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论文及调研报告的通知(平工办[2009]27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推动我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论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厂务公开工作、集体合同工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会维权及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应对金融危机开展 “共同约定行动”等方面,理论研究与调研课题如下:

1、关于突出与履行工会维护职能问题的研究
2、工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实践与探索
3、关于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素质,发挥其作用问题的研究
4、关于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问题的研究
5、关于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问题的研究
6、关于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问题的研究
7、关于劳动争议预防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问题的研究
8、关于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和谐企业问题的研究
9、关于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
10、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1、如何认识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2、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在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健全和完善工会维权机制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3、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在创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14、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
15、关于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实现形式的思考
16、在改制企业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研究
17、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创新和发展职代会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18、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程序、制度建设等问题探讨
19、当前推行乡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作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乡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与建议
21、关于坚持依法治会、依法维权,贯彻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调查研究
22、非公有制企业如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研究

各单位也可在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拟定论文题目或调研课题。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10月20日止。

三、写作要求

论文要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畅,富有新意,特别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撰写。论文字数在3000-5000字以内。在文章尾页请标明作者单位、职务。2008年以前受到市级以上单位表彰的论文不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内。

五、报送及评选

凡参选论文或调查报告均应用B5纸打印,一式3份在10月20日前报送市总法律工作部。
市总工会、市企业民主管理研究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论文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将在年内召开的市企业民主管理研究会年会上给予表彰。

六、组织领导

此次征集论文活动,是为了推动我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理论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基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和撰写。特别是以往对论文征集工作不重视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各县(市)区不允许出现论文空白现象,同时要坚持杜绝抄袭剽窃现象,凡引用文字超过论文三分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各县(市)、中平能化集团撰写论文应不少于5篇,各区、各产业、舞钢公司撰写论文不少于3篇,其他直属企业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理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紧紧围绕当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并通过调查研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形成真正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论文,努力推动我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2009年9月15日

关于做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平工文[2009]31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基层工会:

2006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几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使我市的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表彰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努力开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推荐评选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既注重创建实效,又注重创建过程。

二、推荐评选范围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成效显著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劳动法》、《工会法》、《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河南省工会条例》、《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部职工都签订有劳动合同,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程序合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制度健全。未发生劳动违法事件和因劳动关系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3、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4、集体合同制度健全。能够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及时签订、续签集体合同,合同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健全落实工资支付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包括农民工)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和效益提高逐年增长。企业和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6、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用企业能按时足额缴纳,无拖欠现象。

7、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充分调动职工钻研技术和生产积极性,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生产经营持续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8、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全年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职业危害事件。

9、企业支持工会工作。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并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10、工会工作达到标准化的要求。有独立的工会工作机构和办公场所;有依法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并能按期换届;工会经费独立且有独立的银行帐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能够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开展的活动。

11、积极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方面表现突出。

2.地区或者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职工满意,创建活动走在了全市或本县(市)区前列。

四、推荐名额分配和表彰方式

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名额将根据各县(市)区、各产业企业的数量,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特别是今年三季度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检查的情况确定。

表彰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授予“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授予“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颁发奖牌、证书。对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总工会择优授予 “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五、推荐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分配的名额,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活动开展的情况,确定拟推荐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单位要兼顾不同行业,推荐的个人要兼顾党政工各方面,没有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不在推荐表彰之列。县(市)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定推荐名单时,要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推荐名单确定之后,各县(市)区、产业工会、市总直属企业应于2009年10月12日之前,将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表、申报材料及附件2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命名表彰。

六、工作要求

此次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是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为推动我市创建活动的开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程序自下而上择优推荐,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以他们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促进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申报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单位所需材料

                      平顶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平顶山市总工会代章)
                              2009年9月16日

“爱国歌曲大家唱”庆祝祖国60华诞


正文

9月15日,平棉公司组织60人的合唱队赴新城区参加了平顶山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合唱比赛,荣获银奖。

本次比赛是由市委市政府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承办,此次合唱比赛是我市建市以来 规模最大、参赛人数最多、专业水准最高的群众性歌咏比赛活动。比赛设小合唱、中合唱、大合唱三个组别,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来自全市各县区、各系统、各单位的共118支代表队参加了角逐,我公司组织了60人的中合唱代表队参加了比赛。经过预赛、复赛,我公司代表队顺利进入决赛取得银奖。

为了组织好本次合唱,公司领导张总非常重视,多次对活动做出指示并到现场观看指导,给参赛队员以很大的鼓舞。合唱队从8月17日开始排练,队员们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经常加班排练,付出了最大努力,赛场上也发挥出了最好水平,拿到了银奖,为公司争了光。

石龙区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合唱比赛


正文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讴歌社会主义新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6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石龙区组织了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合唱比赛。

9月7日-8日,来自全区24支歌唱队,在夜幕的衬托下,个个容光焕发、精神饱满,用歌声表达了对祖国母亲的赞美之情。“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 ……,嘹亮的歌声,高亢的激情演唱,唱出了石龙区广大干部职工的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祝福祖国》、《走进新时代》、《让世界充满爱》……,一首首祖国颂歌,捧出了石龙区干部职工一颗颗炽热的爱国之心。在此起彼伏的呐喊与欢笑声中,区教体局代表队,人大、工青妇联队,财税联队等12支歌唱队获得金奖。本次合唱比赛,丰富了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团结向上、爱岗爱业的良好氛围,凝聚了人心,锻炼了队伍,展示了我区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采。

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收看全国工会先进工作者事迹报告会


正文

9月15日上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郑州举行,平顶山市总工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各县(市)区工会及直属企业、产业工会主席在平顶山分会场集中收看了实况转播。报告团5位成员从不同角度饱含深情地讲述了他们在工会工作岗位上的亲身经历和先进事迹,在市总工会广大干部职工中引起强列反响,与报告会场一样,市总会场不时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

大家一致认为,报告团5位同志介绍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发人深省,催人奋进,使我们深受教育和鼓舞。他们忠诚于党的工运事业,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动人赞歌,为我们各级工会干部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们对党忠诚、胸怀全局、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心系职工、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履行职责、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的模范行为;学习他们政治坚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不畏艰难、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增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不仅要学习5名同志的先进事迹,更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以此来激励我们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职工投身于经济改革、创新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潮中。

市人大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就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提出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要深刻领会报告会的精神,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向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按照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高尚品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着力打造 “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带动市总机关和工会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务实重干、勤奋敬业、团结和谐、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推动工运事业的蓬勃发展。三要以学习宣传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为契机,积极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做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争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要把开展劳动竞赛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结合起来,与弘扬劳模精神、提高职工素质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重要作用。四要把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保民生、促和谐为重点,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维稳工作。以“三个一百”活动为抓手,将“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满腔热忱地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永远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用创新的方法把工会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用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宝丰县总工会着力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


正文

为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9月10日,宝丰县总工会召开各乡镇、重点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会议,安排布置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县总工会主席杨占杰参加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会员评家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保障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也是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联系的客观需要。既是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深入发展的有效机制,又是衡量基层工会工作和建设职工之家成效的根本标准。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创新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会员群众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使基层工会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是工会各项工作满意度的综合体现,更是扎实推进“五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有效举措。

宝丰县现有职工之家267家,其中省级模范职工之家1家,市级模范职工之家14家,县级先进职工之家252家。为深入开展好会员评家工作,宝丰县总工会着力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了以杨占杰主席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宝丰县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制定了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等。二是做好宣传舆论。在全县基层单位深入宣传会员评家活动,把开展比较好的单位的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多赢效果进行宣传,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会员评家活动,让大家认识到通过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既可以提高工会组织的社会凝聚力,又可以提升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是促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三是深入调查,在6月份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对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情况,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建家和“双爱双评”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掌握基层工会建家及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基层工会的实际,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会员评家测评满意度等次作为评价基层工会工作评先、奖罚的依据。并明确规定今后各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会员评家必须达到满意等次的硬性规定。五是与督导检查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专题督导,要求全县建立工会的基层单位,都要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县总工会要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督促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进行自查、互查、抽查,适时进行通报,确保会员评家取得实际效果。同时,把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年终工会工作考核内容,加大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力争通过会员评家活动促进工会整体工作有一个新的提高。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平工文[2009]30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工发[2009]12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各产业结合本地和本产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总工会
2009年8月20日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制定的《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豫工发[2009]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推动“共同约定行动”的全面实施。

各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在乡镇(街道)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重要意义,把落实“共同约定行动”的各项要求作为维护乡镇(街道)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力争年底前有80%以上的乡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明年上半年,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都要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在此基础上逐步向有条件的行政村延伸,并在质量和效果上有新的提高。

二、要落实责任,把“共同约定行动”工作与奖惩机制结合。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用有效的制度保证“共同约定行动”健康发展。要注意总结推广乡镇(街道)“共同约定行动”的经验,运用典型进行引导,鼓励和支持基层的探索和实践,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激励和约束有机结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要将“共同约定行动”开展情况做评选表彰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重要条件,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推动“共同约定行动”在乡镇(街道)的全面实施。

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正文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工办[2009]26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各产业、各基层单位按照全总通知和省总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