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学习宣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走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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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石龙区迅速行动,专门制定了学习宣传《条例》“三步走”实施方案。方案共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组织全区各企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首席代表和企业首先代表集中学习,传达省市总工会相关精神,重在把握学习《条例》的整体面。第二步是学习宣传《条例》走进企业,组织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面对面学习、座谈,重在把握学习《条例》中协商的细节。三是聘请法律专家学者答疑解惑,针对《条例》的具体内容进行讲解,解除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的各种疑问,重在把握学习《条例》实效性和学习后的可操作性。目前,第二阶段正在推进中,第三阶段也正在积极筹备。

(图为区总工会主席走进企业与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

宝丰县在《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中获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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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结束,宝丰县10家单位和个人喜获国家、省、市级先进殊荣。其中,县总工会主席郭鹏飞等荣获知识竞赛活动优秀个人奖。

今年全国总工会全面启动《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后,宝丰县总工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不同形式的宣传和答题活动,收到有效试题答卷3976份,各基层工会及广大女职工参与率达95%以上。

在全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中,县总工会的郭鹏飞、孙秋丽分别荣获全国《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优秀个人奖;县总工会、河南亚坤实业集团、县人民医院、宝丰金叶烟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工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县交通运输局荣获河南省《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县总工会荣获平顶山《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孙秋丽)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2014年“三八”节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2013年,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六大及河南省工会十四大精神,按照市总工会九届十六次全委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激发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我市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弘扬先进,推进创先争优,激励女职工奋发向上、建功立业,平顶山市总工会决定,在2014年“三八”节前夕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5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50个。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10个,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个人10个。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从推荐的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中评选产生,并同时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以班组、科室、车间、分厂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在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

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应是直接从事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女职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绩。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由所在基层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民主推荐,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签署意见后,按照推选指标分配渠道上报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二)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对推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统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总工会女工部。

(三)市总工会成立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候选者,在市总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后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四)对平顶山市五一巾帼奖获得者,按程序同时申报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或平顶山市工人先锋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

3、推荐的平顶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务必从一线中产生,兼顾各行各业、各个工种。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在评选范围内。

4、被推荐单位未建工会、未建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交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会经费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认真填写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登记表用A4纸小四号宋体、正反两面打印,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用A4纸四号宋体打印),于12月30日之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及汇总名单报市总女职工部。汇总名单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3799620

电子邮箱:pdsghngb@126.com

舞钢市召开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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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舞钢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舞钢市总工会举办的舞钢市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经过两个月的紧张选拔与竞赛,已经圆满结束。12月11日,舞钢市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总结表彰大会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舞钢市委副书记陈建中、市政协副主席田兴文、市人大党组成员于奇峰、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建政、市总工会主席陈云洲出席会议,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工会主席,获得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由陈建政主持。

陈云洲代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做总结报告。报告中指出: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组织形式新颖,涉及领域广泛,竞赛规范有序,成绩公平公正,提高了全市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市职工技术进步活动和职工劳动竞赛工作树立了新的标杆。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认真总结经验,继续保持良好的技术活动态势,切实保护好广大职工学习技术、增强本领的热情,进一步加大职工技术活动投入,把全市职工技术技能竞赛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实现舞钢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证。

会议表彰了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向第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10个工种第一名颁发了“五一劳动奖章”。

最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主任陈建中作重要讲话,他说,近年来,市总工会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开展以提升职工技术技能、节能减排、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在平顶山各县(市)区首次成功举办了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为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快舞钢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的转型发展做出了努力。同时,全市广大职工较好的发挥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有力的促进了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改进管理、提高效益、创立品牌,增强了企业持续良性发展的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陈建中希望全体参赛选手以这次大赛为新的起点,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同时也希望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使更多职工的技能水平得到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证,为实现舞钢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李阳)

汝州市环卫处女职工闫春红荣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全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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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汝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传来喜讯,汝州市环卫处女职工闫春红喜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全国优秀个人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发动的一次重要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笔答为主。竞赛活动组委会和相关专家编制了100道选择题,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内容。

从今年5月份起,汝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深入宣传女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全市女职工广泛开展该项知识竞赛,得到了全市各级女职工组织的重视和女职工的广泛参与。市环卫处工会积极响应,认真发动、精心组织,共上交有效答卷200份。此外,市环卫处还以此次竞赛为契机,通过舆论宣传、举办培训班、开展咨询活动、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全处女职工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了各单位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感,营造了关心爱护女职工的氛围。(胡巧 晓利 闫春红 薛东方)

汝州市总工会召开《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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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下午,汝州市总工会召开《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动员会,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并对全市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作出部署。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留申主持了会议并做讲话。

《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条例》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内容,解决了“由谁协商”“协商什么”“怎么协商”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地位和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市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一件大事、喜事,但也存在着部分企业经营者“不愿谈”、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不会谈”等问题,由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对工资集体协商只有原则性规定,尤其是对平等协商的程序未作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迫切需要制定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和具体化,以保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落实。

为此,汝州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各乡镇、街道、系统组织召开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动员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职工。

截止目前,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1871家,占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总数的96%,覆盖职工15多万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落实,主任翁意识得到强化,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了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胡巧 爱萍 )

叶县总工会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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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上午,叶县总工会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在采血处,县总工会干部职工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认真填表登记、体检、化验,然后进行无偿献血,经体检后符合献血标准的同志们,都积极配合血站工作人员完成了采血。

此次县总工会组织全体干部无偿献血,让职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助人为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尚品质。

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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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工会举办的2013年度供水管道工厂赛技术比武活动于近日结束。来自基层单位的18名供水管道工参加了这次比赛活动。比赛通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最后对选拔出的前三名比赛选手进行了奖励。这次技术比武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营造了学技术光荣,有技术可敬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公司培养过硬技术的供水管道工人才,全面提升职工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石龙区组织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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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龙区总工会组织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会主席杨民芳主持学习,工会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以及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区总工会副主席马红霞对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回顾总结了三年来我区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并对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条例》进行了辅导。

杨民芳强调,学习宣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要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开展工资集协商是上级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崇高职责,是职工会员的强烈期盼,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全区各基层工会、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在宣传上进一步造势。《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是一部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地方性法规,各企业工会要根据省市总工会的要求,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高潮。让《条例》在企业老板中入脑入心,让每个职工了解《条例》的精髓。三是要在责任上进一步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书,这就要求企业老板信守合同,兑现合同书中的承诺,企业工会要带领职工积极劳动、发展生产,帮助企业实现合同条款;劳动部门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把合同落到实处。四是要在工作上进一步作为。要深入企业,加强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不敢谈、不会谈、不想谈的问题,从而扩大工资体协商工作面,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高新区工会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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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平顶山高新区工委《关于开好2013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工会党支部于12月5日上午在党员活动室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每个同志都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这次民主生活会不仅有本支部的党员,还邀请了党外人士参加,通过在会上的发言、学习与交流,大家认识到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表示要始终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作为工作的核心,加强自身修养,全面推进和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