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总工会举办公交车驾驶岗位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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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下午,叶县总工会、叶县交通局联合举办的“2013年叶县公交车驾驶岗位技能竞赛”在昆燕驾校进行决赛,参加决赛的驾驶员分别来自平运六分公司与叶县鸿宇汽车运输公司。副县长王代强、县总工会主席申红霞亲临现场观看了决赛。

本次技能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各占30%、70%计入综合成绩,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网上随即出题的方式,实际操作有直角转弯、半坡起步、过单轨桥、限宽门等。共有50名选手参加了预赛,通过预赛后选拔前十名驾驶员参加决赛,确定最终名次,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通过技能竞赛进一步激励广大司乘工作者立足一线、钻研技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有效提高了运输企业队伍整体技术素质,确保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

汝州市总工会积极组织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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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三年,为了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12月4日汝州市总工会在市文化宫广场拉开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的维幕。

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汝州市总工会积极组织参加“12.4”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向各乡镇、街道、系统下发文件,并要求基层工会与本地(本单位)司法所(法制科)联合,通过版面、电子屏、纸质宣传资料、书籍等形式,由专业的法律人员诠释法律知识,让全市人民知法、懂法、守法,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真正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参展版面百余块,发放宣传书籍5000余册,宣传资料10000余张,法律咨询60余起,圆满达到此次宣传活动的目的。(胡巧 赵艳萍)

市总法工部举行“12.4”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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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市总法工部按照省总工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提前进行部署,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围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市总法工部于今年9月1日在平顶山工会网开设了《工会普法教育园地》宣传窗口,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女职工特别规定》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12.4”当天,市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和法工部全体人员在鹰城广场参加全市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展出了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印制发放了(2013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相关问题解答、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权益保护等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开展工会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向群众进行了宣传和讲解。期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富兴、市政府副市长王宏景等一行来到市总工会的宣传咨询台前,查看了宣传资料,并称赞说以“职工维权”这个热点话题为切入点进行普法宣传,这样宣传很实用,效果很好!

   此次活动共接待各类咨询40余人次,《发放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问答》、《河南省企业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读本200余本、各类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通过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普法,石龙区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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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三年,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召开以来的第一年,石龙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活动主题,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和服务工作。

一是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二是送法律进基层,走访企业,切实解决职工疑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组建农民工维权服务队,走进社区,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解决好来访职工的维权工作。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向胡丽巧、史新旭、郑巍同志颁发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文件正文

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评审委员会根据2012年度参评新闻作品强大的宣传效果和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与会评委反映强烈,反复讨论决定:特向《汝丰焦化工资集体协商促企业和谐发展》、《煤海青春》、《鹰城文化宫的夏天》叁篇作品的第一作者颁发“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特等奖。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及全市宣教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打造平顶山市工会“三工”宣传品牌。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三工”宣传奖励办法,平工办字【2002】31号文件《平顶山市总工会“三工”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规定,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向获得2012年度“平顶山市五一新闻奖”特等奖作品的第一作者胡丽巧、史新旭、郑巍叁名同志授予“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3名同志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和引导全市各级工会宣教干部、各级新闻工作者,学先进、赶先进,积极投身工会“三工”宣传第一线,多写稿、写好稿、展开工会“三工”新闻宣传竞赛,为做大做强工会新闻宣传品牌,提升工会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13年11月10日

舞钢市总工会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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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各项改革,舞钢市总工会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舞钢市总工会通过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精心策划,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12月4日当天,舞钢市总工会在市区中心路段设立咨询台,向过往行人发放法制宣传小册子及宣传彩页,并详细解答了行人的有关疑问。同时还邀请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班子,将法律法规知识以戏曲、小品等形式表现出来,寓教于乐,为广大职工群众献上了一道丰富的文化大餐。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小册子及宣传彩页3000余份,解答行人疑问23例。

河南省总工会检查组莅临我市检查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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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至3日,由省石油化学工会主任海莉、省总生产部调研员赵宏斌组成的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检查组莅临平顶山市,对我市今年以来开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五比一创”劳动竞赛、“三比两降”节能减排竞赛、职工技能竞赛、劳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全森全程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情况汇报,察看了我市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情况有关资料,并深入到平煤神马首山焦化、平东热电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在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职工经济创新工作活动多样化,职工参与面广,领导重视,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2013年“飞宇杯”平顶山市机动车检测维修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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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鼓励一线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走岗位成才的道路,根据《平顶山市总工会2011—2015年劳动竞赛规划》和2013年平顶山市职工技能大赛的有关规定,11月29日至12月1日,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在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组织开展了2013年“飞宇杯”平顶山市机动车检测维修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活动由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总工会工交工会、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承办,市飞宇汽车商贸城有限公司、吉祥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协办。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飞宇杯”平顶山市机动车检测维修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公布了平顶山市机动车检测维修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市总工会、交通运输局领导组成了竞赛组委会,成立了竞赛仲裁组、裁判组、资格审查组和宣传组等竞赛执行小组。活动过程通过平顶山市电视台、平顶山晚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11月29日上午9时竞赛活动在“飞宇国际汽贸城”展示中心正式拉开帷幕。经过各单位层层筛选出的101名维修技术工作人员首先参加了理论知识竞赛活动。经过抽签环节,三个场次的理论知识竞赛经过上机答题及电脑汇总,按顺序确定前45名选手参加实操竞赛。

本次竞赛的实操环节注重参赛选手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操作技能和基础理论水平的测试。经过不同车型的抽签环节,选手按车型和抽签序号、操作的规范流程在工位上进行车辆故障检验、诊断、排除。实操环节经过严格的评判打分,经过选手签字认同,确定了45名选手的实操成绩。按照工作方案的选拔赛与决赛名次排列规则,综合计算选手的理论和实操成绩,确定了最终的个人及团体名次。

我市7家参赛单位和10名参赛选手分别获得了团体和个人奖项。

平煤机召开2013年建功“十二五”技术创新竞赛活动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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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下午,平煤机召开“2013年平煤机建功‘十二五’技术创新竞赛活动”评审会,公司工会主席杨和、总工程师李雪伟及副总工程师陈国治等评委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根据《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建功“十二五”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平煤机【2013】64号文件要求,对照评比条件,经过认真讨论评议,共评出了杰出能工巧匠2名、优秀职工科技人才5名、一线技术英杰2名、技术创新成果6项。对于评出的先进个人均奖励现金1000元,对于评出的创新成果项目,根据其创新性、先进性及效益性分别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

宝丰县总工会组织学习《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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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宝丰县总工会于12月3日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内容。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标志着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这是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必将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全县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团结和凝聚全县广大职工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我县“建五宝、争百强,三化协调发展奔小康”奋斗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