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公司工会做好省市劳模的推选工作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的通知》(平政办文【2014】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平政办文【2014】8号)的要求和市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的通知》(平政办文【2014】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平政办文【2014】8号)的要求和市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市总工会平工文【2014】7号文件《关于举办平顶山市“中国梦 巾帼情”女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工作安排,江河公司工会女工委员会迅速行动,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从众多优秀女职工先进典型中选出代表军工风采的女职工事迹作为演讲素材
自从3月10日新华区“职工天天健走 打造健康新华”活动启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各单位大力配合,积极上传数据。区总工会投入资金在区政府院内安装彩色LED电子屏,用于及时通报各参赛队的排名情况
3月8日上午,江河公司工会29个分会的300余名女职工汇聚俱乐部广场,参加由公司工会女工委员会举办的庆三·八“魅力江河”广场健身操(舞)大赛。
9点整,各代表队队员身穿亮丽的队服,排着整齐的方队,迈着矫健的步伐,进入比赛现场
3月19日下午,新华区召开推进评选市、(区)劳动模范工作会议,新华区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30余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总工会主席吕聚合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
2014年3月19日,鲁山县总工会举办关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员培训班,培训课上,鲁山县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镭瀚同志详细讲解了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出台背景以及条例对维护工人权益的意义。在他的讲解和引导下,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中国梦•巾帼情”女职工演讲比赛定于2014年3月21日举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市总工会四楼404会议室举行。
3月18日上午,新华区总工会开展《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月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宣传活动平顶山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徐新民等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工作。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工会干部及区总工会机关全体人员参加。
据了解
为扎实开展好市总工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对市总机关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廉洁自律和“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对做好市总工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和意见
3月19日上午,平顶山市财贸工会2014年工作会议在市总工会四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生、市财贸工会主任余俊霞及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51人参加了会议。