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财贸工会中国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共同举行工行营业网点员工岗位技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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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情,贯彻落实“实施提升工程、构建优秀分行”的发展战略,提高职工队伍技能水平,推动“创争”活动的开展,11月4日平顶山市总工会财贸工会与中国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共同举行了工行营业网点员工岗位技能比赛决赛。来自平顶山工行16个支行代表队的48名选手分别参加了计算机汉字录入、计算机交易代码录入、计算机翻打传票三个项目的决赛。

经过激烈角逐,张晓冰、闫晓娜、姚红分别夺得计算机汉字录入、计算机交易代码录入、计算机翻打传票第一名,荣获“平顶山市技术明星”荣誉称号,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连慧军、刘英伟、张丽丽分别夺得三个项目第二名,荣获“平顶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三个项目前5名的15位选手荣获“平顶山分行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平顶山市劳动竞赛办公室主任李全森,平顶山市总工会财贸工会副主任牛琎、生产保护部祁岩,平顶山工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晓东,党委委员、副行长徐亚军、王祥,工会主席张明强现场观看了比赛。比赛开始前李全森副主席、王晓东行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李全森在讲话中代表平顶山市总工会、财贸工会对平顶山工行党委的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精力,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比赛活动如期举行表市感谢;对平顶山工行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技能比赛等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王晓东在讲话中代表平顶山分行党委对平顶山市总工会、财贸工会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比赛结束后,李全森、王晓东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证书、奖杯并与获奖选手合影留念。

这次比赛是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2010年职工技术竞赛活动计划》,由市总工会财贸工会与工行平顶山分行共同举办的一次职工技术比赛活动,是平顶山市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的组成部分。整个活动从7月份开始,通过组织技能培训、岗位练功、模拟测试,选拔选手、预赛等阶段,筹委会细心筹划,各参赛单位认真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响应、踊跃参加。把业务技术比赛作为提高素质、交流学习、展现才能的舞台,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举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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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午,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隆重举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揭牌仪式。平顶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市财贸工会主任盛小荣、省工商银行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虎、工会副主任李立志、企业文化部总经理蒋坤山以及平顶山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员工代表参加了仪式。

揭牌仪式由平顶山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晓东主持。省行工会副主任李立志宣读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决定》,省行党委委员、纪委书姚虎、平顶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分别代表省行党委和平顶山市总工会对平顶山分行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表示热烈祝贺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平顶山分行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尤其是在工会工作和“职工之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平顶山分行工会紧紧围绕全行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工会职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有效调动了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为促进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5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这是该行继获得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总行“优质文明服务先进单位”、总行“教育培训先进集体”、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及全国金融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之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新华区总工会召开“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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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三届六次工会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在区政协会议室召开。各镇、街道(管委会)工会主席、工会专干和区总工会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黄永生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学习市总工会组织建设暨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及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华区总工会“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暨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总工会领导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我区“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一是成立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区“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进行具体指导;二是建立了领导分片包干及奖励制度,增强了集中行动的实效性和能动性;三是明确了各镇、街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为全面完成市总分解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市总《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暨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新华区总工会就积极行动部署,全面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11月5日上午,区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市总会议精神。11月6日上午召开区总工会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工作,制定“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包片指导小组,对全区所有的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普查。

最后黄主席作重要讲话: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举全会之力,落实“两个普遍”;二是全会动员,扎实开展好“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区各级工会要按照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加强领导,全会动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推进“两个普遍”工作落到实处;四、以工建带动女职工组织建设,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目前新华区“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已全面有序开展。

新华区总工会召开第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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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召开第三届六次工会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区总工会全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和区总工会委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增补黄永生同志为新华区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副主席。

为了加强我区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扬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精神,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领导与职工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总工会及区领导同意,区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召开本次会议,增补黄永生同志为新华区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副主席。

会议共进行了三项内容:一是区委组织部宣读黄永生同志任职决定并介绍黄永生同志简历。二是投票选举,选举黄永生同志为新华区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副主席。三是新华区总工会常委会副主席黄永生同志做表态发言。

新华区第三届工会全委(扩大)会的召开,是在全区工会组织全面贯彻全总“两个普遍”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工会作为职工之家紧跟改革步伐的标志,大力加强组建工会和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一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总“两个普遍”的总体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紧密团结广大职工,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报送2010年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的通知(平工法[2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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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掌握2010年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援助、劳动争议等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总工会的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2010年的工作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二、统计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三、统计内容:(见附表1-5)

四、要求及报送时间:

1、市总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评先和先进指标分配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在报送书面稿的同时报送电子稿;

2、统计数据力求准确,不得将往年的情况重复上报;

3、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指实行垂直管理的教育、国防邮电、地质、交通等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都要按要求报送报表;

4、工作总结和各类报表务于2010年12月1日前报市总法律工作部。

联 系 人:苏新娜 周卫东
电 话:2916490
传 真:2928464
电子信箱:pdsflb@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2010年11月5日

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平工法[2010]11号)


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12•4”全国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日的系列活动。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省直企业工会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市总普法办(市总法律工作部),市总普法办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联 系 人:苏新娜  周卫东
电 话:2916490
传 真:2928464
电子信箱:pdsflb@163.com

附件: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部
2010年11月28日

关于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平工法[2010]10号)


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0]173号)和全国总工会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参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工会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动员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竞赛。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省直企业工会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市总普法办(市总法律工作部),市总普法办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为方便参赛人员快速登陆活动页面,中工网首页设置了竞赛活动入口,参赛人员可点击进入。

联 系 人:苏新娜  周卫东

电 话:2916490

传 真:2928464

电子信箱:pdsflb@163.com

附件: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O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账制度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平办[2010]44号),及时掌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决定在全市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企业工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账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建立健全台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各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政府准确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和社会发展协调增长,共享发展成果。

二、台账内容

(一)各地、单位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数(包括新签订的和仍有法律效力的)、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覆盖企业数、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覆盖职工数;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数、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覆盖企业数、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覆盖职工数;区域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数、区域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覆盖企业数、区域工资集体合同覆盖或协议覆盖职工数。

(二)各辖区所属企业所有制形式(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外资、合资、股份、非公有)、员工人数(正式合同工人数、劳务派遣工人数),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数、男女员工数、年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工资分配形式、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率等情况;

(三)各辖区所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及增长情况。企业全部职工和各类人员(分管理与技术人员、工人)的人均工资、增长情况,职工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职工人数及比例;职工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实发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职工人数及比例;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职工人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及比例,是否存在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般工资标准的情况。

(四)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数量及培训情况。

三、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制度,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措施,责成专人负责。

(二)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认真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涉及到的数据、情况及分析,按季度以电子稿的形式将集体协商工作综合统计表(附件一)报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及台账管理人员的培养,并为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四)市总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单位的台账进行抽查和检查。

附件:1、集体协商工作综合统计表

2、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统计表

3、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统计表

4、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明细表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10]172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及所属企业、驻平企业、市属各企业:

为了推动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制定了《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

2010年11月9日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两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平办〔2010〕44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我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现就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意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作用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意见》,在2010年底前成立由当地党政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已建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出台文件的,要根据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不断丰富工作手段和措施。促进形成“党政主导、三方共促、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要主动作为,广泛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要充分利用年底、年初各类企业普遍召开职代会、工作会的有利时机,在每年3月、11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活动,动员各类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启动要约、进行协商谈判,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要将企业要约与区域、行业集中要约结合起来,提高覆盖范围。对不按期响应 “要约”的企业,地方、产业工会应及时依法介入,对拒不整改的,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三、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通过实施主席和部门分片包点等方法,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主动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从确定协商代表、拟订协商议题到召开协商会议、起草合同文本等环节的全程指导,要制定推广适合本地区不同行业特点的企业、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协商要约示范文本,供集体协商双方参考借鉴,必要时通过接受委托的方式,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四、要注重实效,加大对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

要把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企业职工协商代表能力作为推动工资协商机制建设的关键性环节,通过强化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培训等方法,加大对集体协商代表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工资集体协商专家。要充分利用现场模拟演练和各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的有利时机,组织各级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到现场学习培训,增强实战经验,全面提升工资谈判的实效性。

五、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要加强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切实做到因地、因企、因情制宜,分类指导,保证工作成效。要注意总结经验,选树典型。通过培养选树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示范带动其他地方和企业工作的开展。市总工会选择60家不同类型的单位作为市总工资集体协商联系点。各县(市)区工会和各产业工会也应选择若干个联系点,通过对联系单位的指导、总结、带动,实现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六、要健全机制,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有序开展

市总工会将对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实施专项督查,及时了解、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对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建立定期报告、定期通报、定期督查验收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做到事前协调、事中监督、事后考评。加强对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履行情况的督导与监督,尤其要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合同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企业职工代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检查,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七、要强化考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激励问责机制

市总从今年起,将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特别明显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给以奖励,对工作特别突出,处于全市领先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会干部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对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申报各类先进荣誉时,必须同时上报落实到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否则不予考虑。各级工会在评选或参与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先进荣誉时,应将企业是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选审查条件。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证。各县(市)区总工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人员配备、设立专项经费,举全会之力,克难攻坚,尽快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铺开。

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重视支持,充分发挥好报刊、网络的作用,推动社会各界对“企业工资调整靠协商”形成广泛共识。《平顶山工人》、工会信息等工会舆论阵地,要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的督查指导,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