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平顶山市女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平顶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平顶山市女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活动,广泛宣传《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等。在广大女职工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参与范围

全市广大女职工。尤其要把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等作为重点参与对象。

三、竞赛内容

准确掌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的内容,特别是其中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内容(知识竞赛参考题目可在平顶山工会网自行下载)。

四、竞赛形式

(一)层层开展竞赛。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在7-8月份期间,通过层层开展笔试、答卷、竞赛等活动,广泛组织形式多样的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市上下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同时在活动中优中选优,积极发现竞赛人才,将具备较强的现场竞赛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有一定参赛经验的选手选拔出来,组队参加全市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二)现场知识竞赛。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8月下旬组织现场知识竞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至少有两名女性选手)。

题目类型。现场知识竞赛由单选、多选、判断、简答、案例分析等题型组成。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个。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竞赛活动及组织情况。通过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和有效落实。

(二)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各推荐1队选手参赛,于8月16日前将女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报名表及活动信息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799620      

邮    箱:pdsghn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