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平政办文〔2014〕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政办文〔2014〕8号)精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政办文〔2014〕8号)精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条战线劳动者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推进我市“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根据
3月13日上午,新华区《河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暨要约行动月隆重启动,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各村、社区工会主席、企业工会代表和企业行政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黄永生出席并讲话
3月12日上午,全市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工作会议在市总工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今年省、市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筹备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劳模评审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3月11日下午,工交工会在市总13楼会议室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市总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陈振华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贯彻了市总九届十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和省产业工会工作要点,总结回顾了2013年的工作
春光明媚,万物复苏,平顶山电信公司工会组织女职工开展了趣味健身活动。
活动项目有趣味投篮、单人跳绳、踢毽子、心心相印、摸着石头过河、车轮滚滚等,女职工们积极踊跃参与,欢笑声、鼓掌声、加油声连成一片,“友谊、团结、互助
3月12日,石龙区举行全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启动仪式,部署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区总工会主席杨民芳及其他班子成员出席仪式,区总工会副主席马红霞主持仪式,全区限额以上企业工会主席、产业集聚区相关负责人
3月12日上午,平顶山市总工会在市总大楼四楼会议室举行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表彰会暨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在本次会议上,市总党组成员
2014年,市总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河南工会十四大及市总九届十七次全委会提出的经审工作任务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各重点企业劳动模范评审机构:
为认真《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的通知》(平政办文【2014】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平政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