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关于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市总工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经市总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总工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国晓(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李钢成(市总工会调研员)

               刘冬梅(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文生(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振华(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马卿贺(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院长)

               刘夙凯(市总工会副主席)

               许丹丹(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张志宏(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张国旗(市总工会副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

               孔德旭(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康建民(市总工会副调研员、生产保护部部长)

               张彦增(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郭  强(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东升(市总工会机关四支部书记)

               铁建军(市工人文化宫支部书记)

               赵成业(市总工会机关一支部书记)

               李琨琨(市总工会机关三支部书记)

               高竹青(市总工会机关二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夙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丹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彦增、郭强、胡恩超、叶金、张秋艳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关于举办全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正文

为全面落实省总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切实做好保障帮扶工作,经市总领导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9月20日(周五)上午8:40。

二、培训地点

市总工会大楼四楼第三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各县(市、区)分管保障工作的领导、保障部部长、帮扶中心主任,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席(建有困难职工档案的单位参加培训),市总各产业工会主任及所属基层工会负责人(建有困难职工档案的单位参加培训),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及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1、关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送温暖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解读。

2、如何做好全市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五、有关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书面说明情况,报市总保障部。

联系电话:3799617

联系人:孙俊峰   冯铭

邮  箱:pdsghbzb@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申报2019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全市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2019-2023】五年规划及职工读书活动的总体要求,打造职工书屋品牌工程。现将2019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计划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全市职工书屋建设任务

建设“职工书屋”,是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重要工作。2019年全市职工书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2018年职工书屋建设的基础上,建设2家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5家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40家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通过“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推动全市职工读书活动的开展。

二、各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标准

1、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图书在3000册以上,有图书室、阅览室(阅览桌椅)、电子声像学习资料不少于80套,各种杂志不少于20种,配备有报架,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和其它报刊若干。配备有专用电脑2台以上、1-2名专职人员规范管理,每年投入资金20000元以上用于更新图书和设施,全天对干部职工开放。

2、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图书在2000册以上,有图书室、阅览室(阅览桌椅)、电子声像学习资料不少于50套,各种杂志不少于10种,配备有报架,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和其它报刊若干。配备有专用电脑1-2台、专职人员规范管理,每年投入资金15000元以上用于更新图书和设施,全天对干部职工开放。

3、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图书在1500册以上,有图书室、阅览室(阅览桌椅)、电子声像学习资料不少于40套,各种杂志不少于10种,配备有报架,必须订阅工人日报、河南工人日报和其它报刊若干。配备有专用电脑1台、专职人员规范管理,年资金投入8000元以上用于更新图书和设施,全天对干部职工开放。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附件2由申报单位进行填写,单位名称统一填写为“×××职工书屋”,请对照单位公章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由单位工会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推荐单位汇总上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各单位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2019年市级职工书屋申报表一式两份报平顶山市总工会宣教部。同时请将电子文件发送pdsghxjb@163.com邮箱。联系人:袁亚超

四、奖励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工会可按1:1比例对职工书屋建设单位进行资金扶持。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申报工作,市总工会将依据各单位职工书屋建设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从中评选出10家优秀职工书屋示范点,给予每家扶持性奖励10000元。

关于在全市开展平顶山市文明职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在文明鹰城建设中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文明河南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文明河南、职工先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评选表彰100名“平顶山市文明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平顶山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均可申报(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技术精湛、奉献社会,在本地区和本行业中有着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

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敢同各种不良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

4、品德高尚。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夫妻恩爱、邻里和睦、尊老爱亲、团结友善。

5、重信守诺。讲信用、守诺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

6、行为文明。带头遵守行业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做“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的参与者和倡导者;

7、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捐款、无偿献血、敬老爱老等等活动,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8、无黄、赌、毒、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评选委员会组成

主   任: 张国晓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左玉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文生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尹世钊 市文明办副主任

              康建民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生产部长



成 员: 于  涛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段瑞伟 市文明办创建科科长

            李革平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王长坡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张东升 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宣教部,王长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选表彰

1.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要在层层推荐、严格把关、认真审定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上报候选人。

2、市总工会牵头成立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核审,从100名文明职工中初选出事迹突出的20名同志,在网上接受全市职工群众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平顶山市文明职工标兵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评委会依据网上投票结果和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平顶山市文明职工标兵提名奖10名、平顶山市文明职工标兵10名,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

获得平顶山市文明职工标兵荣誉称号的,同时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文明职工申报推荐工作,要以普通一线职工为重点,把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服务、文明守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及热心公益、无私奉献等某一方面,长期坚守,群众公认,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可敬、可亲、可学的人员推荐上来。

2、严把条件。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实做到优中选优,事迹要过得硬、叫得响、立得住。

3、按时上报。负责人要负责文明职工申报表、事迹材料的把关工作,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15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要有典型实例1-2例),500字的简要事迹一式10份。所有材料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宣教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pdsghxjb@163.com ,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袁亚超 电 话:0375-37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