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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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开展以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受到社会各界和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的好评。因此,市总决定,继续与中国人寿保险平顶山分公司合作,开展2018年度全市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工会组织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是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通过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缓解职工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为广大职工抵御大病风险能力筑起一道屏障。  

二、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主要内容

1、参保对象:平顶山市辖区内企业、事业及国家机关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16至60周岁在职职工(含整建制参加所在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

2、保障期限:一年为一个周期,保费一年一缴。

3、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元。(每人仅限一份)

4、保障金额及责任:

(1)被保障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初次发生,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确诊为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和白血病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障金20000元;

(2)被保障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初次发生,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确诊为所列3—12项病种时,保险公司承担职工社保(或单位)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60%的补偿费用(最高以20000元为限);

(3)被保障人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最高给付3000元的医疗费用(第13—16项病种的保障金额最高为23000元);

 5、参保方式: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组织以团体投保的形式向保险公司办理承保手续。每位职工保费可由单位行政、单位工会、职工个人共同或单独承担。

 6、承保疾病:

(1)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

(2)白血病

(3)心脏移植术;

(4)肾移植术;

(5)肠套叠松解手术;

(6)暴发性肝功能衰竭;

(7)异位妊娠破裂手术;

(8)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搭桥术);

(9)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10)腹腔镜手术;

(11)肺结核病;

(12)颅脑疾病行开颅术(不含打孔术);

(13)脾破裂修补术;

(14)肝破裂缝合术;

(15)颈椎骨折;

(16)全身20-29%Ⅱ度烧(烫)伤。

 7、除外责任:

    下列情行之一,保险公司不负保障责任:

(1)被保障人投保前已患有恶性肿瘤或白血病,或《细则》中明确的相应病症;

(2)被保障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3)被保障人或其受益人有隐瞒病史、欺骗、作弊行为;

(4)核爆炸、核辐射和核污染由此因起的疾病;

(5)医疗部门误诊;

(6)因打架、斗殴、吸毒和故意行为导致的自身伤害。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全市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工会组织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障意识,弘扬“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向他人献一份爱心,同时为自己买一份保险”的团结互助精神,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实施。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组织,积极实施。此项工作列入2018年市总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单位投保率要达到60%以上,投保单位职工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按照总体部署,分级实施的原则,市区单位及市总直属基层工会所属职工的参保工作由市总保障部组织实施,县(市、区)所属单位职工的参保工作由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3、要提前做好续保工作。2017年度参保单位要提前做好2018年度的续保工作,确保按时或提前续保。凡按时续保单位的参保职工可不受投保后30日疾病观察期的限制。

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互助互济靠的是积少成多,聚小钱办大事,参与面越广,互助的力量越大。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主席及保障部长具体抓落实,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动员更多的单位和广大职工广泛参与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为构筑我市职工抵御大病风险屏障贡献力量。

联系电话:平顶山市总工会保障部 3799617       中国人寿保险平顶山分公司 4981919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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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将《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工文〔2015〕5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帮扶资金的来源

第一条  帮扶资金由财政拨付和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社会化的方法筹集。主要来源是:

(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

(二)地方财政配套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

(三)上级工会拨付和本级工会从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

(四)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

(五)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  帮扶资金的使用

第二条 帮扶资金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帮扶资金是拨付给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占用、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超标准发放。

(二)拾遗补缺原则。坚持制度保障为主,工会救助为辅。

(三)依档帮扶原则。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

(四)公开公平原则。帮扶资金的使用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

(五)依规施助原则。工会投入、社会捐助的帮扶资金,可根据工会的有关规定、捐款单位(个人)的意愿实施帮扶救助,如无规定,应参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执行。

第三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对象

帮扶资金的使用对象是已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主要包括:

(一)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为50%以下),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灾害(事件)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重大疾病致困户的认定,应以职工或家庭成员当年度住院治疗的结账单为主要依据,结合病种、自付金额、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看年度内,职工或家庭成员因病致困的程度是否达到以上(一)、(二)款的标准。

突发事件、意外灾害等项认定标准,各单位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

困难农民工的认定,应以本人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以上(一)至(三)款所规定条件为依据。

第四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中央财政、省财政拨付的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帮扶已建档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灾害致困户)困难职工家庭。帮扶项目限定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六种类型。

(二)市、县财政帮扶资金根据当地财政批复(要求)执行。

(三)各级工会安排的帮扶资金,除用于帮扶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外。可根据帮扶工作需要,用于对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涵盖不到的帮扶对象的慰问、救助。

专项帮扶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或办公经费,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帮扶中心基本建设投资,其它与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无关的支出。开展帮扶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应由本级工会解决,同时应争取同级政府支持。

第五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求助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有效证明。

(二)基层工会和帮扶工作站(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须对拟帮扶的职工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资产情况;拟帮扶职工的家庭状况,须在单位(工作区公示栏)、帮扶工作站(产业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困难职工登记表须经基层工会主席、产业工会主任和经办人签字,方可报送上级工会帮扶中心。

(三)帮扶中心受理后,应严格核查拟帮扶职工的家庭状况,符合条件而没有建档的,应及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职工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资产有疑问的,可联系当地财政、工商、税务、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情况不明的不得建档。

(四)建档后,帮扶中心应首先指导基层工会,帮助困难职工享受到国家相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助学、就业等政策。

(五)帮扶中心提出具体的救助意见,500元以内的小额资金救助可由帮扶中心主任审定签字后办理。

(六)帮扶中心主任职权范围以外的,由分管副主席审定签字后办理。

(七)使用大额资金和集中发放资金需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经主席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按照工会财务管理程序办理。

(八)帮扶中心救助方案确定后,应将该方案在帮扶中心办事大厅、本级工会网站(页)、基层工会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九)发放救助款(物),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分类存档并将帮扶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第六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标准

用于生活救助的资金,可以采用按月、按季补差生活费的方式予以补贴,或全年定额式补贴,但原则上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额。

用于助学救助的资金,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

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每户每年不超过10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5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3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5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5000元-7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15万元-19万元的,一次性救助7000元-9000元;当年个人医药费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如有特殊情况,经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可酌情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同时不得超过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用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资金,执行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同类工种标准。同时,须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相关问题的通知》(工保字〔2014〕1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省总批复,不能使用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

用于法律援助的资金, 主要是对困难职工的诉讼、律师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执行当地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第七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形式

帮扶资金的使用,应采取非现金形式。用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的,应当通过银行卡 (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发放,帮扶中心应及时将帮扶项目、救助金额、救助次数和救助的具体时间通知困难职工家庭,并将银行对账单存档备查;帮扶资金用于其他帮扶项目的,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第八条 帮扶资金使用时限

中央财政、省财政帮扶资金,须在本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结转下年度。地方财政、工会投入的帮扶资金,根据当地财政批复、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帮扶资金的管理监督

第九条 困难职工档案

困难职工档案是分配和发放帮扶资金的主要依据,救助困难职工必须首先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各帮扶中心应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要求,审核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严把建档关,不得随意扩大帮扶范围、降低建档标准。应按照省总统一制定的档案格式,发放并指导基层工会、拟救助对象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各类救助资料,要根据资金来源、救助项目严格分类,及时归档。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实时跟踪,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每年年底,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并逐级上报,加强档案动态管理。

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第十条 责任划分

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标准,对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指导督查,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帮扶资金分配方案需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帮扶中心负责建立和管理困难职工档案,制定帮扶资金使用方案,开展具体帮扶活动。帮扶资金使用方案需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后实施,并报保障部备案。

财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的接收、拨付等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指导和检查。

经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帮扶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杜绝不经培训就上岗的现象。

第十一条 帮扶资金的预、决算

帮扶资金纳入市、县(市、区)总工会预算、决算统一管理。预算、决算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支出项目、帮扶人数、帮扶金额等。各县(市、区)总工会于每年初将上年度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及说明和本年度帮扶资金收支预算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保障部。

第十二条 帮扶资金账目的设立

帮扶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核算单位应当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设计会计科目,建立总账、明细账和其它辅助台账。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级帮扶中心应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暂时不能单独设立账户的,财务收支账目由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报销凭证

(一)帮扶资金以银行卡 (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发放的,以银行回执单据为报销凭证;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除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外,需附上有困难职工签名的“实名制汇总表”。

(二)其他类帮扶资金,在出资单位或个人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银行卡 (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发放,也可采取现金形式发放。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的,须以困难职工签名的“实名制汇总表”作为报销原始凭证。

第十四条 帮扶资金的核算

帮扶资金的核算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要全口径纳入本级工会年度预决算管理。帮扶资金实行本级财务部归口管理,按照全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各种来源的帮扶资金原则上都要先经过市、县(市、区)总工会财务部账户,再拨付到独立开户的帮扶资金账户。帮扶中心只管理和核算本级工会使用的帮扶资金。

(一)会计科目明细设置

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帮扶资金的核算主要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帮扶补助”、“上级补助收入——送温暖补助”、“政府补助收入”、“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补助下级支出——送温暖补助”、“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维权支出——送温暖费”、“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等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明细设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在会计科目下按照帮扶资金性质分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省财政帮扶资金、本级财政帮扶资金、市和县(市、区)总工会帮扶资金、接受捐赠帮扶资金等。

2.在会计科目下按照帮扶资金性质设置核算类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按照帮扶资金的不同来源,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1.中央财政、省财政、省工会帮扶资金。

市、县(市、区)工会财务部收到资金时,按照帮扶资金的不同性质记“上级补助收入——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保障部提供的手续齐全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应拨付下级工会的帮扶资金记“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分配给本级帮扶中心的帮扶资金,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帮扶中心收到财务部拨付的帮扶资金时,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资金发放的有效凭证,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

2.省财政通过市、县财政拨付的帮扶资金。

市、县(市、区)工会财务部收到资金时,记“政府补助收入”。支出时,根据保障部提供的手续齐全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应拨付下级工会的帮扶资金记“补助下级支出——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三级明细科目”;分配给本级帮扶中心的帮扶资金,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帮扶中心收到财务部拨付的帮扶资金时,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支出时,根据资金发放的有效凭证,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

(三)帮扶资金年终结转

年度终了,要根据帮扶资金账务编制帮扶资金决算表并结转支出,即:借记“其他应付款——拨入经费——三级明细科目”,贷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等。财务部根据帮扶资金决算表进行账务合并,即:借记“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三级明细科目”等,贷记“其他应收款——拨出经费­——三级明细科目”。

第四章  帮扶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的,上级工会应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资金、追回违规所得资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计和工会经审部门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各级工会保障、财务、经审部门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帮扶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总工会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平顶山市总工会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平顶山市困难职工日常救助细则》(平工总[2015]21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平顶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河南省女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新城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河南省女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级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分别推荐创业成果1-2个,创新成果1-2个,请认真填写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如有视频材料请制作成光盘或U盘,务于2017年12月15日前一并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同时将报名表相关照片的电子版发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pdsghngb126.com)。

    


                                 

豫工文〔2017〕54号

关于举办河南省女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部署要求,引导全省女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践活动,集中展示近年来全省广大女职工在创业创新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女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带动,共同圆梦。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组织,省总工会负责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及奖励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做好参赛项目的评审、把关工作。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具体实施,要深入企事业单位,广泛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并负责组织好创业创新成果的遴选及相关资料报送等具体工作。

三、参赛条件

(一)创业大赛

1.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地具有一定影响力,企业主要经营者为女性;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企业处于初创期或快速成长期,有产品市场优势、技术领先优势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

4.创业成果负责人积极创业或带动下岗女职工、困难女职工共同创业,为她们提供就业岗位,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5.企业成立不超过5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12年1月1日之后。

(二)创新大赛

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由女职工承担并获得的优秀创新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2017年1月31日前整体应用的技术成果。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

四、组织实施

(一)初赛:以河南职工网、“豫工惠”手机APP为平台,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开展网上成果展示,并结合网络投票进行初选。

(二)复赛:进入初选的成果负责人现场陈述和演示,组织专家进行评判。

(三)评审: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复赛结果,由相关负责人共同审核确定评选结果,评选出“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业成果”、“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新成果”、“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业人物”、“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新人物”。

五、参赛要求

(一)配有3—5张图片,并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如有视频资料应采用高清标准,并配以同期声,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以MPG文件格式报送。

(二)创业创新成果简介须简明扼要,500字左右,将创业创新成果名称、内容、技术创新点、技术成果评价、取得经济效益等写清楚,另附500字左右创业者或创新者个人事迹材料。

(三)创业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凭证)复印件。

(四)各地各单位可分别推荐创业成果1—2个,创新成果1—2个,请认真填写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12月20日之前报组委会,同时将报名表相关照片的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如有视频材料请以光盘或U盘方式邮寄)。

联系人:陈聪聪

联系电话:0371-65904250

邮箱:hnsnzgcycx@163.com

 

附件:1.河南省女职工创业大赛报名表

      2.河南省女职工创新大赛报名表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关于开展单身职工互联网+婚恋交友活动培训的通知


正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为广大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全力为广大单身职工搭建相聚、相识和相知、相爱的婚恋交友平台,激发年轻人干事创业的热情,促进和谐家园建设,为平顶山建设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正能量。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单身职工互联网+婚恋交友活动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8点30分。

二、会议地点

市总工会四楼西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总工会、新城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部部长及工作人员。

四、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需自带笔记本电脑。

关于更新完善平顶山工会网注册用户资料的通知


正文

新版工会网的单位(部门)注册用户页面是网站的重要组成节点。在此页面,目前可以看到该单位(部门)的相关资料、在本站发表或评论(评论功能暂时屏蔽)的内容的链接,还提供有联络表,其他注册用户和浏览者可以通过该表单直接发送信息至该单位(部门)的电子信箱。以后还将视情况增加更多内容或功能。为使此重要节点发挥作用,特就需要各单位(部门)注册用户对注册资料的完善工作说明如下:

一、需要完善的资料内容

目前需要完善的资料包括情况简介、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电子信箱和形象展示照片。前四项为必须,最后一项为可选。情况简介可包括本单位(部门)的职责、概况、荣誉等方面的内容,字数不限。电子信箱必须是有效的且为本单位(部门)最常用的。

二、完善方法

各注册用户登录之后,会首先进入各自的资料页。点击“编辑”,即可进入录入资料的页面。其中,办公电话每栏只填一个号码(格式:"0375-XXXXXXX", 区号"0375-"不能省略,以方便手机浏览用户直接点击链接进行拨号),如需多填,请另起一栏。电话号码栏不能输入汉字,若需公布本单位不同部门的电话号码,请在“情况简介”里包含此部分信息。

为促使单位(部门)注册用户完善资料,自12月11日起,启动完善密码的强制性要求。新密码必须在8位以上,且包括三种不同类型的字符。届时,登录之后将直接进入编辑页面,不完善相关资料,将无法进行其它操作。

三、其它说明

在平顶山工会网站群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联合会将拥有各自的独立网站,在“平顶山工会网”中不再以群组的方式出现,所以现将舞钢市总工会、宝丰县总工会、叶县总工会、新华区总工会的注册用户进行调整。根据过去发表内容的数量和登录工会网的活跃度,已将“舞钢市总工会宣教部”的账户名修改为“舞钢市总工会”,“宝丰县总工会宣教部”的账户名修改为“宝丰县总工会”,“叶县总工会办公室”的账户名修改为“叶县总工会”,“新华区总工会宣教部”的账户名修改为“新华区总工会”,暂时的登录密码仍为原账号密码。请这四个总工会在本单位明确一下主账号的负责部门。除了“XXX总工会”账号外,这四个总工会的其他注册账号以后将取消在“平顶山工会网”发布“工会信息”的权限,以前发表的信息的提交者名称也将修改为对应的总工会名称(由市总工会网络中心统一批量操作)。

如有问题或建议,请联系市总工会网络中心(电话:3799610)。.

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二十一次全委会会议召开


正文

12月5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二十一次全委会在市总四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严寄音主持。会议替补了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会议选举办法,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张国晓同志全票当选副主席。

严寄音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谱写新时代工运事业发展新篇章。

严寄音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工会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特别要深入学习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寄音指出,要抓住工会系统改革这一重大契机,立足强“三性”、去“四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工会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工会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年末临近,要提早安排送温暖工作,搞好调查,摸清底数,克服困难,加大送温暖力度,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始善终地把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认真总结好今年工作,思考谋划好明年工作,通过送温暖活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到基层,带到困难职工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职工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

严寄音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工会党建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一岗双责”,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水平;要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与职工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

关于报送2017年法律工作部工作总结 及2018年工作建议的通知


正文

为做好全年工会法律以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总结,更好地进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请你单位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2017年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六五普法、企业民主管理、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管理等上级工会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会法律以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以及围绕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工会法律以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针对上级工会要求开展的工会法律以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所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三、2018年工作建议

结合党的十九会议精神,全面分析基层工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今后如何更好的做好工会法律以及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及建议。

四、相关要求

1、总结要做到亮点突出、文字精炼、内容丰富、数据准确,反映出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成绩。

2、附件报表数据填写要求实事求是,数据提供日期截止2017年11月30日。

3、总结以及报表要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pdsflb@163.com或直接报市总工会法工部。

 

关于召开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二十一次全委会议的通知


正文

经市总研究,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8:30在市总工会四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市总工会九届二十一次全委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市总九届委员会全体委员。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市直工会,市总各部室、产业工会及二级单位负责通知本辖区、本单位的委员参加会议,请与会人员如期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并于上午8:15前入场完毕。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平顶山市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名劳模大工匠•千场大宣讲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根据中央、省委和全总、市委和省总部署要求,市总工会决定组织开展平顶山市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名劳模大工匠千场大宣讲话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准确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职工群众工作和思想实际、劳模大工匠成长成才创新创造的实际,讲清楚党的十九大的鲜明主题,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讲清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远影响,讲清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讲清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新时代鹰城更加出彩的新篇章建功立业。

二、宣讲时间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开展不同层次的集中宣讲和基层宣讲;第二阶段:2018年全年,根据省委和全总、省总相关部署,持续深化常态化宣讲宣传学习贯彻工作。

三、活动组织

本次大宣讲活动按照分层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要求,组建宣讲团和宣讲队,确保宣讲活动在全市工会全面推开,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对广大职工实现全覆盖。

(一)市总工会组建“平顶山市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组织我市党的十九大代表、部分劳模、中原大工匠,优秀工会理论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代表等,赴有关县(市、区),企业开展巡回宣讲。

(二)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参照市总宣讲团的做法,组建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车间、深入学校开展宣讲活动。市总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根据各自情况组织宣讲团或宣讲队开展宣讲活动。

(三)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按照市总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精心组织好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的劳模大工匠大宣讲活动。

(四)重视抓好班组学习宣讲和基层“微宣讲”,推动各类企业通过班组会、职工大讲堂、劳模(工匠)大讲堂等载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基层宣讲。

(五)组织各级工会干部宣讲,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开展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四、相关要求

1.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宣讲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做好宣传阐释解读工作。严把宣传宣讲内容政治关,坚持政治性、贯穿思想性,通过宣讲引发职工思想共鸣,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形成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动实践。

2.创新宣讲方式、强化宣传效果。要着眼于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课堂、进网络、进职工群众头脑,注重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用职工听得懂、易于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开展宣讲,不断提升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组织广大职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同频共振。

3.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学习宣讲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要发挥好职工学校、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构建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相融合的工会大宣传大教育格局,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高新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开展百名劳模大工匠、千场大宣讲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具体成效,要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市总将适时开展督查。

附件:平顶山市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名劳模大工匠•千场大宣讲活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