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工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工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总工发【2011】27号)、《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5号)及《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经审监督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19】103号)等有关规定
根据工作安排,市总经审办将对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总工会。
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市总经审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县(市、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近年来,全市基层工会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努力打造职工群众满意的“职工之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中国工会十八大部署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职工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上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总工办发[2024]5号),经过基层民主推荐、公示,逐级遴选,市推荐评选工作机构办公室把关,市总党组研究确定,现予公示
1月29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胜国,党组成员、副主席许丹丹,机关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张国旗、办公室主任王长坡一行到汝州市总工会调研指导工作并慰问困难职工、劳模。汝州市委副书记杨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月25日上午,市总工会十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在市总四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总有关部署要求,履行有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
1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荆建刚带领市总工会慰问组,到新华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走访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为广大职工送上新春祝福,强调各级工会“双节”期间要时刻关注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