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开展10年来,促进了我市女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保障了患大病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女职工的热烈欢迎。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
平顶山市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开展10年来,促进了我市女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保障了患大病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女职工的热烈欢迎。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女职工团体特病保障工作
1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严寄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和市总工会相关部室负责人看望慰问了我市部分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向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按照2017年度宣传工作计划,于阴历年前,在《平顶山日报》集中宣传全市各级工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总结各级工会组织工作中的亮点、重点、创新工作,要有实例、有活动、有成效,杜绝泛泛而谈、大而空的文稿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按照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
按照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平顶山市“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振华
1月10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女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弘扬先进精神、展示巾帼风采”先进事迹报告会。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国晓出席报告会并讲话,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主持报告会。各县(市、区)总工会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工会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会期全天。
地点:市总13楼会议室
1
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展示我市女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号召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示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我市广大女职工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谱写转型发展新篇章
根据省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决定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长效化的基础上,各级工会干部以重大节日为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