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2020年度省(部、全国五一奖章)和市(省五一奖章)两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人员的公示


经个人申请、基层审核公示,市总主管部门复核审查,1月18日市总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平顶山市2020年度省(部、全国五一奖章)和市(省五一奖章)两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人员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9日到25日

关于在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开展“《民法典》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和省总“《民法典》学习月”活动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开展“《民法典》学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