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2013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在各级党委、工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总工会九届十五次全委会议和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发展女职工教育培训阵地为重点,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抓手,落实“两个覆盖”,推进女职工工作的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了弘扬先进,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精神,激发女职工组织扎实推进女职工工作全面发展的干劲,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2013年“三八”节期间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表彰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50个,从中产生10个集体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称号,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表彰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50名,从中产生10名女职工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称号,同时颁发“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委员会50个;评选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5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以班组、科室、车间、分厂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

1、在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推动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应是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一线女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

1、在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及在素质提升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

3、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发明创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提合理化建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委员会

1、健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并坚持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女职工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本级女职工工作,本级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待遇落实;

2、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措施,单位女职工参与率达到85%以上;注重选树典型,宣传先进;

3,女职工组织建设、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实现“全覆盖”;

4、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参与平等协商,劳动争议处理形成制度;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教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与女会员(或女职工)占会员(职工)总数的比例基本相适应;

5、按照“六有”标准建立女职工培训学校,每年正常开展女职工培训活动;

6、积极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认真落实困难女职工“两癌”检查,同时引导女职工参加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险。

(四)平顶山市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较好完成本年度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各项任务;从事工会女职工工作两年以上的各级工会专兼职工会女职工工作者。

三、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以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为基本推荐单位。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各推荐单位按评选条件和分配指标(见附件)向市总推荐,市总将组成评审组,对上报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候选者,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工会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和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的评选,在各推荐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总将按照2012年《女职工工作标准化建设竞赛方案》考核结果及平时工作情况确定。

四、评选要求

1、各级工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和树立一批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女职工工作先进典型,注重在非公企业中选树各类典型。

2、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务必从一线中产生,兼顾各行各业、各个工种,同时注意向苦、累、脏、险工种倾斜,把优秀的一线女职工集体和女职工典型选树上来。

3、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4、被推荐单位未建工会、未建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交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会经费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认真填写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推荐表用小四号宋体、正反两面打印,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用A4纸四号宋体打印),于12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及汇总名单报市总女职工部。汇总名单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3799621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检查组来我区检查指导工作


正文

11月18日上午,以开封市总工会副主席金体义为组长的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检查组一行四人,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冬梅和市总工会副县级调研员、保障部部长唐建勋的陪同下,莅临石龙区检查指导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金体义一行首先分组查看了石龙区总工会的帮扶资金管理收支使用管理情况和困难职工档案及帮扶信息录入情况,并随机对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助学救助类困难职工进行了电话随机回访。随后在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反馈会上,金体义指出:石龙区总工会帮扶工作资料完善,程序严谨,工作扎实,效果显著,帮扶资金能按照上级工会要求,按时到位,按时向困难职工发放,组织基层职工培训、金秋助学、送温暖工程等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希望石龙区总工会,能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帮扶各项制度,力争为广大困难职工办更多的好事、实事,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及时整改检查组各位领导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制度,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力争帮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污水净化公司工会积极开展“喜迎十八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赛”活动


正文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积极推动女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污水净化公司工会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号召,于11月1日至9日在公司开展了“喜迎十八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51份,每位女职工都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答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我国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公司工会已于5月份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分别在公司机关、污水处理厂和站网管理所组织学习三次,并在公司机关、污水处理厂和站网管理所三处张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挂图达三个月,公司工会还组织编写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教育测试题,使这项重要法规得到了有效落实,并受到广大女职工热烈欢迎。

继5月份学习之后,公司工会又一次参加了市总工会女工部组织的“喜迎十八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再次组织全体女职工学习和答题,更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全体女职工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加懂得如何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更进一步激发了公司全体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决心立足本职岗位,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十八大献礼!

汝州市总工会“一加强四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正文

11月16日,汝州市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采取“一加强四结合”措施,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关于工会工作、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高潮,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精心安排组织;二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完成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查找不足,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结合起来,把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四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工会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结合起来。当前工会干部要深入企业特别是要深入到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困难职工多的企业,走访慰问职工,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为职工服务,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五是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市委开展的“三讲三提升”“作风纪律集中整顿”等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激发调动工作积极性,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对2012年度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正文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平工办[2002]32号),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对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2012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办法、措施和成效;

2、各单位全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围绕工会重点工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稿件情况(按附件表格填写);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2012年度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报送市总宣教部。

联系人:范 磊 电话:0375—3799612 电子邮箱:pdsghxjb@163.com

附件:2012年平顶山市工会系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统计表。

平 顶 山 市 总 工 会

2012年11月19日

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检查组莅汝指导


正文

11月16日,以开封市总工会副主席金体义为组长,省总工会保障部魏乐乐、周口市总工会保障部长杨宏伟、汝阳县总工会保障部长康玉枝为成员的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检查组,对汝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指导。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汝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汇报,然后分三个小组分别查看帮扶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资料、审阅会计账目、电话抽查部分受助困难职工。金体义副主席在反馈时指出:汝州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思路观念明确、方法措施创新。帮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到位,电脑、复印机、电话传真、电子显示屏、车辆等办公设备设施齐全,困难帮扶、就业培训、劳动保护、职工维权、信访接待、农民工维权、女职工维权等七个服务窗口功能完善;送温暖、金秋助学、困难帮扶、大病救助、就业培训、志愿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活动扎实、成效明显;《工作制度》、《救助管理办法》和《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健全,执行严格到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工作细致,电子档案、纸质资料和会计账目、支出票据分类明确、齐全规范;特别是畅通帮扶工作渠道,实现将困难职工帮扶配套资金纳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12年度配套资金35万元,超过了中央财政14万元和省财政13万元帮扶资金的总和,在县级工会层面力度很大,要认真总结推广。同时他要求,要切实加强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拓宽帮扶渠道,保证帮扶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在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平顶山市总工会副县级调研员、保障部部长唐建勋,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姚军柱,平顶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吴同本等陪同检查调研。(红阳)

平顶山市总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正文

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平顶山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11月15日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精心安排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工会干部要带头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学习讨论,深化学习效果,利用网络、简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要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提高工作实效。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做好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学习成效。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三要以学促干,科学发展,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提前全面小康的生动实践,广泛开展职工技术竞赛和创新活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走访服务职工活动,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统一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河公司工会开展“喜迎十八大”《特别规定》答题活动


正文

11月7日,江河公司工会女工委员会在文化宫会议室组织开展“喜迎十八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答题活动。本次活动,以市总女工部所出题目作为试题,公司所有女工干部和专兼职女工委员参加,并全部为闭卷答题。利用此次答题活动,公司各位基层女工委员再次对《特别规定》进行了系统学习,为今后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华区总工会为企业更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挂图


正文

为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11月16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女工部在禹艳玲副主席的带领下,来到第二服装厂车间,及时给她们更新宣传挂图。

近期,新华区总工会在得知个别企业车间内张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挂图有破损以后,女工部主动行动,为她们送去了新的宣传挂图,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起到了更好的宣传作用。

关于对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健康体检的通知 平工生[2012]4号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保健委员会平保委(2012)2号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决定11月27日组织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健康体检,并将名单报至市保健委员会,体检统一安排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项目:
  提供A、B两种供体检对象选择。A为以下常规体检项目+心脏彩超;B为以下常规体检项目+双侧颈动脉彩超。
 (一)临床检查项目
 1、内科①普内、心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
    ②神经内科
 2、外科(骨科、泌尿、普外)
  3、眼科(眼底检查)
 4、口腔科
  5、耳鼻喉科
  6、皮肤科
  7、妇科(含涂片)
   
(二)医技检查项目
  1、胸透
 2、心电图
  3、B超(肝胆脾胰、双肾、膀胱。女性加子宫附件,男性加前列腺检查)
  4、女性:乳腺
  
 (三)临床检验项目
 1、血脂(含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2、血糖
  3、肝功(含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λ-谷氨酰转肽酶、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
  4、胎甲球(甲种胎儿球蛋白)
  5、肌酐、血尿酸
  6、糖化血红蛋白
  7、血常规
  8、尿常规
   
二、体检时间
  11月27日上午7:30~11:30。为了检查结果准确,抽血前请勿饮食。
  承检医院将在体检结束后组织专家对体检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体检费用及结算
  本次体检每人体检费270元。财政全供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参检人员的费用由市财政按年度预算拨入市保健办,由市保健办统一与医院结算。驻平单位、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检人员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的体检工作,是营造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的具体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从各方面予以保障。
 (二)市总工会将派专人负责劳模体检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单位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做好各项准备,按时参加体检。
  
 市总工会联系电话: 3799615
    联 系 人: 杜佩佩 15136993399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