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长康建民等同志到卫东区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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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部长康建民、法工部周卫东一行四人到卫东区检查指导“两个普遍”进展工作,区总工会主席李国团、副主席孙丽娟、刘逊陪同检查,并就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汇报。

根据市总工会2011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及时以文件形式下达了2011年度建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把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不断提高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我们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确保今年建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任务的完成。

年初以来,我区各级工会组织就把工作重点放在工资集体协商上来,开展广泛宣传,培训工资协商指导员,强化措施、乘势而上,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要约行动月”集中行动中,结合我区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方法,大力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上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具体做法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二是积极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氛围,主动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因企制宜,积极推进。四是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康部长等在听取组织建设、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后,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在区总工会主席李国团等的陪同下,康部长一行到明源科技工业园区实地查看,并听取了园区领导对园区发展、工会组建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汇报。

关于开展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平工法[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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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切实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总法律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建设情况调研。 为配合省总法律工作部搞好这次调研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建设情况,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现就做好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建设基本情况

包括:本地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制度规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及数据等。如: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形式;法律援助人员来源;工作规范和制度机制;设立工会法律援助资金及困难职工法律援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方式及数量等。

二、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建设主要成效

包括:本地区工会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创新法律援助形式,探索建立社会化联动维权模式等典型经验、特点成效及发展趋势。如:建立多功能立体化工作平台;下沉基层主动服务;探索社会化联动维权模式;争取社会公益性资金支持等。

三、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包括: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工作开展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健全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包括:健全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和对策,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五、调研要求

1.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以上述基本内容为主,突出重点,摸清情况,开展调研工作。

2. 调研报告围绕上述内容,应当情况翔实,数据准确,注重实际,文字上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即可。

3. 调研报告完成后,请于2011年6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总法律工作部。

联 系 人:苏新娜 周卫东 徐 超
电子邮箱:pdsflb@163.com
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2011年5月25日

汝州市王寨乡工会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日活动


正文

汝州市王寨乡工会“了解社会保险权益,增强职工维权意识”《社会保险法》宣传日活动,邀请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在全乡进行了流动巡回宣传。

5月22日,王寨乡工会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乡司法所出动工作人员在乡政府所在地举办了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1条,摆放版面2块,设置法律咨询台1个,当场发放《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现场法律咨询30人次。出动普法宣传车1辆,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重点在辖区内企业宣传,向广大职工群众发放《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300余份.

通过宣传日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了全乡职工群众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有效地增强了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郭帅武、红阳)

“关爱行动”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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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汝州市总工会启动帮扶困难女职工“关爱行动”,集中对纳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的单亲女职工实施免费妇科健康检查。

汝州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帮扶困难女职工“关爱行动”,认真制定方案,提前开展摸底调查和登记核实;报请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审批,足额拨付了专项资金;选择了具备较强技术水平的妇幼专科医院,以宫颈癌、乳腺癌“两癌”检查为重点,扩展检查项目,对困难女职工免费进行了乳腺钼靶、红外乳腺、TCT阴道检测、B超、肛肠等五项妇科检查。活动当天已有38名单亲困难女职工参加了检查,市总工会将结合检查结果,对患病女职工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帮扶。(红阳、胡巧、晓利)

平顶山市总工会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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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在职工中普及社会保险法律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职工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实施氛围,按照全总、省总开展《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活动要求,5月22日,我市总工会保障部、法工部、帮扶中心等部门在市工人文化宫联合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

当天,市工人文化宫大型电子屏幕打出了《社会保险法》实施的相关内容字样,大院内的6条宣传横幅,七块宣传排版和平顶山市总工会咨询台也格外显眼。

在宣传现场,工作人员围绕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向前来咨询的两千多职工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法》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重点解读有关职工参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有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并向他们散发《社会保险法》宣传册1000余份。

关于报送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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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豫教工[2011]8号文件要求,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竞赛者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1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打印);(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3)教案1份;(4)2008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5)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音影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上报的申报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必须用B5纸打印,先进事迹材料和教学教案首页正上方用四号字打印“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参赛资料”字样。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以上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6日,过期不候。联系电话:3799631。办公地点:平顶山市总工会12楼教育工会(市工人文化宫院内)。

平顶山市教育工会
2011年5月23日

附1:申报审批表

新华区总工会开展“关爱困难儿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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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新华区总工会开展“关爱困难儿童”活动。5月20---5月23日,新华区总工会负责同志带领工会有关人员,先后来到平顶山市第二服装厂、平顶山神陀标准件有限公司、光明路小学、新华区实验小学等企业、学校看望慰问企业困难女工和单亲女工家庭的孩子们,并为孩子们送上书包、文具等节日的祝福和礼物,并鼓励他们自强不息、好好学习。

新华区总工会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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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在新华区政府门口开展了以“了解社会保险权益,增强职工维权意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新华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到场观看了宣传板面,并解答了群众咨询。

为在职工中普及社会保险法律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职工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实施氛围,新华区按照平顶山市总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5月22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工会工作人员现场对广大职工群众就《社会保险法》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职工参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有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解答,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1500份。

新华区总工会认真开展“关爱行动”进行“两癌”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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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认真开展“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市总部署,新华区总工会认真开展“关爱行动”,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紧密结合,以单亲困难女职工为重点,对困难职工进行排查,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于5月18日在第四人民医院为辖区市二服装厂、市神陀标准件有限公司等企业29名单亲困难女职工进行“两癌”检查。

叶县总工会举行《社会保险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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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 县总工会在九龙路(县政府门前)举办大型《社会保险法》集中宣传活动。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集中宣传现场,前来咨询政策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发放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及《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引导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集中宣传活动日期间,共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千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千余份,展出宣传板96余块。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基层工会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83家参与了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检查了各单位的宣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