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鹰城大工匠选树管理办法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树、宣传各行各业操作技能领军人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带动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强素质,着力培养大工匠群体,培养高素质人才,深化技术创新、提升质量品牌,推动实现制造向创造、速度向质量、产品向品牌转变,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造就一支有理想、讲诚信、技艺精、敢担当的大工匠队伍,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条  以提升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发现、培养、激励、宣传为主要手段,选树一批崇尚劳动、敬业专注、精益求精、创新创造、坚守诚信、服务至上、追求卓越、甘于奉献,引领行业操作技能水平的鹰城大工匠,厚植工匠文化,激发广大职工的岗位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和时代使命感,为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和舆论引导。

第三条  鹰城大工匠选树命名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选树10名。发挥影响带动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各产业(行业)系统和企业大工匠培养选树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产业(行业)、县(市、区)和鹰城大工匠梯次队伍,激励各行各业职工掌握一流技能、打造一流产品、争创一流业绩。

第四条  选树鹰城大工匠要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的生产操作岗位,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等行业和领域,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第二章 选树条件

第五条  鹰城大工匠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一般应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崇高的职业精神。对本职工作执着追求,立足岗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忘我工作、科学劳动、甘于奉献;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积极进取、勇于攀登、锐意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高超的技能专长。长期致力于本岗位技能的潜心钻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练就了过硬的技术技能,掌握绝招绝技,在实施工艺流程、打造优质产品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技能技艺在行业领先。

(三)较强的创新能力。结合本职工作,长期专注创新实践,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艺优化、提高效率、增加品种、提升品质、创造品牌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法并为同行业公认,发明创造成果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实际。

(四)突出的领军作用。建立创新创造平台,带领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活动,攻克生产技术难题、解决实际问题;发挥阵地作用,组织技术培训,重视技艺传承,打造技术团队,推动职工技能等级提升,为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创造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自身的技能优势和带动作用,为增强创新活力,塑造名优品牌,树立企业形象,实现提质增效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三章 选树程序

第六条  推荐人选

(一)鹰城大工匠推荐人选必须是县(市、区)、产业(行业)系统、企业大工匠或技术骨干。

(二)基层工会按照选树条件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各县(市、区)推荐选树机构,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负责组织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第七条  资格审核

鹰城大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人选。

第八条  综合评审

(一)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鹰城大工匠评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业评审人员,与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组成评审组,审阅申报资料。

(二)现场考察技艺,组织网络投票,了解入围人选的实际操作技能、主要工作业绩、职工群众评价。

(三)组织评委进行投票,评选出鹰城大工匠建议人选。

(四)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鹰城大工匠候选人名单。

(五)通过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对鹰城大工匠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选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鹰城大工匠最终人选。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九条  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确定的人选命名为鹰城大工匠,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工会经费列支;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确定为鹰城大工匠入围奖。

第十条  对选出的鹰城大工匠,按程序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或优先推荐参评上一级荣誉称号。给予鹰城大工匠与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在疗休养和困难救助等方面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推动用人单位建立鹰城大工匠津补贴制度,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根据鹰城大工匠的实绩和贡献,通过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等方式,实行特殊激励,充分体现劳动技能价值。

第十二条  建立完善鹰城大工匠创新工作室,纳入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序列;鼓励企业加大对创新工作室的投入,加强阵地建设,发挥创新示范、技能培训、技术传承作用。

第十三条  按程序和要求,优先推荐鹰城大工匠参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和中华技能大奖的评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鹰城大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第十五条  加强培养。搭建交流平台,定期召开鹰城大工匠交流座谈会,分享工作经验、创新体会、创造成果。搭建学习平台,所在单位要为鹰城大工匠再学习、再深造、再提高创造有利条件;制订职业规划,推动所在单位为其制订职业发展目标、职业发展路径,帮助其获得更长足、更全面的发展。

第十六条  加强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网站、手机 APP、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系列报道,宣传鹰城大工匠的先进事迹、职业精神、职业操守和职业追求;利用劳模宣传一条街、企业星光大道和工会文化宫、俱乐部等阵地,树立鹰城大工匠的社会形象。

定期组织鹰城大工匠演讲报告会,将其个人技能技艺、成长经历、感人事迹等与广大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分享,以工匠精神激励职工成长成才;组织鹰城大工匠进校园、进课堂,讲述成才故事,让工匠精神植根于校园文化。

第十七条  加强管理。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鹰城大工匠定期联系制度,所在单位负责对鹰城大工匠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完善鹰城大工匠工作业绩档案。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可结合区域和产业(行业)特点,开展大工匠选树活动,制定办法,建立机制,严格标准,坚持程序,保证质量,按照 “区域 (行业)+工匠”的规范进行命名,打造好工匠品牌。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大工匠选树制度,不断夯实鹰城大工匠的群众基础,让工匠精神成为激励职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强大动力。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鹰城大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市工会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会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了进一步推动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总结经验,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市总工会定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全市工会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各单位今年以来劳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各县(市)和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供电公司汇报,每个单位不超过10分钟,其他单位书面汇报);

2、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主管主席和生产部长;

2、市总直属企业工会主管主席或生产部长;

3、各产业工会主任。

三、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市总工会办公楼四楼西会议室。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整理总结汇报材料,并于10月17日前将与会人员报市总生产部。

联系人:任国伟、赵若伊

联系电话:3799613

转发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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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18】8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开展这项竞赛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围绕省、市重点建设工程,以质量创优为核心,以安全生产为保证,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文明施工创和谐,充分调动和发挥参建单位广大职工、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向科学管理要效益,向科技进步要效益,努力把各个重点工程项目建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贡献。

二、参赛范围

全市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和施工、设计、监理、管理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竞赛活动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重点工程建设竞赛活动。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以党政领导和工会主席参加的“五比一创”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本单位本建设项目的竞赛活动。

四、评比表彰

活动结束后,市竞赛领导小组将对竞赛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重点工程建设优秀参建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与表彰,成绩特别突出的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请各县(市、区)、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10月20日前,将参赛企业名单、参赛工程项目及竞赛活动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竞赛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3799613

电子邮箱:pds2916491@163.com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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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18】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继续组织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企业为主体,紧密结合《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积极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职工投入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活动中,为实现全市“十三五”和2018年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共创一片蓝天碧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二、竞赛范围

参加竞赛活动单位为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全市煤炭、钢铁、电力、建材、化工、机械、交通运输、纺织、石油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以推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为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文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璐、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德方为副组长的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市环境保护局总量科科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四、评比表彰

活动结束后,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参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和表彰,表彰名额由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确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市五一劳动奖章,同时推荐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竞赛活动机构,制定竞赛方案和实施细则,从而形成党委领导、行政重视、部门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请各县(市、区)、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10月20日前,将竞赛领导机构名单、竞赛方案和参赛单位名单,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竞赛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3799613

电子邮箱:pds2916491@163.com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资金检查及对首批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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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资金检查及对首批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的通知》(豫工办[2018]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及考核准备。

全市各县(市、区)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今后要在申报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资金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省总通知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上报帮扶对象,避免问题发生。

附件: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资金检查及对首批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的通知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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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工办【2018】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市以上劳模访问调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目的意义

劳模访问调查是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国、省、市各级劳模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升劳模管理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为了做好今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和省、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发放工作的重要依据。开展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心厚爱。各级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切实摸清劳模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困难劳模数量和困难程度。

二、时间安排

2018年9月中旬至2018年10月中旬。

三、调查范围

此次摸底调查的对象为我市全国劳模、省(部、全国五一奖章)级劳模和市级劳模(省五一奖章)。

四、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今年劳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此次劳模调查将作为今年各级劳模帮扶救助的主要依据,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报者,将不参加今年的劳模帮扶救助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组织专人,集中精力开展工作,确保如期上报。

2、要认真填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劳模访问调查表》(附件1)、《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奖章访问调查表》(附件2)、《全国劳模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同时做好市级困难劳模访问调查工作,认真填报《市级劳模和省五一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申请、荣誉证书复印件、本人收入证明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医药费单据复印件等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3、要严格把关。各单位在填报上述材料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必须经基层工会审核,并在劳模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

请各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和调查表汇总盖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市总生产部(电子文档和打印件各一份,邮箱:pds2916491@163.com)。

附件:1.全国劳模访问调查表

           2.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访问调查表

           3.全国劳模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

           4.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

           5.市级劳模和省五一奖章访问调查情况汇总表

全总检查组来我市检查白国周劳模工作室


正文

10月11—12日,由浙江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吴海瑜为组长的全总检查组来我市检查白国周劳模工作室,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市总副主席李文生及平煤神马集团工会主席张金常、副主席邓戈等陪同检查。

全总检查组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对全国总工会首批命名的示范性劳模工作室—“白国周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复检,检查期间,检查组到“白国周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观看了白国周工作室专题片,同时对我市劳模工作室创建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白国周技能大师工作室”是2015年由全国总工会命名的首批示范性劳模工作室,河南省共4家。目前,我市共有全国示范性劳模工作室3家,省级示范性劳模工作室9家,市级40家,劳模工作室创建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舞钢市总工会举办2018年秋季工会干部培训班


正文

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改革创新要求,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工会干部能力素质,10月10日至12日,舞钢市总工会在舞钢市委党校举办舞钢市总工会2018年秋季工会干部培训班。全市各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局(委)工委会、各重点企业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共135人参加本次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市委党校副校长梅世闻致欢迎词,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世晓慧作开班动员。在动员讲话中,世主席就举办此次培训班的意义、目的、组织管理和对学员的要求作了重点强调。

此次培训邀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以及平顶山市总工会的教授和专家前来授课。

关于开展推动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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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中国工会十七大和河南省工会十五大胜利召开,大力推动工会组织向新兴领域和自由职业等群体延伸,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按照省总工会要求,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推进企事业单位建会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推进建会专项行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会要制定建会专项行动方案,从10月起至11月30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情况,对未建会的企事业单位分类登记,制定建会计划,分步推动建会。

二、要把非公企业、外资企业作为推进建会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对辖区内未建会企业,深入分析未建会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建会,消除空白点。对拒不建会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落实。

三、要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为专项行动重点区域,以非公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等社会组织为推动建会的重点对象,以非公企业和外资企业职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八大群体”为入会重点群体,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一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吸收一批非公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入会。

四、要结合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八大群体”在建会模式、入会方式、活动形式、权益维护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其依法建会。要坚持服务在先的工作理念,运用好工会服务资源,为“八大群体”参加工会活动、接受工会服务提供便利条件;要有针对性地拓展工会网上服务功能,丰富服务项目,充实服务内容,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职工自觉加入工会,更多的企事业单位主动要求建会。

五、要把专项行动与推动工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六有”标准,推动基层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要坚持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维权,确保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在同级党委、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职工民主权利的落实。对基层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发现,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坚决防止其它势力渗透破坏、插手利用,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六、要加强组织领导,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完成全年建会和发展会员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工会应在开展集中建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新建会企事业单位和新发展会员信息的数据库录入工作,准确掌握工会动态组建率和职工整体入会率。

七、要加强督导检查,努力推进建会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工会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督促检查,特别对重点区域、行业建会和发展会员情况跟踪问效,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市总根据河南省会员管理系统录入情况,对各县(市、区)建会工作进行排名,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工会要及时总结本地建会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电子邮箱:pdsghzzb@163.com)。

关于做好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互查验收的通知


文件正文

根据《关于考核验收河南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要求,经过各级工会组织认真推荐,目前全市现已申报一批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为进一步规范考核验收工作程序,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观摩交流,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就做好互查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检验收时间

2018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二、采取方式及依据

互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及会员评议等方式进行。依据平工组[2018]21号文件确定的评选对象及豫工文[2016]35号文件参照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

三、考核验收程序

分组互查  市总工会分片组成互查验收组,由各县(市、区)、部分市总直属企业、市直工会分管主席和组织部长为成员,对各地上报推荐的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行互查验收。互查验收工作由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牵头汇总互查验收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考核验收意见。各组互查验收开始前要提前与市总组织部进行沟通。综合评定   市总工会组织部根据推荐、互查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经市总工会研究审定后上报省总工会。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互查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总工会下发的平工文〔2018〕21号文件的评选标准,认真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示范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加强交流:各地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切实通过互查验收,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明确下步工作思路,推动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肃纪律:各互查验收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就餐和住宿,不得接受土特产和纪念品,严禁参加受检单位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或到旅游景点的参观活动。

(四)按时报送:各互查验收组组长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互查验收情况报送至市总工会组织部。邮箱:pdsghzzb@163.com,联系电话:379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