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东安路街道工会举办“欢乐中原 唱响鹰城”暨“百城广场”文化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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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晚上,东安路街道工会在东苑社区文化广场举办“欢乐中原 唱响鹰城”暨“百城广场”文化演出活动,四个社区8支文化队伍约120余人参加演出,500余名职工群众观看了演出。
“聚一份欢畅 ,聚一份吉祥 ,聚一份花好月园的好时光…… ”,伴随着欢快喜庆的乐曲,当晚的消夏晚会在东苑社区“快乐星期舞”舞蹈队的《 欢聚一堂》扇子舞中拉开帷幕,随后葡萄园社区“空竹表演队”、鸿翔社区“快乐舞蹈队”相继上演,广场舞、肚皮舞、街舞、芭蕾舞精彩纷呈,架子鼓、电吉他、葫芦丝、萨克斯各种乐器一应俱全,尤其是由白梅瑜伽馆伴着歌曲《传奇》演绎的舞韵瑜伽,更是让在场观众叹为观止,八名演员曼妙的舞姿、绝妙的演绎赢得了在场观众阵阵掌声。在演出最后阶段,主持人即兴展示了魔术“纸牌秒变钞票”再次让观众眼前一亮,再次将晚会推向高潮。
此次消夏晚会,为社区文化队伍和热爱才艺表演的职工、居民群众提供了展示的舞台,很好的丰富了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弘扬和传递了正能量,营造了和谐美好的社区氛围。

舞钢市总工会组织学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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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号下午,舞钢市总工会在举行主题学习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河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建庄在省总工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活动由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世晓慧主持。

学习活动前,总工会主席陈云洲要求,这次学习活动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座谈相结合的形式,以加深学习印象,提高学习质量。首先,世晓慧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李建庄在省总工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陈云州针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针对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陈云洲指出,中央专门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党的总书记在会议上做重要讲话,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充分说明党对群团工作的重视,也说明我们群团组织所肩负的责任更重了,这对于我们工会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认真思考,敢于创新,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汇聚成强大动力,共同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谱写工会工作的新篇章。

在解读李建庄的讲话时,陈云洲重点对李建庄提出的工会工作六点要求做了讲解。他要求大家要结合舞钢市实际情况学习这六点要求,体会其深刻含义。把这六点要求实打实地落实到舞钢市工会工作各个方面,使“送温暖,金秋助学”等老品牌工作牌子更亮,同时也要突出地方特色积极创新,亮出舞钢市工会工作的风景。

最后,参加学习的部室负责人纷纷发言,结合自己的工作,就怎样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精神”,谈了各自的体会,同时还结合“三严三实”活动,指出了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新形势的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张权)

舞钢市总工会召开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主席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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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舞钢市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部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主席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舞钢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世晓慧主持。

会上,各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主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前阶段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汇报,并重点对市总工会一季度例会布置的任务进行总结汇报,汇报中他们提出了问题、总结了得失。

听完汇报后,世晓慧针对汇报情况进行了点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随后各分管业务工作的副主席针对下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最后,舞钢市总工会主席陈云洲作出总结讲话。他首先对各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工会能够在全市大的工作方向秸秆禁烧的关键节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努力完成市总布置的相关工作给予了肯定。针对下阶段工作他指出:一、各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工会要踏实做好组织建设、会员管理等基础工作。首先,要从大的方面着手,把辖区内25人以上企业的工会工作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抓起来。紧随其后,将工会工作逐步向小企业、小门店推进,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二、工会干部要抓好学习,提高自我政治觉悟和依法开展工作的水平。重点学习《工会法》、《工会章程法》、《劳动法》,还要结合当前中央要求学好《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学法、懂法,并能以法律为武器开展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工会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牢记“八不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绝不允许超出范围支出工会经费。市总工会要加大审计力度,对于违纪行为审出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四、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日前,中央党的群众工作会议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干部思想上要紧抓不放,扎实认真地结合“三严三实”“三查三保”,把要求落到实处工作中去,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做出我们工会应有的贡献。(张权)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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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15】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总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县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鲁山县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工会安全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全市各级工会要按省总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发生各类事故。

各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年底前报送整个活动总结。

联系人:刘 阳 祁 岩

电 话:3799613 邮 箱:pds2916491@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5年7月6日

市总工会领导到郏县调研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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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生带领市总工会有关部室负责人来到郏县调研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县人大副主任鲁长法、县总工会主席张怀昌陪同调研。
李文生一行走进郏县供电公司实地调研了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调度室、95588服务平台,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关于企业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工作汇报。他充分肯定了该企业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所做的努力,特别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在座谈会上,李主席还就工资集体协商和厂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非公企业工会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等进行了指导、交流和探讨。
(郏县总工会 宁娟)

市总工会李文生副主席到平顶山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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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8日上午,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行三人到平顶山燃气有限公司,就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

调研采取听取汇报、与职工代表座谈、现场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流,详细了解目前平燃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开展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生产运营状况等细节问题。

平燃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国昌出席座谈汇报会,张董事长首先代表平燃公司对市总李主席一行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对多年来市总工会对平燃公司的发展、工会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向调研组介绍了公司基本运营情况。公司工会主席朱来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组织建设、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就平燃公司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汇报。多年来,平燃公司坚持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大力营造民主管理、厂务公开良好氛围;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推动公司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座谈会上,与会的公司员工代表还认真填写了市总发放的民主管理工作调查问卷表。市总调研组人员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

李主席对平燃公司的工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取得的具有平燃特色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平燃公司工会切实落实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履行、以及民主管理等与广大职工密切相关的具体工作,切实让职工享有话语权、参与权、决策权。要不断深化创新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职工主人翁意识和民主意识,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市燃气事业发展壮大做出新的贡献。

座谈会结束后,在朱来生主席的陪同下,李主席一行还参观了公司的荣誉室、生产调度室和“职工之家”。

鲁山县总工会开展志愿者拔草护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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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下午,为了推动志愿服务在文明创建中的作用,倡导“奉献、友爱、诚信、互助”的志愿文明新风,增强职工们的劳动意识和责任感,县总工会志愿服务站组织志愿者们在县总工会俱乐部院内开展了拔草护绿活动。

拔草过程中,志愿者们发扬了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同时增强了志愿者们爱护家园意识、参与意识和奉献意识,同时也在活动中加强了同志们的交流与合作。

鲁山县总工会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关爱退休老干部”义务卫生打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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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下午,在县总工会副主席朱朝立的带领下,县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到我单位退休老干部李醒华同志家中进行卫生打扫工作。李醒华同志由于年龄大,身体不太好,家人也多不在身边,家庭环境卫生差,鉴于此情况,县总工会领导提出关爱退休老干部,为老干部减轻生活负担的志愿义务服务活动。此次在众人的协作下,一个多小时终于将卫生打扫干净,得到了领导的认可与表扬。最后,大家交流并总结了此次活动的意义及经验,将在以后以不同的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退休老干部减轻生活负担。

新华区总工会召开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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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召开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区总工会班子成员,全区11个镇、街道(管委会)工会主席、副主席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黄永生主持,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出席会议并讲话。

吕聚合指出,组织建设事关工会全局工作,做好会员登记工作是做好组织建设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好会员登记录入工作,从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再到具体的工作部署、工作举措上都要有所创新,并付诸于具体行动,上下一起把夯实工会基层基础、增强基层活力作为事关工会全局的大事抓好抓实。

吕聚合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会员登记录入工作。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工会要根据建会底册,一个一个基层工会落实,将会员情况登记造册,按时统一上报。二是工会干部要有法治思维,要用《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三是加强保障,确保会员登记录入工作顺利完成。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工会要抽调专人,拨付专款,做到人员、经费有保障,以此推进我区会员录入工作按时完成。

关于做好全国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豫工发[2015]1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推荐一批全国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我市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推荐项目及名额

(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7个(非公4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6个(非公4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6名。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13个(非公8个)、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13个(非公8个)、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7名。

(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1个,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红旗单位1个,授予河南省工人先锋号;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1名,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以上三种荣誉称号候选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均从基层工会产生,且应获得过省以上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或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含本届)。

二、推荐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等。评选条件为在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在90%以上,会员评家满意度在90%以上;应具有低一级别模范职工之家或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百家示范乡镇(街道)工会称号;特大型、大型企业集团工会申报全国、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其二级单位获得低一级别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须达到60%。

(二)模范职工小家: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分会(小组)。评选条件为在调动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开展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职工生产、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应具有低一级别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及处以下干部。评选条件为热爱工会工作,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心服务职工群众,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一般应具有低一级别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四)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评选条件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会各项工作成绩优异,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在95%以上,会员评家满意度在95%以上;在本地区工会工作中社会影响大,示范带动效应突出;应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省级以上(含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五)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红旗单位:评选条件为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开展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职工生产、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六)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评选条件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思想先进,爱岗敬业、真抓实干,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心系职工、热忱服务,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此前表彰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企业工会工作红旗单位、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河南省企业工会工作十面红旗、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十大标兵不参加相应评选。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基层工会组织申报。基层工会组织按条件申报全国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及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红旗候选单位、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人,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市总工会推荐。市总组织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汇总,并提交市总党组研究确定后予以上报。

(三)省总审核批准。省总组织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省总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推选产生20个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30个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红旗单位和20名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建议名单,经省总研究审定后,在省总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在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活动,加大对评选工作特别是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三)评选表彰要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向非公企业工会、基层工会干部倾斜。评选推荐的全国和

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中非公企业工会的比例不低于分配名额的50%;全国和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中工会领导机关处及处以下干部的比例不超过15%,厅局级干部不作为评选推荐对象。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5年8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总组织部:

1.推荐评选简要情况;

2.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纸质和电子版);

3.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红旗单位、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申报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所有电子版。纸质版需用A3纸对折双面打印;

4.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单位、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红旗单位候选单位、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内)和简要事迹(500字内)及河南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人两寸证件照电子版;

5.全国和河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模范职工小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申报登记表、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从平顶山总工会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