山人民商场困难职工刘会召患有糖尿病,妻子没有固定工作。虽然家境贫寒,生活清苦,但他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学习努力,勤奋进取,今年双双考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和许昌学院。葛巧红一行向刘会召一家送上祝福,并关切地询问两个孩子学习、生活和入学前的准备情况。得知他们已经提前预习了大一的主要课程,对大学生活充满信心,葛巧红很欣慰,鼓励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保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磨砺自强不息的坚强品质,努力学知识、长本领、强素质、增才干,充实大学生活,展示良好形象,早日成为有用之才,建设国家、回报社会、孝敬双亲。

葛巧红祝福他们即将开启的大学生活,勉励他们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努力成为国之栋梁,回报亲人的辛苦付出和社会各界的关爱期望。葛巧红同时嘱咐随行人员,要多关心、关注贫困家庭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充分利用好各项助学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帮扶工作,切实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求学氛围。

今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已累计筹集助学资金560万元,可救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3253人。

平顶山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暨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


正文

8月19日上午,平顶山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暨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市总工会四楼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新换届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会主席,分管保障工作的副主席、保障部部长、帮扶中心主任,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席,产业工会及所属基层工会(5家)负责人,市帮扶中心主任及工作人员约80余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闫廷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主持会议。

会前,参会人员实地观摩了3个爱心驿站的建设情况。会上,汝州市总工会、新华区总工会、平煤神马集团工会、苏宁易购商贸公司等4家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和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特色鲜明,富有成效。市总副调研员、生产部部长康建民对我市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闫廷瑞对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和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如何做,提出了具体要求。

闫廷瑞指出,全市各级工会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树立起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解困脱困任务。要切实增强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工会要按照《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工作规划,强化责任,建立台账,明确各级工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负总责;各级工会分管领导负责工作统筹,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工会保障部门负责分解规划、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各级工会帮扶中心负责解困脱困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切实做到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清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各级工会要坚决落实“一个总体目标”,即确保到2020年,现有建档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解困脱困,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围绕这个目标要切实抓好重点任务,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推动落实制度保障,积极整合运用各方资源,健全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工作,注重激发困难职工内生动力,努力提升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三严三实”的精神抓好落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加大落实,坚决打赢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帮扶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增强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全体职工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闫廷瑞强调,各县(市、区)工会主席要高度重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社保、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切实发挥好工会组织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作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信心决心,要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切实把握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关键环节,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闫廷瑞指出,“爱心驿站”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好河南省总工会2019年提出的实施“五大行动”、办好“十件实事”的工作部署,各建设单位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优势,探索适合本单位的爱心驿站建设方法。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新方向。各级工会要积极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努力把工作做到包括户外劳动者在内的所有职工群众中去,使工会工作更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群众,更符合职工群众意愿,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群众心中认可的“娘家人”。要凝聚社会共识,打造民生新工程。“爱心驿站”建设是一个长期性、持续性、多方合作性的工作,工会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避免单打独斗,用全社会的力量去关爱民生,体现成就美好生活的情怀和担当。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宣传正确引导,不断扩大“爱心驿站”在户外劳动者群体中的知名度,提升参与单位与商户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要灵活建设标准,擦亮工会新品牌。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六有”标准: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所、有完备设施、有管理制度、有人员管理、有地图可查。要建设一批,使用一批,以建促用,以用促改,积极探索建站模式和长效运营机制,要强化制度管理,落实建设新要求,市总工会将根据制定的考核验收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对2019年符合验收标准的“爱心驿站”进行资金补贴。

闫廷瑞指出,全市各级工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劳模和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参与到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助力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劳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劳模助力脱贫攻坚“6+1”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动员劳模勇于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

张国晓指出,闫主席对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又讲明了当前形势,明晰了思路措施,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张国晓强调,要迅速传达贯彻。会后,大家要及时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闫主席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做实户外劳动者服务工作、做深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层层组织发动,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基层,切实增强各单位和个人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努力把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和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要强化推进举措。做细做实职工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围绕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和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制订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方案措施,牢牢把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大旗把在手中、扛在肩上。要抓好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工会要围绕中心大局,加强谋划指导,完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建立完善督导观摩、考评奖惩工作制度,通过督导、观摩、交流、考评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后进,把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服务职工水平全面提升。

市总领导陈振华、张志宏、康建民参加会议。

关于召开全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暨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正文

为全面落实省总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切实做好保障帮扶工作,经市总领导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暨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8月19日(周一)上午8:2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市总工会大楼四楼第三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工会主席、分管保障工作的领导、保障部部长、帮扶中心主任,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席,市总各产业工会及所属基层工会(5家)负责人,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及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1、现场观摩新华区户外劳动者驿站站点。

2、交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工作经验。

3、学习贯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平顶山工会“爱心驿站”建设实施方案》。

4、安排部署劳模助力脱贫攻坚“6+1”行动。

5、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闫廷瑞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请参加会议人员于8月19日(周一)上午8:20之前在市总办公大楼前集中乘车观摩爱心驿站站点。

2、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需书面说明情况,报市总领导审批。

关于举办平顶山市第六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提高职工队伍职业技能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新贡献,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平顶山市第六届职工技术运动会”,并在市级决赛的基础上,选拔优胜选手组队参加全省本年度各工种的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为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郝新强为副主任的市第六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领导职工技术运动会各项竞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职工技术运动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副调研员、生产保护部部长康建民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各工种决赛领导小组由决赛工种所属产业工会、相关局委、企业及市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在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制订承办决赛工种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决赛。

二、比赛工种

职工技术运动会设比赛工种(项目)共106个(详见附件)。

其中车工、钳工、焊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5个通用工种为一类比赛,其它行业工种(项目)为二类比赛(见附表)。凡是列入市赛工种,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组队参赛。

三、比赛方式

职工技术运动会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工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产业工会、各行业、各企业在本地区、本产业、本行业、本单位组织实施。5个通用工种决赛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其它工种(项目)的决赛,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与有关局委和企业协商确定。市总直属企业承办的比赛工种(项目)由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与市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商确定。

四、比赛时间

5个通用工种的决赛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单位应于9月15前进行初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其他工种决赛,是省赛工种的,可根据省相关行业工种决赛时间,适当提前组织安排;非省赛工种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相关局委、及企业自行确定决赛时间。

五、比赛内容

职工技术运动会比赛工种(项目)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高级工的要求或依据国家有关专业项目高技能人才标准要求出题,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5个通用工种决赛成绩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按3:7的比例,两项成绩相加,满分为100分。

六、参赛人员及组队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都要按要求组队参赛。各参赛单位参加各通用工种决赛的选手为3人,不足3人的只计个人成绩。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并允许职工以个人身份报名参赛。

参加市级决赛,须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组队。5个通用工种决赛以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其他行业工种(项目)决赛的组队方式由市各产业工会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七、奖励

市赛5个通用工种第一名、参赛人数多(参加决赛的选手不少于20人)、技术含量较高的其他工种的第一名,符合条件的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5个通用工种第一名授予该工种技术状元;5个通用工种2、3名及其他各行业工种比赛的第一名,授予“平顶山市职工技术明星”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5个通用工种比赛的4-6名,其他行业工种比赛的2-3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平顶山市技术能手”证书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操作综合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的,可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对入选参加5个通用工种决赛的其他选手颁发“平顶山市第六届职工技术运动会优秀选手”荣誉证书。5个通用工种比赛的前三名选手,由组委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它行业工种比赛优胜选手的奖励,由行业竞赛组织机构确定。

参加省级比赛取得第二名,参加全国比赛进入前20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对通用工种各工种比赛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优胜奖和荣誉证书。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和企业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成绩特别突出的组织者,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各地各单位组织比赛情况及比赛成绩,列入年终工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

对于承办5个通用工种决赛的单位,市组委会分别授予车工、钳工、焊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职业技术竞赛培训基地。

八、具体要求

1、接通知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应主动与有关单位或部门协调,应尽快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职工技术运动会各项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2、各工种(项目)决赛技术文件印发后,各单位应迅速组织培训练兵和比武选拔工作。

3、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和市总直属企业参加5个通用工种决赛的选手名单于9月20日前报市总生产保护部。

4、技术运动会各工种(项目)决赛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名单、决赛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关于组织2019年第一批市级以上劳模休养的预通知


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精神,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劳模工作,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劳模修养五年计划(2015—2019年)》(豫工办[2015]12号)和《平顶山市总工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深化劳模关爱工程”专案,今年将组织开展三批市级以上劳模休养活动,现将第一批劳模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市级以上劳模疗休养对象为省、市级劳动模范和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重点安排生产一线和在重大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优先安排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大或近年来没有参加过休养活动的劳模。

二、疗休养时间、地点和名额分配

第一批劳模疗休养时间定于8月24号至30日,共7天,休养地点为湖南省总工会灰汤温泉职工疗养院,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订票方式

今年的劳模休养活动,采取由市总指定往返机(车)次,各有关工会通知参加疗休养劳模自行订购往返机(车)票的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订票情况(往返机(车)次将在全市劳模管理微信群内另行通知)。原则上由市总组织统一集合前往机场或高铁站出发。

四、相关要求

1、组织劳模疗休养,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劳模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把做好劳模疗休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准绳,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7】19号)要求及省总、市总工会相关要求。

2、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参加疗休养劳模的身份甄别,不得安排其他人员(包括劳模家属、随员等)参加;近两年已参加过疗休养的劳模以及年龄在65岁以上或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外出者原则上不予参加。

3、劳模在参加疗休养活动时须携带身份证、荣誉证书和奖章。休养期间按出勤对待,往返路费由劳模所在单位承担,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学习考察等费用由市总工会负责。

4、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工会、高新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于8月16日前将疗休养劳模名单报市总生产保护部。

联系人:祁岩  任国伟    联系电话:0375-3799613

邮箱:pds2916491@163.com

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城市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2019年8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调查摸底,不断提升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工作的精准性

各级工会要对本地区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详细地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子女的升学、就业情况,对困难职工在学子女人数、助学需求,毕业生人数、需工会帮扶人数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门别类理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的需求,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因户施策,把“精准”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就业和上学问题。

二、加强制度保障,有效衔接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就业政策体系

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教育、人社等部门贯彻落实好各项国家助学政策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将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政府就业援助体系,推动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各级工会要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推动政府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提质扩面,积极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督促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等政策落实。

三、创新助学形式,形成“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的链条式服务

一是加大筹资力度。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企业赞助、个人捐助、工会补贴、行政支持等多种途径。二是提高发放标准。对在档的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高助学标准,在符合帮扶资金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按最高标准发放。困难职工家庭有两个子女入学的,可分别提供助学救助。三是全程跟踪帮扶。对在档的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跟踪助学,将原来入校的一次性救助升级为大学在校期间全程跟踪救助,直至其本、专科毕业。四是拓展助学范围。各级工会在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帮扶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将高等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等纳入助学范围。各级工会也要为市、县、企业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帮扶,对个别不符合建档条件,但因子女上学确实造成困难的(如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等),在出资单位(出资人)允许的前提下,也可进行帮扶,切实为困难职工家庭排忧解难。五是开展就业援助。动员各级工会通过线上线下招聘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形式,多渠道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协助政府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助业帮扶

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优势,充分运用基金会、公益项目等平台媒介,动员集成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和促就业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要通过倡导单位或个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模范与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和助学帮扶。

五、拓展助学内容,努力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多元化服务

各级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通过建立定时联系、关心回访平台和回访辅导等方式,对受助学生提供教育引导和心理关爱。通过开展励志类夏令营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让受助学生接受人文教育。通过购买服务、举办志愿者项目等形式,联合社会组织拓展助学新渠道、新项目。各级工会在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就业帮扶的同时,着眼解决职工的其他现实困难,依托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企业、园区、楼宇等单位,通过引进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为不同年龄段的职工子女提供全日托、晚托、暑托、寒托等各类形式的托管服务,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活动期间,为充分发挥工会网上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省总在河南职工服务平台同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19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网上就业专场招聘会,各级工会要在8月12日前收集发布一批用工企业和岗位信息至河南职工服务平台(每个县(市、区)总工会不少于100个用工企业、1000个用工岗位信息)。省总、市总将在活动结束后对各地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于9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总工会保障部(电子邮箱:pdsghbzb@163.com,统计表另通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报)。

关于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庆祝建国70周年全市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展现全市广大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市总工会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市职工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歌颂党的辉煌成就、抒发爱国理念、倡导建功立业为主线,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把对党、对祖国的满腔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把初心展现出来,把使命激发出来,推动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

二、比赛时间

2019年9月中下旬

三、参赛对象

全市职工

四、演讲内容

全市广大职工可结合工作生活变化、亲身经历、所见所闻所感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畅谈建国70周年以来翻天覆地变化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和社会、家庭文明之风。

五、比赛内容

(一)演讲内容必须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演讲稿题目自拟,内容积极向上,思想性强,语言表达准确流畅,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能够弘扬正能量。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之内。

(二)参赛作品以演讲为主,可制作PPT或音乐辅以背景烘托。

(三)所有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一经发现抄袭他人作品即取消参赛资格,如有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参赛选手要求使用普通话,着装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工会各至少推荐1名选手参赛,于8月30日前将演讲比赛报名表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799620      

邮    箱:pdsghn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