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正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区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三方四家单位以平顶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发文,要求劳动关系有关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劳动关系。各级工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全市工会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经审监督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要求,从工会经费中设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防控专项资金”)。为切实保证防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应有效益,现就加强对防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的审计监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

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增强政治责任感,在防控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中发挥好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

二、前置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把审查监督关口前移,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拨付时效等方面实施前置监督,促进资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向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倾斜的原则,坚决防止专项资金沉淀,切实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各级工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强审计,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要把防控专项资金作为对各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内容,对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厅字【2020】3号)精神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职工慰问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工发电【2020】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出审计评价,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疫情防控资金实施专项审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依法合规,发挥保障作用。

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请及时上报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舞钢市总工会:防疫一线的兄弟姐妹们 请喝一杯暖心“茶”


正文

2月15日,舞钢市总工会、妇联、团市委、文明办四家单位联合发起“一壶姜茶驱寒意、为一线防疫人员送温暖”活动。

全市各级群团组织上下联动,为我市坚守在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送去深情地问候:你们辛苦了!

感谢他们在关键时刻不畏困难,严防死守防疫一线,为舞钢人民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控墙。

让广大一线防疫工作者在这雪后寒冷的初春里,感受到群团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他们的心坎里。

抗击疫情,我们始终和全市人民在一起。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我们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在舞钢

人们记忆之中

从来没有哪一个春天与疫情一起到来

病毒围城

多少个家庭缺失了那一顿欢乐团圆的年夜饭

多少个岗位隔离了那一次相遇的握手、微笑

多少个鲜活的生命正面对无形的病魇的侵扰

疫情面前

那一个个坚守在防疫一线的平凡身影

平常的日子里 他们与我们谈笑风生

而此时此刻

他们却用宝贵的生命在护佑我们的生命

他们用行动诠释着舞钢人的使命和责任、坚守和担当

他们就像一束束光

照亮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感动着光芒中的每一颗美好的心灵

传递着一座城市的温度

散发出一个城市的精神品格

在舞钢

每一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温暖和感动

每一处都跳动着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脉搏

隔离病毒 但我们不会隔离爱

爱始终没有在疫情中凝固

爱始终滚烫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窝

32万人都是它的播种者和传递者

守护一座城

舞钢从来就是一座有温度的城市

舞钢从来就是一座有担当的城市

在抗击新冠肺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

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

有全市人民的众志成城

我们坚信

能赢!

一定赢!

向全市各行各业奋战在疫情一线的广大职工致敬

向全市各行各业奋战在疫情一线的女性致敬

向全市各行各业奋战在疫情一线的

共青团员、志愿者

致敬!!!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文件正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挥下,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迅速行动,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阻击战处在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全总、省总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体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聚焦和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进一步动员起来、行动起来,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要求上更加严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坚守职责、坚守阵地,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工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重大考验中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把抗击疫情作为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主战场”,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检验,让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落实工作责任,团结广大职工构筑抵御疫情的群众防线。当前,各级工会组织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执行疫情防控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各级工会、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团结广大职工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全力协助完成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要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返岗人员、疫情高发区流入(滞留)职工的筛查摸底、情绪稳定、帮扶服务和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等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返岗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单位统一安排,切实履职尽责。职工返岗前,要与单位行政部门共同研究上班、复工后的防控措施,协助制定工作预案,对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生产设施、职工食堂、职工宿舍、通勤班车等进行彻底消毒,及时足量购置必要的防疫设备和防护用品。职工返岗后,要协助单位行政部门对返岗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严格做好职工口罩佩戴、日常体温测量、工作场所杀菌消毒、分散就餐、交通出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求,暂停或延期开放职工之家实体阵地,最大程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有效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积极采取行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引导,动员发动生产相关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企业的职工全力抓好生产,保障产品供应;引导医疗卫生战线职工在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岗位发挥关键作用;引导交通、通信、物流、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一线的职工立足岗位,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和交通运转有序,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在承担重点防疫项目建设和重要物资生产任务单位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施工和生产任务。同时,倡导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广大职工伸出援助之手,汇聚点滴力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奉献爱心、传递温暖。

四、加强帮扶服务,做好对坚守疫情防控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全市各级工会要配合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职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待遇保障,设立专项资金,在做好各项防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和服务,重点慰问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参与疫情防控和监测工作的一线职工、劳动模范和基层干部等,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缓解后顾之忧。要做好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指导和服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稳定。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开通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心理援助专线,做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要提前谋划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因病致贫返贫职工的帮扶工作,对于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职工,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注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就业帮扶,对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领域、行业、企业,所在工会组织在引导农民工正确理解当前形势,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主动帮扶不能返岗的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五、做好舆论引导,坚定广大职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全市各级工会要科学把握疫情防控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充分发挥工会各类宣传阵地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递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及各级工会的工作安排,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权威信息、准确解读防控措施、有效疏导恐慌情绪、主动传播健康卫生知识。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党员进社区活动,引导职工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积极关注官方报道,尊重事实,不信谣不传谣,增强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打赢防疫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听党话跟党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疫情防控战场作为发现劳模、培养劳模、选树劳模的舞台,以奋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第一线的医护人员特别是劳模先进人物为榜样,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保卫生命健康之战。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及时总结宣传,生动讲述抗击疫情故事,凝聚起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正能量。为进一步褒扬先进、倡树典型,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进行的市五一劳动奖、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名额分配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者倾斜。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服从同级党委的统一指挥,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衍生问题,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市总报告。

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要求


正文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2015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全国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全国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认,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名额分配:这次分配我市的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为6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名,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3名,农民1名。为了确保各个行业、各条战线符合条件的先进模范人物都能参评,我市按约1:5的比例下达推荐名额指标,共分配28名。其中,农民劳模原则上以县(市、区)为推荐单位,其他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以县(市、区)、市直各系统、重点企业为推荐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荣誉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区域优势互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破除思想痼疾和体制机制弊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对外开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审核工作程序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相关审核把关及公示程序。

(一)推荐。推荐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鉴于当前疫情情况,根据全国总工会通知精神,基层单位民主推荐方式予以变通,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产生人选,但必须留好记录等凭证,并在上报复审材料前补开民主会议对推荐人选予以确认,上报复审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在基层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由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2月13日前将初审材料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同时提交《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曾获得的省部级荣誉称号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联系电话:3799613;电子邮箱:pdsghscb@163.com),特殊身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相应证书等。

(二)市级审核。推荐人选上报后,市评委会办公室根据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各类人员比例要求,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名单报省评审委办公室审核,经省评审委办公室审核后,提出我市拟推荐人选,提交市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具体要求为:1.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20%,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2.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7%,企业负责和实际控制人不超过20%;3.农民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分别不超过20%,农民工不少于25%。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侨侨眷、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二)严把人选质量关。推荐单位负责就推荐对象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统战人士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征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工商联意见;对农民工征求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意见。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含中央企业)的推荐人选由全国筹委会办公室统一征求有关中央和国建机关意见。

(三)实行属地推荐。除单独组织推荐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外,驻平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含中央企业)、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含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人选的推荐,由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负责。市直单位人选由市直工委负责推荐。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推荐,跨省来平务工的农民工须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同意后推荐。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负责我市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劳动模范协会《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劳模作用的倡议书》的通知


文件正文

当前,武汉疫情牵动全国也牵动着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一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阻击战已在全国打响。1月29日,省总工会、省劳模协会发出了《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劳模作用的倡议书》,要求全省各行各业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工人先锋号、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投身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现将《倡议书》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动员和组织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工人先锋号、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弘扬劳模精神,展现劳模作为、彰显劳模担当,让劳模精神的旗帜在疫情防控战场高高飘扬,为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最终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

请各单位于1月30日下午16点前,将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工人先锋号、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各级大工匠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疫情防控捐款捐物情况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pds2916491@163.com 或微信工作群)。

舞钢市总工会:新春送福进万家  翰墨飘香暖人心


正文

写春联、贴春联是我国新春佳节的传统习俗,春节临近,不少市民开始物色心仪的春联,表达对新一年的祝福和愿景。1月20日上午,由舞钢市总工会、舞钢市文联、舞钢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的舞钢市总工会2020年“新春送福送春联进万家”活动在市工人文化宫拉开帷幕。

活动现场欢声笑语,喜气洋洋,书法家们挥毫泼墨,“门迎春夏秋冬福 户纳东西南北财”、“九州瑞气迎春到 四海祥云降福来”……春联锦句跃然纸上,翰墨飘香温暖人心。祥和温馨的节日景象吸引了众多职工群众前来挑福字、选春联。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吉功携市总工会班子成员亲手将书写好的春联送到职工群众手中,同大家一起分享春联蕴含的喜悦和祝福,体现了工会组织作为职工群众“娘家人”的温暖和关爱。

“这种活动特别喜庆,特别好,既有传统节日的氛围,又有文化的传承,比我们去市场上买印好的春联更有意义。”市民李庆吾开心的说。

情系职工,新岁献瑞,舞钢市总工会2020年“新春送福送春联进万家”活动共在市工人文化宫、杨庄乡薛庄村、红山街道办楼子沟村三个地点分别举行,共计向我市职工群众赠送春联2000幅,以实际行动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动员广大职工书法艺术家深入生活、扎根基层,为职工群众送上新春祝福,让“我们的节日”更加精彩。

关于开展2020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总工会部署要求和省工会十五大、市工会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女职工竭诚履职、积极作为,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于202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4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40个。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8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8个。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从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中评选产生。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集体同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被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个人同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授予。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以班组、科室、车间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大工程或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三)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营造和谐环境,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具有县(市、区)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四)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原则上具有县(市、区)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五)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标兵岗)的推荐和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优先考虑在艰苦行业、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涌现出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岗位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所在基层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经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同意,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签署意见、审核盖章后,按照推选指标分配渠道上报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工会。

(二)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工会推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统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总工会女工部。

(三)市总工会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候选集体及个人,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市总工会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对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的集体、个人,按程序同时申报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选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评选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兼顾各行各业、各个工种。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

(三)被推荐单位未建工会、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未签订或未按时续签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四)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各项表格填写工作。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登记表用A4纸四号仿宋体、正反两面打印,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简要事迹500字左右、用A4纸三号仿宋体打印),逐级加盖公章,于1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及电子版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