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2012年工作要点(平工法[2012]3号)


正文

2012年法律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总和市总的工作部署,把实施“两个普遍”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与“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与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与大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抓手,以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切实提升创建活动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水平,做到在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在提升质量上用力气,在建立制度上求发展,在增强实效性上谋突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新进展,促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待全省构建劳动关系工作会议召开后,积极做好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拟召开的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制定市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推进创建活动在范围上延伸、在内容上拓展、在方法上改进、在标准上细化。按照上级的要求,推动将创建活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和部署,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党政主导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积极创新实践,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会职责,认真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至2013年底,全市95%(省90)以上的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普遍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完善激励措施。从劳动用工、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民主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企业文化及党组织、工会建设等执行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健全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建立政府扶持、政策优惠、评先奖优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挂钩的激励机制,定期表彰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及先进个人,把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各类涉企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将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作为企业经营者被推荐为优秀企业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条件。加强对模范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查评价。对于复查不合格且不及时整改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二、持续抓紧市委市政府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落实,构建 “真谈、善谈、谈好、形成制度”的协商格局

按照省、市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要求和省总、市总确定的今年建制企业目标任务,在领域上,把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作为重点;在形式上,把推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在对象上,把一线职工,特别是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作作为重点,了解他们在合法权益、利益诉求方面的所想、所愿。一是3月上旬举行全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活动期间,要约率达到90%以上,推动工作开展。二是以集体合同“彩虹计划”收官之年为契机,积极支持并配合工商联,重点针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采取单独协商、区域协商、行业协商、二次覆盖等形式,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三是按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实施计划”,继续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协商代表培训班。四是做好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成员的选聘上岗及管理工作,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五是建立健全工作通报、台帐管理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及时沟通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数据,适时报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与建议。六是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影响,市总将在全市培养选树10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典型企业,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暨现场推进工作会议。继续开展对各县(市)区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选表彰。

三、切实加强源头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重点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问题,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至2012年底,各类企业与职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服务,推广使用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全面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建立职工名册。加强使用劳务派遣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制度规范。完善企业裁员机制,依法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确需裁员的,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全面推进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自主调整机制。深入实施“彩虹计划”,逐步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至2012年底,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在中小企业集中、行业特色明显的区域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和审核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和职工全面履行集体合同。

切实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工会作用。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结合时代发展特点和职工群众实际,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着重在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着重推动《平顶山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会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及“法律六进”活动。注重发挥互联网、现代通讯、电子显示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的普法作用,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普法教育网络。

四、积极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继续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加大工会法律援助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市总拟在全市建立若干个市级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示范单位。

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特别是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加快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调解网络体系,切实解决所在区域的劳动争议。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发挥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示范作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加大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工作,加强劳动争议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报送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积极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及其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协调配合,组织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工会公职律师等参与法律援助,积极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和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群体职工、劳动模范、因依法履行职责和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干部及工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法律援助。配合省总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

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3年行动目标,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提供组织保障。大力推行“劳动法律整改意见书”和“劳动法律整改建议书”制度,使工会受理的劳动侵权案件处理率要达到90%。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举办的劳动法律监督人员的培训,3年内要使80%以上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成员都做到培训上岗。

切实提高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率和基层工会账户开立比例,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确保2012年底,实现基层工会法人资格普遍登记,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设银行账户的比例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会法人资格网络化登记、变更、注销等动态化管理。

五、大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

要深入开展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专项行动,把建制专项行动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本市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统计和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推动具备单独建制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通过检查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经职代会审议,督促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全面提高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建制率。要努力提高公有制企业的建制率,继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的覆盖面,大力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努力实现2012年全省范围内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98%以上,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为2013年实现五年建制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配合省总做好年内完成对省级、市级示范单位的命名,为2013年推荐全国示范单位做准备。

要进一步加强各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按照《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理》的要求,强化各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运行标准和工作程序,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指导新建、改革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时严格执行《公司法》有关规定,预留预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名额,依法经职代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不断提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职代会制度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监督。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化创新

要继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及时调整充实协调领导机构成员,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建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档案,今年向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名录。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尤其是网络、电视、广播和报刊的作用,大力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作用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地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职工及社会各界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扩大社会共识,为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继续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今年适当时候将召开全市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暨示范单位表彰大会。

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平工文[2012]1号)


文件正文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在全市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要求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决定, 2012年3月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积极帮助和引导全市各类企业建立比较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力争2012年底95%以上全市建会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要从 “依法推进,全面覆盖”向“提升质量、重在建制”转变。

二、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1日-3月5日)

1、举行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2、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细化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辖区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3、要大力引导、推进各行业、产业集聚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4、各县区要认真组织本地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

(二)要约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企业工会要积极主动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企业工会要约有困难,上一级工会帮助要约。规模小不能单独进行的,进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积极探索“上代下”、“上参下”,“二次协商”、“二元协商”,“协商层级上提”、“签订合同下移”等方式来开展工作。

2、积极协调中央驻平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

3、对无理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应要约的,上一级工会要及时介入,依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坚决查处。

4、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及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三)协商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1、要围绕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工资单价等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切实把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工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

2、以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3、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统一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

4、劳动关系三方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审查备案阶段(3月25日-4月5日)

1、企业应将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协议文本及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将已生效的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同时上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2、各级工会组织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台帐制度。

3、市劳动关系三方将以备案文本及台帐明细作为督查依据。

三、其它要求

1、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

2、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政策,宣传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中的好典型,好作法,营造工资集体协商氛围。

3、各县(市)区、各单位将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措施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帐表于4月5日前上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文件正文

今年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意见》和省总“两个普遍”要求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为了构建 “真谈、善谈、谈好、形成制度”的工资集体协商格局,市总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水平,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力争2012年底95%以上全市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

三、要约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具体措施:

1、强化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作为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持续落实“一把手工程”制度,层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全力推动,确保活动月期间各地要约率达到建会企业的90%以上。

2、强化宣传,大造声势。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的力量,广泛宣传,要响亮地打出“行动起来,主动要约”的口号,做到报纸上有文,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营造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经济、法律、政策、信息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力促要约“发的出,谈得成、签的了,落得实”。

3、强化重点,狠抓落实。要把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要约重点,把进城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列入协商重点,把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把产业集聚区作为推进重点。积极实践运用“上代下”、“上参下”,“二次协商”、“二元协商”,“协商层级上提”、“签订合同下移”等方式,提高协商质量和工作水平,切实解决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城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工资收入偏低、增长缓慢和“被增长”问题。

4、分类指导,增强效果。适应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和不同类型企业开展协商工作的需要,在实施工作指导中,要针对企业、非公有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内容要求,不搞一个模式,力戒形式主义。基层工会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所签订的协议是否认可做出表决,促进协商水平不断提高。

5、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深入调查研究,弄清职工想法,了解企业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以点带面,强力推进。要建立督导、检查、通报制度,加强情况的沟通交流。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劳资双方的积极性。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本地区开展活动的声像图文资料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将对全市要约情况进行通报。

郏县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正文

3月5日上午,郏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在总工会四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广泛动员全县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县总工会主席张怀昌、常务副主席张亚菊、副主席李松锋,县人劳局、中小企业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办事处)工会主席,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及全县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参加会议,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亚菊主持会议。

县总工会主席张怀昌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的成果,指出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在2012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努力做到四点:一是要明确重点;二是要吃透难点;三是要运用撬点;四是要把握节点。要通过拓展新思路、新举措,取得新成效,确保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落实。

会上,县总工会副主席李松锋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进行了认真动员和全面部署,邮政局、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在现场进行了要约答复,培训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发放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问答、工资要约签订程序、台账表等相关资料。

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正文

3月2日 上午,平顶山市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总工会13楼会议室举行, 市劳动关系三方的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总工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各产业工会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行政及工会主席130余人参加了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兴胜同志宣读了《平顶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冬梅同志宣读了《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汝州市总工会、郏县产业集聚区工会、平棉纺织集团工会三家单位在仪式上做了经验介绍,舞钢市产业集聚区、郏县产业集聚区、市燃气公司、市邮政局、汝州三源牧业、湛南国家粮库6家单位在现场进行了要约答复签约。

李丰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企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活动。全市各级工会一定要要紧紧抓住全市“要约行动月”这个有利时机,按照市总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层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分解细化任务,组织得力人员,集中一个月时间,打一场实施集中要约、动态要约、专项要约、定期要约有机结合、相互呼应的攻坚战,确保活动月期间各地的要约率达到100%。

李丰海强调,要充分运用三方机制平台,采取联合调查研究、联合督促指导、联合培训交流等形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工会要持续强化工作督查指导,激励问责机制,把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个项目工程来运作,明确责任,摸清底数,排好队伍,逐个销号,确保实效。要持续落实“一把手工程”和分包制度,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活动仪式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同志主持,张书记指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李主席讲话精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把握好“三个明确”。(一)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明确开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要明确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做到“敢谈、真谈、善谈”。二要做好“四个结合”,即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当前开展的“面对面、心帖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工作相结合,与“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相结合,与“帮扶困难职工、关爱女职工”行动相结合,与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相结合。三要做到“三个贯彻始终”。(一)要把宣传发动、大造声势贯彻始终;(二)要把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贯彻始终;(三)要把多方督导检查、奖惩激励贯彻始终。

卫东区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


正文

3月1日下午,卫东区举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区总工会主席李国团参加会议并讲话。辖区12个街道工会主席、工会专干、劳动部门专干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及《平顶山市卫东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会上,建设路街道、广厦集团分别介绍了2011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的经验。

会议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要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一定要把“要约”工作抓紧抓好,充分认识开展“要约”工作的重要性,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开创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不断提高“要约”的质量。各街道和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要约”工作,不断规范“要约”的内容,提高“要约”的质量,扩大“要约”范围,使应“要约”单位全部纳入“要约”范围,同时加强“要约”工作经验的交流与推广,不断提高“要约”的签订率和履行率。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及业务指导工作,培养一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业人员队伍,提高协商能力与水平,促进全区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四、加强督导,区总工会成立三个督导组,对各街道、企业开展“要约” 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要约”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制定奖惩措施,活动结束后进行考核总结,奖惩兑现,促进工作。

鲁山县举行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正文

3月2日下午, 2012年鲁山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在鲁山宾馆会议室举行。启动仪式由县工会主席李怀中主持,县委副书记赵会杰,副县长李玉洁出席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赵会杰副书记说,要贯彻落实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两办《意见》,深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进一步认识开展要约行动月活动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全县迅速掀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热潮。通过要约行动月活动,推动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拓展,确保今年全县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建会企业的95%以上。

赵会杰副书记强调,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有助于形成强大社会氛围,是推动企业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重中之重的工作。

赵会杰副书记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认识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启动仪式上,有色汇源公司、方圆碳素2个企业作典型发言。

平顶山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召开高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正文

3月2日下午,平顶山高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在高新区管委会七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高新区人事劳动部(组织部)部长、区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徐战胜同志主持。

启动仪式上,区工会主席朱中宽同志宣读了《平顶山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河南朗润集团公司工会主席陈俊平代表企业发表倡议,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冯中涛做重要讲话。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明确本次本地区开展要约活动的范围,严格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务求工资集体协商“真谈、有效”。要大力宣传要约行动月活动和相关政策法规,争取达成社会共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以这次“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抓好示范带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把高新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做出新的贡献。

冯书记最后提出五点要求:1、各企业工会组织要把“要约行动”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向企业领导认真汇报;2、各企业要成立组织,一把手主抓这项工作进展,工会积极配合,打好主动仗;3、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研究,迅速行动,在3月25日前将要约工作进行完毕;4、遇到困难随时向工会联合会反映情况,工会、人事劳动局向企业进行及时援助,协调沟通;5、工会、人事劳动局、工商联对本次要约行动作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将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汝州市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正文

3月1日下午,汝州市总工会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总工会九届十五次全委会精神,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会精神。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平顶山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李丰海的讲话精神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建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对2011年的总结实事求是、切合实际,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对指导全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姚军柱主席要求每个领导班子成员,一是要组织分管部室人员,对照平顶市总工会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点,统一思想,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全力推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困难职工进行排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帮扶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要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成立的4个督导组要切实发挥作用,深入到各乡镇街道、系统工会和企业工会进行跟踪督查,全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四是要对乡镇街道、系统工会主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做好工会工作能力,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发展需要;五是要结合庆“五一”,广泛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弘扬劳模精神,提升职工素质,促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六是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力,按照“创特色、育品牌、抓提升”的工作要求,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干部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汝州市举办2012年“春风行动”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


正文

3月1日,“春风行动”汝州市2012年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在汝州剧院广场隆重举办,平顶山市劳务输出服务局副局长康永,汝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郑旭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姚军柱等出席并讲话。

姚军柱主席在讲话中指出,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强市之策、和谐之基。以“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妇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促进就业政策,通过搭建劳务对接平台,为广大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帮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职工、未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帮助更多的用人单位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同时,市总工会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春风暖万家”活动,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近距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分类进行帮扶。举办市总工会第七期下岗失业职工、农村富裕劳动力和未就业大学生岗前技能培训班就要开班,免费培训100人,并提供“一站式”的就业介绍服务和创业帮扶服务。希望求职的同志们能主动洽谈,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和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各用工单位重诺守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员工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实现企业稳定发展和员工劳动致富的“双赢”。

初步统计,当天参加招聘会的企业共有102家,提供就业岗位1536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 3000余名失业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未就业大学生到现场求职,1256 人初步达成用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